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PO、vivo在印度被杜比公司起訴侵權,原因居然是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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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山震虎也罷,隔山打牛也罷。

敲打者的目的顯然不在「山」,而在「虎」和「牛」身上。

繼金立、小米在印度陷入專利糾紛之後,OPPO和vivo也捲入專利訴訟之中。

不同的是,金立和小米是被愛立信起訴,訴訟焦點在於通信專利,而OPPO和vivo則是被杜比公司起訴,訴爭關鍵在於音頻專利許可。

更重要的是,在杜比公司和OPPO此前有專利許可合作的背景下,此番杜比公司在印度起訴OPPO和vivo,顯然,重點或壓力恐怕不在OPPO身上,而是那些尚未與杜比達成過專利許可合作的國產手機廠商,包括vivo、金立、魅族等等。

文/李俊慧

日前,據國外媒體報導,OPPO和vivo被杜比公司訴至印度新德里高等法院,杜比公司訴稱,經過談判,OPPO和vivo仍然拒絕向杜比公司繳納音頻技術相關的專利許可費。

目前,印度新德里高等法院已經初步審理此案,為不影響手機在印度市場繼續生產製造、銷售和進口等,一方面,OPPO和vivo向法院表示願意交納每台設備34盧比(3.44元)的保證金,另一方面,OPPO和vivo也向法院表示願意繼續與杜比公司進行FRAND(公平合理無歧視)的專利許可條款談判。

至此,包括金立、小米、OPPO和vivo在內的多家國產智慧型手機在印度捲入專利侵權糾紛。

那麼,此番OPPO和vivo在印度被訴專利侵權案,與此前金立、小米被訴專利侵權案有何不同?印度緣何成為國產手機捲入專利糾紛的「高發區」?杜比公司此番訴訟又意欲何為?在印度市場風頭正勁的小米,為何暫未捲入糾紛之中?

相繼被訴有差別:金立、小米因通信專利,OPPO、vivo涉音頻專利

2014年12月11日,因涉嫌侵犯愛立信所擁有的ARM、EDGE、3G等相關技術等8項專利,小米在印度被愛立信訴至印度德里高等法院。

從涉案專利來看,愛立信據以發起訴訟的8項專利均為標準必要專利。

從小米當時的影響力看,小米剛剛宣稱在印度僅用6個月時間,就實現出貨量突破100萬

事實上,在此之前,金立已經比小米提早捲入與愛立信的專利訴訟糾紛之中。

據稱,2014年金立在印度市場出貨量接近400萬台,是其他所有中國手機廠商在印度市場的銷售總和。

如今,時隔兩年之後,OPPO和vivo也在印度捲入專利侵權糾紛。

與金立、小米被訴侵權案件類似的是,OPPO和vivo在印度被訴也涉及標準必要專利,與此同時,OPPO和vivo近期的市場表現也非常搶眼,已經連續多個季度位列全球智慧型手機手機市場份額前列。

而與金立、小米被訴侵權案件不同的是,起訴OPPO和vivo是杜比公司,起訴金立、小米的是愛立信,前兩者案件所涉專利屬於音頻技術領域,而後兩者案件所涉專利屬於通信技術領域

但不論如何,不管是之前的金立、小米,還是如今的OPPO和vivo,都因為涉嫌標準必要專利侵權而在印度被訴,那麼,這些專利持有者緣何紛紛在印度對國產手機廠商發起專利訴訟呢?

