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在華提交17項新指控 訴魅族專利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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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消息,,高通公司周四向北京和上海兩地的智慧財產權法院遞交了17項最新指控,起訴魅族科技侵犯了其持有的3G(WCDMA和CDMA2000)及4G(LTE)無線通信標準等相關智慧型手機專利。

此次高通對魅族發起的17項最新專利侵權指控,是一周之內高通對魅族專利侵權行為採取的第二次法律行動,標誌著經過多輪交涉無果後兩家公司在中國市場上的專利鬥爭升級。

上周五,高通首次向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提交訴狀,指控魅族侵犯了自己持有的3G及4G通信技術專利。

2015年,高通在中國反壟斷市場上經歷了具有里程碑意義事件——與中國反壟斷機構國家發改委達成了和解協議。

高通同意就中國發改委發起的反壟斷調查達成和解並支付9.75億美元罰款(約合61億人民幣),罰款金額創在華企業之最。

在高通周四向智慧財產權法院遞交的17項最新專利侵權指控中,涉及一系列智慧型手機產品所使用的特性和技術專利,包括3G(WCDMA和CDMA2000)及4G(LTE)無線通信標準相關專利。

「魅族正試圖通過一種不公平和不恰當方式獲得成本優勢,從而超出競爭對手,」高通公司總法律顧唐·羅森博格(Don Rosenberg)在一份電子郵件聲明中表示。

此前的報導稱,在周二舉行的一個新聞發布會上,魅族科技副總裁李楠表示,高通提出的專利許可條款既不公平也不合理。

據IDC提供的數據顯示,魅族為中國第八大智慧型手機製造商,2015年該公司的移動設備出貨量為2482萬部。

對比魅族開始做手機晚的小米來講,對專利的重視程度從上圖就可以看到。

在實際的專利訴訟中外觀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都是扯淡的,最重要的還是看發明專利的數量。

圖中可以看出魅族的發明專利只有28項,而小米和高通分別為346和6196項。

那麼魅族究竟該不該向高通繳納專利費?答案是肯定的,魅族必須繳納專利費而且需要比其他手機廠商繳納更多,因為魅族本身持有專利數少,沒有可交叉授權甚至供自己使用,也就是說,魅族本身使用侵權專利比其他廠商多。

回想起幾年前,中國手機企業在全球各展會出現因專利糾紛而被黯然查抄下架的場面,目前國內大多數手機企業已經紛紛意識到保護專利、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

據業內知情人士指出,魅族不僅沒有和高通達成專利合作,也從來沒有與任何3G、4G的專利持有者比如華為、中興、愛立信、諾基亞等簽訂任何專利許可協議。

魅族認為高通專利費用依然昂貴,並稱如果繳納高通交專利費,將會抬高銷售到消費者手中產品的價格。

這一點不知讓消費者做何感想?

至少茱比莉認為,此舉不僅沒有將問題轉嫁到高通,反而恰恰說明,魅族沒有誠意為專利費用做資金準備。

換句話說,難道不繳納專利就意味著魅族可以以較低的價格對那些按規則行事、尊重智慧財產權、繳納專利費的手機企業構成不公平和不正當的競爭優勢?

有一個眾人皆知的經濟學定律叫「劣幣驅除良幣」,恐怕用在這樣的市場、這樣的企業最合適不過。

阿里巴巴之所以要成立天貓,嚴打假貨,也是這個道理。

「劣幣驅除良幣」是對這樣一種歷史現象的歸納:在鑄幣時代,當那些低於法定重量或者成色的鑄幣——「劣幣」進入流通領域之後,人們就傾向於將那些足值貨幣——「良幣」收藏起來。

最後,良幣將被驅逐,市場上流通的就只剩下劣幣。

在日趨規範化的手機市場,TOP10中的魅族此舉是否想過,其變相破壞了公平、公正、平等的商業環境?

魅族還提出高通專利授權協議就如「黑盒子」,不過這一點同樣無法轉嫁出負面信息。

至少高通是按照國家發改委認可的整改方案,專利許可條款也是向社會公布的。

一個簡單的邏輯,既然有這麼多的中國手機企業已經與發改委認可的高通整改方案簽署了專利授權,為什麼魅族就不能把專利之事也辦得妥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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