福建晉華「歷史天案」將如何收尾?半導體之路已涉入「深水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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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自主存儲 DRAM 技術陣營"福建晉華案"持續發酵,美方提出最高超過 200 億美元的罰金,成為全球半導體界的「歷史天案」。

在晉華出面否認之後,該案未來將如何發展,業界和外資券商投研圈都有不少討論聲浪,提出兩個可能的方向作為借鏡。

200 億美元的罰金乍聽之下是個天文數字,但如此高額的罰金是如何算出來的?根據美方的計算基礎,認為 DRAM 存儲技術的開發費用介於 5 億~ 87.5 億美元之間,而罰款是開發費用最高三倍所得出來的金額,采最大值做估算,但福建晉華已經公開否認美方的指控。

然而,世事變化總是在彈指之間:在 11 月 2 日出面指控福建晉華、聯電涉嫌不法的美國司法部長傑夫·塞辛斯(Jeff Sessions),在 11 月 7 日的美國中期選舉過後,因為在「通俄門」的調查中自請迴避,已在美國政府的要求下「被辭職」。

(來源:福建晉華官網)

聯電「反戰」律師大將意外投奔長江存儲,成為該案插曲

現在看似陷入僵局的晉華案,未來的發展究竟會如何解套?雖然眼前詭譎多變的世道實在難以定論,但產業界和外資投研圈都有不少的討論聲浪可供參考。

在討論未來可能的發展之前,先來聊聊一件有趣的事。

這次晉華案之所以惹出軒然大波,很多人都認為聯電當初在福州法院大動作控告美光侵權,最後導致部分美光產品在國內被禁售,是主要導火線之一。

業界透露,當初聯電大動作控告美光,其實內部的律師團分為兩派不同意見,其中一位極力反對「引戰」的律師,日前已離開聯電團隊,到國內另一家存儲技術大廠長江存儲任職。

值得注意的是,在晉華案發生後,業界有不少人聯想到其他存儲廠商,如合肥長鑫、長江存儲會不會也可能出現類似的狀況?

(來源:長江存儲官網)

對此,長江存儲已做好萬全準備,包括正在量產的 3D NAND 技術有美國半導體大廠 Cypress 的技術授權作保護傘。

當初是武漢新芯向 Cypress 取得該技術,之後武漢新芯再併入長江存儲。

另一方面,長江存儲也不斷延攬有經驗的律師團做幕後顧問,這一切都是在防患於未然。

回頭來看晉華案的發展,這種特定公司被美方下令「禁運」的狀況,從過去歷史來看,還真是難以以類似案例推測最後的「最終大結局」,但不少外資投研報告已經開始分析此事,業界也有許多討論說法傳出。

聯電該談和解?還是抗辯到底?最大包袱是主體業務將暴露在風險下

綜合各方看法,業界多半認為應該要坐下來好好談,讓彼此關係有打破僵局的可能性,甚至認為不排除遵循過往類似模式,處以罰金進行和解,當然這可能附帶了撤換管理高層等其他條件。

業界認為,未來雙方要談和解,需要有人讓步。

美方是由司法部出面指控,層級直接往上拉,所以,「球」到了晉華和聯電手上,是將官司打到底?還是部分認罪尋求和解,來進行止損的動作?當中的拿捏,除了聯電和晉華會極力主張自己的立場外,還要考慮聯電的主體業務究竟會被這個案子牽扯多深?

現在聯電最大的包袱是,如果這把火再燒下去,萬一美方將火燒到聯電主體身上,那會動搖企業的根本,聯電或許可以抗辯到底,堅持它的無罪主張,但公司也需要承受更大的潛在風險。

轟動一時的台積電、中芯侵權官司打了 8 年,和解條件也相當苛刻

過去半導體產業也曾發生一件極具震撼力的大事件,就是始於 2003 年台積電控告中芯國際侵犯專利和商業機密。

最終該案於 2011 年落幕,歷時長達 8 年。

當時,剛成立不久的中芯國際延攬超過百名的台積電員工加入,而台積電發現中芯在很短的時間內就開始對外銷售 0.18 微米製程的產品,針對產品進行專利分析比對,查到侵犯台積電手上的專利,因此發動訴訟。

