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被「孤立」? 蘋果的2017年專利訴訟挑戰和困局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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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俊慧

進入「雞」年,蘋果iPhone似乎成了「被孤立」的那支智慧型手機。

而造成蘋果公司陷入「被孤立」或「被圍攻」的關鍵,可能在於蘋果的創新能力日漸衰弱,而來自行業及產業鏈的專利訴訟壓力卻與日俱增。

與三星的世紀專利大戰面臨被逆轉風險,而與諾基亞的專利許可之爭則勝算不大,此外,主動與高通在多國開打專利訴訟,也會大量牽扯自身的精力,既然面臨諸多挑戰和困局,為何蘋果還是「不戰不休」呢?

首戰諾基亞:顛覆傳統,雖最終和解但開創智慧型手機新時代

早在2009年,諾基亞和蘋果的專利糾紛就掀起了一場智慧型手機訴訟大戰。

芬蘭技術巨頭諾基亞首先在地區法院起訴蘋果,蘋果隨即提出反訴,雙方一直鬧到國際貿易委員會。

兩年後雙方終於達成和解,蘋果同意購買專利許可。

從訴訟的結果來看,諾基亞贏得了訴訟,迫使蘋果為使用其專利支付相應的費用,但從市場占有情況來看,諾基亞則雖勝尤敗。

蘋果作為手機行業的新手,憑藉兩年前推出的iPhone重新定義了移動技術和智慧型手機,而作為手機先驅之一的諾基亞面對各路競爭新手已變得黯然失色。

事實上,2009年,諾基亞雖然依舊是手機市場的「霸主」,但是,其營收能力已經不及蘋果公司。

當年第三季度蘋果iPhone手機的運營利潤高達16億美元,而諾基亞僅為11億美元。

顯然,當時諾基亞對蘋果公司發起專利訴訟,多少有阻擊蘋果的成分,當然,更大的原因還是在於雙方在專利許可談判中未能達成一致,蘋果的傲慢激怒了諾基亞公司。

早在2007年,蘋果iPhone剛上市之初,諾基亞與蘋果公司就專利許可開展談判,只不過,最初的專利許可合作中,諾基亞希望蘋果公司繳納專利費用的同時,並能在一些蘋果公司的專利中達成交叉許可合作。

2011年6月14日,諾基亞與蘋果公司正式達成的和解協議,兩家公司除和解針對對方的所有法律訴訟外,還將各自從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撤回針對對方的投訴。

另外,作為和解協議的組成部分,蘋果將向諾基亞一次性支付相關專利費用,並承諾向諾基亞支付後續使用專利技術的相關費用。

對戰三星:索賠10億美元讓蘋果嘗到了專利大戰的甜頭

不論是被訴侵權,還是主動發起專利訴訟,蘋果在專利訴訟中的「進攻性」都十分強烈。

2011年在與諾基亞達成和解後不久,蘋果轉身向當時智慧型手機領域最強勁的對手三星發起猛攻。

三星2010年三星推出的Galaxy智慧型手機和2011年初推出的GalaxyTab10.1平板電腦,在蘋果看來,不論是三星的智慧型手機還是平板電腦產品,無一例外涉嫌抄襲了蘋果的創意和專利。

根據當時蘋果的測算,三星應該為每部智慧型手機支付24美元專利費,為每台平板電腦支付32美元。

於是,蘋果於2011年4月在加州聖何塞聯邦法院發起對三星系列產品外觀設計侵權的專利訴訟。

起初,陪審團認定三星侵犯蘋果專利,並建議法官判處三星賠償蘋果10.5億美元。

隨後,2012年,法院對蘋果訴三星外觀設計侵權一案作出正式判決時,認定三星侵犯了蘋果包括圓角矩形設計、應用圖標設計在內的6項專利,並判決三星需要向蘋果賠償9.3億美元。

2015年12月,經過五年的審判、複審和上訴,迫於判決執行期限屆滿,在上訴法院所定的截止期限到達前,三星已經先行支付給蘋果5.48億美元的損害賠償,但也一直強調,一旦最高法院願意接受審理並做出不同判決,將向蘋果追討回其中的3.99億美元。

