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上是如何看待魅族被高通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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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高通公司聲明:

2016年6月23日,聖迭戈 ——Qualcomm Incorporated(NASDAQ: QCOM)宣布其已向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提交對魅族的起訴狀,請求法院判決Qualcomm向魅族提供的專利許可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的規定和Qualcomm所承擔的公平、合理和非歧視的許可義務。

該起訴狀同時請求法院判決Qualcomm向魅族提供的專利許可條件,構成Qualcomm與魅族之間針對移動終端中所實施的Qualcomm中國基本專利的專利許可協議的基礎。

前述Qualcomm中國基本專利包括與3G(WCDMA和CDMA2000)及4G(LTE)無線通信標準相關的專利。

為了與魅族達成專利許可協議,Qualcomm始終秉持善意,向魅族發起了多輪交涉,試圖通過誠信談判與其達成協議。

Qualcomm向魅族提供的專利許可協議的內容,與Qualcomm在2015年向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提交並得到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同意的整改方案的條款一致。

雖然Qualcomm更希望無需付諸訴訟就能與魅族解決爭議,遺憾的是,魅族始終缺乏通過誠信談判與Qualcomm在前述整改方案條款的基礎上達成專利許可協議的意願。

與此同時,魅族繼續不公平地利用Qualcomm的創新來拓展其業務,並拒絕向Qualcomm支付使用其有價值的技術的費用。

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目前已有超過100家中國公司接受了上述整改方案條款,其中包括最大的幾家中國手機廠商。

Qualcomm Incorporated 執行副總裁、總法律顧問唐·羅森博格表示:「Qualcomm的技術是所有移動終端的核心組成部分。

魅族選擇在未獲得許可的情況下使用這些技術,不僅違反法律,而且對那些誠信經營、尊重專利權的被許可廠商更是不公平的,最終必將損害移動生態系統和消費者的利益。

Qualcomm一直是中國的良好合作夥伴,樂於見到中國移動生態系統的蓬勃發展。

中國智慧型手機廠商正在國內和全球市場中獲得成功,Qualcomm致力於助力中國廠商取得更大成果。

Qualcomm期待著能夠繼續不斷提升對中國無線通信和半導體生態系統的投入和投資。

關於Qualcomm Incorporated

Qualcomm Incorporated(NASDAQ: QCOM)是全球3G、4G與下一代無線技術的領軍企業,包括技術許可業務(QTL)和其絕大部分的專利組合。

Qualcomm Technologies, Inc., (QTI)為Qualcomm Incorporated的全資子公司,與其子公司一起運營Qualcomm所有的工程、研發活動以及所有產品和服務業務,其中包括其半導體業務QCT。

30多年來,Qualcomm的創想和創新推動了數字通信的演進,將各地的人們與信息、娛樂和彼此之間更緊密地聯繫在一起。

欲了解更多信息,請訪問Qualcomm的網站,博客和微博。

後續發展:

  • 2016年7月1日,《高通再對魅族提起17項新訴訟》

  • 2016年7月1日,《高通再起訴魅族專利侵權 要求禁售產品--四川頻道--人民網》

6月30日,美國高通公司宣布,其已對魅族提起專利侵權訴訟,指控魅族侵犯了高通覆蓋智慧型手機多種功能和技術的多項專利,包括與3G(WCDMA和 CDMA2000)及4G(LTE)無線通信標準相關的專利。

這些訴訟與高通於2016年6月23日向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對魅族提起的與許可條款相關的訴訟 具有相關性。

……

相比6月23日的訴訟,此次高通公司的訴求更加直接,請求法院依法判令魅族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其主張的九項發明專利權,包括但不限於停止製造、銷售、許諾銷 售侵犯原告專利權的移動通信終端產品,停止使用侵犯原告專利權的方法,銷毀庫存侵權產品,並賠償高通公司為制止侵權行為而支出的合理費用900萬元(每案 索賠100萬元);請求判令天宇達信公司立即停止銷售、許諾銷售侵犯其九項涉案發明專利權的移動通信終端產品。

胡杰 ,公司業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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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邀。

我的方向不在專利法,只能不嚴謹地說說不成熟的看法,歡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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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知乎的習慣,先上結論:

1、高通這次起訴,要錢是次要的,主要是想讓自己的專利收費標準通過司法確認。

2、訴訟中魅族敗訴是必然的,很大可能會庭前和解或法院調解。

3、按照魅族的一貫風格,利用這次訴訟搞一次弱勢營銷實在是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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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第一個要認真關注的就是訴訟請求,高通在起訴狀中提了3個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確認高通公司向魅族公司發送的《中國專利許可協議》中的許可條件不違反《反壟斷法》、符合高通公司的相關FRAND承諾