當時此案的關鍵,緊繫於一名女工程師劉芸茜身上。

她居然同一時間在台積電、中芯國際兩處工作長達 6 個月,最後台灣司法單位到劉芸茜家中搜索出大量的機密資料,且證明這些機密資料用於中芯的產品中,因此成為關鍵證物。

台積電和中芯國際這樁長達 8 年的官司,最後是雙方達成和解,但條件是中芯國際要賠償台積電 2 億美元,更要無償授予台積電 8~10% 的中芯國際股份,當時,台積電也成為繼上海實業、大唐電信之後,中芯國際的第三大股東。

(來源:台積電官網)

目前,晉華案的發展與當初台積電、中芯國際案子的不同之處在於,聯電主張從美光跳槽到聯電的員工所非法取得的資料是個人行為,並非公司指使,這部分可以通過比對晉華晶片的設計,與美光的存儲晶片相似之程度。

聯電錶示,很多人認為聯電是邏輯技術公司,沒有 DRAM 的知識或經驗,但這不是事實,在 1996 年~ 2010 年期間,聯電也投入 DRAM 產品的技術開發,高峰時內部的 DRAM 團隊人數超過 150 人,現任聯席 CEO 之一的簡山傑在 1996 年時即是 DRAM 產品的 RAM 製程開發經理,且在 2009 年,聯電也開發屬於自己的嵌入式 DRAM 製程技術,這比製造標準型 DRAM 的過程要複雜得多。

聯電也強調,與晉華合作的 DRAM 技術開發項目,研發團隊成員接近 300 人,但只有不到 10%的人曾在美光公司工作過。

美方則是認為,晉華、聯電開發的 DRAM 技術中,所掌握到的一些元件特性是無法通過切割晶片元件,用逆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的方式來取得,尤其是一些元件物理特性的掌握,必須要經過多次的實驗、試錯才能獲得正確的答案,但晉華、聯電得出結果的過程太容易,美方認為當中有使用到非法取得技術的嫌疑。

但聯電明確指出,其開發的 DRAM 技術基礎里的元件設計,是完全不同於美光公司的設計,公司所開發的記憶胞架構是 3x2 布局的儲存單元,這與美光公司的 2x3 布局的儲存單元是完全不同的。

福建晉華 12 寸廠極具價值,已經引進數台 ASML 光刻機

然而,也有外資券商研究報告提出該事件另一個可能的發展,就是雙方無法進入和解階段,最後晉華可能面臨破產重組的命運,清算該廠房的機台設備。

業界認為,福建晉華並非一家空殼公司,它有完整的 12 寸晶圓廠配備,已經引進上百億元的機台設備,估計目前機台至少擁有單月 1 萬片左右的產能。

再者,晉華也已採購數台荷蘭設備大廠 ASML 的光刻機,這些光刻機都已經進駐晉華的 12 寸廠內,可以應對小量的生產規模,處於「箭在弦上」的狀態。

即使晉華因為該案件終止存儲晶片的生產計劃,其手上的機台和資源也是十分具有價值。

事實上,晉華現有的資源讓許多半導體同業「垂涎三尺」,甚至業界推測,美光對於「收編」晉華現有的晶圓廠是存在興趣的,如果談判條件夠好,不排除部分進駐晉華。

有點類似過往美光對於台灣存儲大廠華亞科技的模式,可以藉此獲得部分的晶片產能,擴大全球市場占有率。

福建晉華案對於國內發展半導體技術的過程,已經深深划上一道無法抹滅的痕跡,無論最後結局如何,最重要的是,該案件喚起國內在發展自有技術之際,必須十分重視智慧財產權的環節。

在國內半導體供應鏈逐漸成長壯大的過程中,不單單是要滿足國內的內需市場需求,從內向外發展,全面性地走上接軌國際市場絕對是必走之路。

企業重視智慧財產權的程度,不但要做到不主動侵犯,更要做到積極防範,包括防止旗下員工觸犯相關法律。

這一堂寶貴且是昂貴的課,是所有技術型企業都需要重視且積極學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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