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微軟蘋果,20人公司緣何年入百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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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VirnetX狀告微軟的office軟體侵犯了該公司兩項VPN技術專利,最後,微軟支付兩億美元達成和解。

2013年,VirnetX故技重施,狀告微軟侵犯其專利,最終,微軟支付2300萬美元和解。

2010年,VirnetX對蘋果發起訴訟,狀告蘋果公司旗下Face Time和iMessage等通信功能侵犯該公司VPN技術專利,而這一次卻持續了8年之久。

2012年,美國德克薩斯州判決蘋果公司侵犯VirnetX公司一項專利技術,並要求支付3.682億美元賠償金。

2014年9月,美國聯邦法院推翻了該判決。

2015年,VirnetX再次發起訴訟,最終獲得勝訴。

2015年9月,法院再次認定蘋果侵權,要求蘋果支付6.5億美元賠償金,並停止使用侵權產品和服務的銷售和運行,蘋果公司不服,提起上訴。

2016年,聯邦陪審團判處蘋果侵犯VirnetX專利,並支付賠償,罰款,律師費共計4.397億美元。

蘋果公司再次上訴。

2017年10月,德克薩斯州東區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18年,德克薩斯州聯邦法院要求蘋果支付VirentX公司高達5.026億美元賠償。

然而受到起訴的並不只有蘋果和微軟。

到2018年,VirentX相繼起訴過思科,亞美亞,西門子等國際知名公司。

那麼,Virent到底是一家什麼樣的公司呢?它又憑什麼在一次次的角逐中獲得利益呢?

Virent,美國一家通信軟體供應商,自稱是一家保障即時通信和協作安全的科技公司。

據公司介紹,其部分員工來自於美國國防部和情報部門,曾經負責過美國政府機構的系統工程,技術程序管理和軟體設計。

通過官網了解到,公司在全球擁有110多件專利,同時還有七八十件在申請的過程當中。

然而,該公司並不提供任何的產品和服務。

那麼,它憑什麼年入百億呢?主要通過兩個手段:授予專利許可和起訴其他公司。

由於他手上握有許多國際大公司所繞不開的技術專利,而它每天在做的不是在起訴其他公司就是在被其他公司起訴。

有國外媒體這樣評論「VirentX嚴格意義上來講並不算是一家公司,它本身不生產任何產品和提供任何服務,而是通過收集大量技術專利,通過贏得專利訴訟來獲得利益」。

其實,VirentX就是一個「專利流氓」,又稱為"專利蟑螂",「專利鯊魚」。

他們自身不搞任何創新,不生產任何產品。

他們唯一的業務就是四處告人侵權,唯一的資產就是專利(從缺錢個人或小型公司買來的)。

由於沒有實體業務,它們又被稱為NPE(非執業實體)。

像這樣的專利流氓公司,除了VirentX,還有Intellectual Ventures,Interdigital,Acacai等,而其中最出名的也就是我們所熟知的高通公司。

這些流氓公司,每年通過專利訴訟所獲得利益數以億計,而他們所採取的手段符合現行法律,現階段還無法完全制止這種流氓行為,只能通過企業自身去抵禦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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