2、判令將該等許可條件作為高通公司與魅族公司就無線標準必要中國專利達成專利許可協議的主要條款,

3、並判令兩被告賠償相應損失約5.2億元。

第一個訴訟請求是一個確認之訴,確認高通公司提供的專利許可協議是合法合規的,不存在違反反壟斷法的情形,也不違反FRAND承諾。

第二個是為了將來可以引用法院的判決,從而讓自己的許可條件徹底合法化。

第三個才是給付之訴,讓魅族賠償專利許可費用。

從高通的訴訟請求就可以看出來,前兩個才是最重要的,第三個請求反而是次要的。

5億人民幣對魅族來說或許不小,但對於單是年度專利授權收入就達70多億美元的高通來說還真不算多大的事情。

可以參照去年發改委的61億人民幣罰單,高通很爽快地就交齊了,連行政複議都沒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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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掌握大量3G、4G標準專利的通信巨頭,高通的底牌是非常硬的。

標準必要專利的意思就是,只要你設計的手機支持中國的3G、4G網絡,無論你有沒有用我的產品,都會不可避免地使用我的專利。

高通只要證明自己的專利許可條件符合FRAND原則(Fair公平、Reasonable合理、and Non-Discriminatory非歧視)、不違反反壟斷法,就可以正大光明地找魅族收費,費率也沒什麼好談的,大家都這麼交,你也得這麼交。

魅族做了手機這麼多年,侵權的事實認定肯定問題不大,可能會在設備銷量等侵權範圍上產生一點爭議,但這不是核心問題。

侵權事實明顯存在,該補齊的專利授權費用也別想一筆勾銷,高通此次選擇訴訟,顯然有更長遠的考慮。

高通去年與發改委已經就專利授權條件達成了一致,發改委壓力之下高通把專利費率也降了,罰款也交了,專利許可方式也改進了——這下你就算再說它流氓,人家收費也是理直氣壯的。

何況流不流氓是一個道德問題,合不合法是一個法律問題,商業公司顯然更傾向於符合後者的情況下攫取最大利益。

這個案子之前,高通已經跟中國主要的手機廠商達成了專利許可合同。

但問題在於,高通提供的那套專利許可協議,雖然經過了發改委的同意,卻沒有中國法院的判例予以支持。

這就意味著如果碰上了魅族這樣的軟硬不吃的侵權廠商,拿發改委就鎮不住它,還得走司法渠道,而司法渠道又沒有明確的判例支持。

沒有判例,那這次就拿魅族這個軟柿子開刀(畢竟侵權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魅族也談不上影響力有多大、有什麼背景),創造一個司法判例。

我估計選擇起訴魅族還有一個理由,那就是槍打出頭鳥——現在誰不知道魅族長期對高通賴帳。

華為小米聯想這些巨頭都該交多少交多少了,排得上號的廠商就數魅族態度最囂張,而且已經囂張好幾年了——那不收拾你收拾誰?

你跟我談判毫無誠意是吧?那隻好法庭上見了。

通過訴訟手段,不論是最終判決也好,調解也好,總之要讓魅族乖乖服軟交錢,錢多錢少都是次要的,要的就是這個結果。

在法庭上徹底打敗魅族,然後拔劍四顧,還有誰不服?

我們還可以看到高通沒有去找廣東的智慧財產權法院起訴,而是選擇了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就是看中了北京知產法院在智慧財產權業務上的全國頂尖權威地位(就在昨天,中國好聲音的版權糾紛也是在北京知產院受理的,蘋果的外觀設計糾紛也是北京知產院判的)。

拿到了北京知產院的確認判決,何愁全國其他各級法院不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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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廣東高院在華為與IDC的專利糾紛中首次採用了FRAND原則來判決,一開先河。

高通的法務和律師團隊顯然也注意到了這一點,這次拿魅族來作為一個練手對象,醉翁之意不在錢,而在於將自己的專利許可協議通過司法確認,從而實現徹底合法化,後續再拿來威懾所有不交錢的廠商。

以後哪個廠商還敢對高通的專利許可協議有意見,高通只需要把北京知產院的判決書拿出來往桌子上一擺,威懾力就足夠了。

人民法院在審理這類商事糾紛時,對於國家權威部門的行政決定一般來說不會正面挑戰,除非是在行政訴訟中。

尊重行政機關的專業認定在非行政訴訟中是通行的慣例,在專利許可費率是否合理的重大專業問題上,國家發改委顯然比北京知產院更權威,更有發言權。

既然發改委通過法定程序已經認可了高通新的專利許可條件,那麼北京知產院沒有太大的可能會去改變這個新的平衡。

如果法院對大幅度修改了費率和收費方式、交了巨額罰款的高通新專利許可方案還不認可,還要進行修改甚至否認其合法性,那就相當於直接宣告國家發改委權威掃地,以後國家發改委還怎麼開展工作?