緣何熱衷印度起訴:「臨時銷售禁令」或是重要因素之一

由於國內智慧型手機市場日趨飽和,出海瓜分國外市場已成為業界共識。

其中,印度市場因為人口眾多,成為眾多國產手機廠商爭相進入的市場之一。

當前,功能機仍占據印度市場主導地位,智慧型手機普及率約為45%。

因此,在印度發起專利訴訟,可對國產手機廠商產生足夠的影響力,更重要的是,印度對於專利侵權訴訟中的「臨時銷售禁令」申請似乎更為友好一些。

以愛立信訴小米案件為例,雖然涉案專利均涉及標準必要專利,但是,愛立信第一時間向印度德里高等法院提出「臨時禁令」並獲得同意

禁令內容包括「禁止小米在印度市場銷售、推廣、製造及進口涉嫌侵犯愛立信專利的相關產品,並要求小米和其印度當地的電子商務合作夥伴Flipkart,暫時停止銷售愛立信起訴的涉案專利產品

此外,當時法院還要求小米和Flipkart提交在印度境內涉案產品的銷售數量以及銷售總金額。

並派遣官員去小米印度辦公室執行相關決議。

同時法院還向印度消費稅和海關中央委員會發出通知,禁止小米侵權產品入境。

OPPO和vivo在印度被訴侵權案中,杜比公司也提交了「臨時禁令」申請。

當初小米按照「每台設備預繳100印度盧比於法院提存」的條件,臨時獲得使用高通晶片手機的繼續銷售,而對於搭載聯發科晶片的手機則依舊處於「禁售」狀態。

與小米類似的是,此番OPPO和vivo也及時向法院提出按照「每台設備34盧比(3.44元)的保證金」使得手機暫時免於在印度被「禁售」。

由此可見,雖然印度市場足夠大,但鑒於專利訴訟的周期比較長,而在印度申請「銷售禁令」較為便利,恐怕也是愛立信、杜比等公司紛紛將專利戰場選擇在印度的關鍵原因之一。

專利許可合作:小米被訴是拒絕溝通,OPPO和vivo被訴是未談攏

在愛立信訴小米專利侵權案中,愛立信曾表示,在過去3年多的時間裡,一直嘗試與小米公司就其符合GSM等的專利許可授權事宜進行溝通,但始終未獲得小米的響應。

而在杜比訴OPPO和vivo專利侵權案中,杜比公司則訴稱,經過談判,OPPO和vivo仍然拒絕向杜比公司繳納音頻技術相關的專利許可費。

在被訴後,OPPO和vivo也向法院積極表示,將會繼續和杜比公司進行溝通和談判。

由此可見,在應對態度上,小米與OPPO、vivo截然不同,前者是因為拒絕溝通而被訴,後兩者則是協商未取得一致而被訴;前者屬於消極應對,後兩者則相對更積極一些。

來自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的統計數據顯示,截止2016年11月9日,在印度捲入專利訴訟的四家國產手機廠商中,在發明公布數、發明授權數和實用新型數方面,OPPO較為領先,其後依序是小米、金立和vivo。

外觀設計數方面,金立較為領先,其後依序是OPPO、小米和vivo。

由此可見,在應對專利訴訟上的差別,多少也反映了廠商對智慧財產權,尤其是專利權的重視程度。

值得一提的是,來自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的有關專利許可記錄顯示,截止2016年11月15日,杜比公司在國內有數百件專利許可合作記錄,許可合作對象包括:長虹、海爾、TCL、聯想等眾多廠商。

其中,杜比公司旗下5項與音頻相關的專利(「聲音再現方法和系統以及立體聲擴展方法」、「音頻信號處理系統和方法」、「低複雜度的音頻矩陣解碼器」、「矩陣解碼器」、「用於移動立體聲內容的改善的頭相關傳遞函數」)國內許可合作的對象中,包括OPPO、小米和聯想等手機廠商。

而類似vivo、金立、魅族等眾多國產手機廠商,至少在前述5項與音頻相關的專利中,似乎暫未與杜比達成專利許可合作。

因此,雖然國產手機品牌眾多,但與杜比公司達成專利許可合作的廠商寥寥,再加上杜比公司與OPPO此前曾有專利許可合作先例,此番杜比公司在印度對OPPO和vivo發起專利侵權訴訟,恐怕多少有「敲山震虎」之意。

(中國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長期關注網際網路、智慧財產權及電子商務等相關政策、法律及監管問題。

郵箱:lijunhui0602#163.com,微信號:lijunhui0602,微信公號:lijunhui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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