這場勝利讓蘋果頗為「志得意滿」,不過,好景不長。

2016年10月11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就此案件召開了聽證會,就有關外觀設計侵權賠償部分,發回上訴法院針對此一部分進行重審。

而這意味著對於三星已經先行支付給蘋果5.48億美元的損害賠償,蘋果公司可能面臨「回吐」部分的可能。

再戰諾基亞:面對諾基亞的全球起訴,蘋果的招架之力稍顯不足

2016年12月20日,蘋果向諾基亞的9家「盟友」公司提出反壟斷訴訟,指控它們與諾基亞合謀,制定了一項「旨在從蘋果和其他移動設備製造商手中敲詐高額收入」的計劃。

與此同時,諾基亞將蘋果公司訴至美國德克薩斯州東區地方法院以及德國杜塞道夫、慕尼黑以及曼海姆等地方法院,狀告蘋果產品侵犯諾基亞技術專利,訴稱蘋果在顯示器、晶片組、軟體以及其他方面侵犯了諾基亞32項專利權。

2016年12月22日,諾基亞宣稱,其已在亞洲、歐洲和美國等11個國家發起了針對蘋果的40樁專利訴訟。

蘋果在發起反攻時,除諾基亞之外還將Acacia和Conversant追加為被告,但令蘋果尷尬的是,一方面,蘋果2016年針對上述兩家非執業實體提起的侵權訴訟均以失敗告終,另一方面,曾在蘋果擔任專利執行高管的Boris Teksler最近成為Conversant的執行長。

簡單說,蘋果的對手更了解蘋果的底細,因此在此輪與諾基亞的對戰中,蘋果深知自身專利積累有限,想要像以前手機製造商互訴那樣來以侵犯自己專利為由反訴諾基亞的餘地比較有限,於是決定將矛頭也對準Acacia和Conversant。

不過蘋果的勝算可能並不太高。

因為以諾基亞這種方式分割專利將會阻礙許可效率,從而提高競爭對手的成本。

這是真正的競爭問題。

但它利用反壟斷工具很難解決,因為它是分解而非聚合,因此不太適合美國反壟斷法《克萊頓法案》第七條 的規定。

纏戰高通:中美兩地起訴高通,分別索賠10億美元和10億元人民幣

2017年1月20日,蘋果公司在向加州南區法院遞狀,指控高通公司壟斷無線設備晶片市場,並控告高通以不公平的專利授權行為讓該公司損失10億美元。

由此拉開了蘋果對戰高通的訴訟大戰,如果說蘋果對戰三星,還屬於市場競爭對手之間的牽制與反牽制;那麼,蘋果兩次應對諾基亞,則是從市場競爭轉換到專利許可,而蘋果對戰高通則是完全集中在專利許可領域。

2017年1月25日,在蘋果在美國起訴高通後不久,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蘋果公司」)又將高通公司、高通技術公司、高通無線通信技術(中國)有限公司、高通無線半導體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高通公司」)訴至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並提起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及標準必要專利實施許可條件糾紛兩案。

其中,在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案中,蘋果公司索賠經濟損失10億元人民幣,兩案中還各主張合理支出250萬元人民幣。

表面看上去蘋果主動挑起專利訴訟大戰,占據主動地位。

但背後可能恰是蘋果當前運營面臨巨大挑戰的體現。

不論是被動應對諾基亞的挑戰,還是發難高通,雖然其「侵略性和主動性」依舊強烈,但是蘋果應訴或興訴的背後,無一例外是為了降低專利許可支出成本,應對諾基亞,是因為長期欠繳專利許可費用,發難高通則是希望減繳專利許可費用,簡單說都是為了「降成本」。

蘋果選擇主動「被孤立」,主動捲入或被動陷入專利大戰,不排除有轉移運營趨差產品平庸化視線的可能。

但是,無論如何蘋果的2017年可能註定不會太順利。

(中國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長期關注網際網路、智慧財產權及電子商務等相關政策、法律及監管問題。

郵箱:lijunhui0602#163.com,微信號:lijunhui0602,微信公號:lijunhui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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