最終結果我猜應該會支持高通的前兩個訴訟請求。

做到了這個高通就滿載而歸了,5個億完全可以跟魅族談。

反正過去魅族也沒交過錢,通過訴訟能撈回來多少都是純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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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啦,按照魅族的一貫風格,這個世界上還沒有什麼東西是不能拿來營銷一把的。

5年前,360與騰訊二選一的大風波中採用弱勢營銷,不斷宣稱自己是小廠商對抗騰訊帝國的碾壓,獲得了非常好的營銷效果。

魅族也可以。

從現在輿論風向來看,魅族已經開始往這方面引導了,很快關於高通是專利流氓啊,收費方式不合理啊,惡人先告狀啊,魅族不是不給錢啊,魅族只是為了替中國廠商爭取合理權利啊之類的文章都快出來了。

畢竟是營銷見長的公司,佩服。

寫在最後:認為高通是外國公司,所以在中國提專利訴訟就必然會失敗的想法,過去也許有一定道理,現在就不一定了。

商業活動中講規則,講法律,才是中國將來發展的趨勢。

站在國家層面,中樞決策層在局部陣痛和長遠利益的考量中已經做出了取捨,人民法院也會遵從這樣的趨勢。

智慧財產權是一定要得到司法的有力保護的,否則,中國的高新科技就永遠也發展不起來。

專利是什麼?給智慧之火澆上利益之油的工具。

從大的方面說,專利和高新科技是互相促進的,而不是相反。

專利蟑螂這樣的公司畢竟是少數,並且越來越受到限制。

高通過去那麼霸道的專利反授權,現在在發改委壓力下不也大為收斂了。

歷史已經證明,哪個國家專利保護得好,哪個國家科技創新就是蓬勃發展的。

美國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在全社會營造尊重知識,尊重智力成果的氛圍,比一兩次訴訟和部分中國廠商的得失重要得多。

只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實保護所有主體的智慧財產權,才符合中國科技創新的根本利益。

今天,魅族也許會在專利巨頭高通面前吃虧。

下一次,也許就是中國公司仗著專利法去找外國企業的麻煩了。

那才是中國真正崛起的時刻。

用眼神消滅你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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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拋推測結論:被高通起訴是魅族預料到且在沒有辦法平等達成協議的情況下期望達到的目的,甚至可以說該付多少錢都已經準備好了的,魅族這麼做,是在面對高通的強勢萬般無奈下的一個策略選擇。

你可能會想,誰會希望被起訴啊?最後敗訴了得賠錢傳出去還不好聽,可是這事兒還真不是那麼簡單的,交易磋商的過程是一種博弈,高通最後選擇起訴可以說是一種妥協,而對魅族來說則是階段性勝利。

針對支付專利授權費用事項,魅族肯定是得付錢這沒跑了,可是這個錢本來就是應該付的,魅族也是清楚的。

關鍵在於專利授權條款的確定,這才是利益糾紛的關鍵。

這件事情我們需要結合之前高通被中國反壟斷執法機構罰款60億來說,這個新聞我們之前都聽說過,為什麼高通會被罰那麼多?因為他在對中國手機公司進行專利授權的行為構成了壟斷行為,具體表現比如說收取高額費用、免費反向授權、專利搭售等等。

我形象點來說,就是比如說高通是你家方圓一百公里以內唯一一家水果店,你來高通家買水果,首先價格貴,其次你花錢買了你得把你家蔬菜大米免費給高通家,另外你還得再搭上買高通家的衛生紙等等亂七八糟你不需要的東西,不答應你就別想買高通家水果,這就是壟斷,這就是欺負人,這就是為什麼魅族方面一直向外表達不願向惡棍低頭的原因。

當然反壟斷執法機構在向高通罰款的同時,也禁止了高通的這些行為。

可是問題就在於,這些行為是說禁止就禁止的嗎?你可能會說,怎麼不是,難道高通不怕再被罰60億嗎?高通當然不希望再被罰60億,可是壟斷行為這種事跟殺人放火不一樣,很多時候不是一眼就能看出來的,並不是那麼容易認定,高通就要利用這一點去探尋對壟斷行為界定的邊界,也就是俗話說的,能多撈一點是一點。

而這個探尋壟斷行為界定邊界的過程,就是一個高通、中國政府及中國手機廠商博弈的過程。

高通與魅族的交易談判,就是我所說的這種博弈的一個具體表現。

從新聞中透露的信息我們可以看到,高通希望法院判決高通所提出的專利授權條件符合中國反壟斷法的規定,應當將其作為專利授權的基礎。

從這裡我們可以解讀出,魅族並不是不願意付錢,而是不願意接受除了專利交易及其必要條款以外的其他不合理條件。

高通方面肯定會希望,誒我們兩家自己坐下來好好談就好,沒有必要拿去法院談,因為他自己也清楚,他所提出的專利授權條件,儘管相對於以前有了改進之處,但是還是有不合理之處(不然魅族為什麼不答應?難道你真的認為魅族會想著吃霸王餐不付錢?),而反壟斷執法機構、法院對高通改進後的條款是否認可,高通心裡也是沒底的。

現在的狀況就是,本來可以私下裡談的東西,高通無奈拿到檯面上來談了。

而專利授權條款是否符合反壟斷的標準,這還是一個未知數。

如果該條款被認定符合標準,那魅族只有認栽了。

但如果被認定不符合標準 ,魅族走的這一步就走對了,或者從更深遠的意義上來說,中國手機廠商在面對高通專利壟斷的問題上又往有利於自身的方向邁進了一步,所以賭這一把還是很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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