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流氓的天價敲詐,會成為中國科技企業的攔路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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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近期,華為在英國被禁售的消息見諸各大媒體,根據外媒ZDNet的報導,華為在4G手機中使用了UPI(Unwired Planet International(中文名:無線星球))的專利,它必須向UPI支付授權費290萬英鎊(約等於2500萬人民幣)的賠償款,如果華為拒絕支付費用,法院有權讓手機停止銷售。

這家UPI公司在2014年,不僅僅起訴了華為,還起訴了谷歌和三星,不過,後兩者目前已經和UPI達成了和解,而華為則選擇硬抗到底。

那麼,這個UPI公司到底是何方神聖,為什麼能接連向各個大公司下手,並且獲得成功呢?

根據第一財經的報導,「UPI公司」全稱為Unwired Planet International,前身是移動軟體公司Openwave系統,2012年5月停止了其當時的產品和業務,轉型授權和專利保護公司(俗稱「專利流氓」)。

2013年1月,該公司從愛立信收購了2000多項專利,其中包括753件有關於2G、3G和LTE技術的美國專利。

這些專利就涉及到華為的2G、3G、4G基站以及手機及平板產品。

因與華為商談專利許可費未達成一致,因此在英國起訴了華為。

在2015年10月至2016年7月期間,涉案6件專利被分成5組進行了技術測驗和比對。

裁定的結果是華為對UPI從愛立信處購得兩項專利構成侵權。

今年4月份,英國法院判決認定UPI的要價過高,並給出了法院認為合理的許可費。

華為對此並沒有再提起上訴,但UPI嫌費用太低了因此又提起上訴。

在糾纏三年之後,就華為與UPI公司之間的標準必要專利許可糾紛,英格蘭-威爾斯高等法院(England and Wales High Court)專利法庭在6月作出判決:

1)就華為的侵權行為頒布「禁售令」;

2)華為需支付290萬英鎊賠償款;

3)關於全球專利許可方面,允許華為上訴,而關於混合全球基準方面,允許UPI公司上訴。

英國法庭這次判決了一個新形態的「FRAND」禁令。

在華為與UPI公司正式簽署專利許可協議之前,華為手機將不得在英國市場進行銷售。

對此,華為終端給出了解釋,英國目前所謂的「FRAND」禁令,是法官為了闡述法律方面的概念新創造的,只要華為願意簽訂終審裁定的許可協議就會被撤銷。

另外,華為如果提起上訴,這期間禁售也會停止生效,華為在英國乃至全球的銷售並不受該判決的影響,手機等產品在英下架系誤讀,目前並沒有正式執行。

此前華為也並沒有對法院裁定的許可費提起上訴,僅就其他法律方面的內容提起上訴。

而這次華為已提起上訴,華為終端表示對於華為而言,過去很多年都被各國的專利持有者盯上,目的就是為了獲得不合理的專利收益,劫持實體行業。

很明顯,這次事件是專利流氓的一貫手段,但法庭並沒有完全支持專利流氓的高額賠償要求,而是降低了費用標準,並且,在今年4月份,華為實際上已經接收了法庭的裁決金額,但UPI認為價格太低而重新提起法律的訴訟,最終導致英國法庭再次和稀泥,把賠償價格給提高了。

在這件事情上,「專利流氓」再次出現在我們面前。

實際上,全球各個大公司在發展的歷程中,或多或少都遭遇過專利流氓的狙擊,比如Techsearch狙擊英特爾;Intellectual Ventures (IV)起訴賽門鐵克和趨勢科技在內的9家不同的科技公司;Pitney Bowes起訴惠普、Apple、松下電子、三星等八家電子廠;NTP起訴黑莓公司;Data Engine Technologies LLC起訴蘋果公司等等。

這些賠償案經常會出現天價的賠償款,比如黑莓付給NTP高達6.125億美元的賠償,惠普支付給Pitney Bowes高達4億美元的賠償,微軟向Intertrust和Eolas支付了高達10億美金的賠償等等。

而在國內,除了華為之外,聯想、小米、魅族、華碩、中興、HTC等等企業都遭遇過專利流氓的案件,對於目前頻繁出海的國內公司而言,專利流氓的案件在後續仍然是非常值得警惕的事情。

下圖為2015年新增的專利流氓起訴案中,案件最多的前10家單位,中國的HTC和聯想上榜。

專利流氓是什麼

專利流氓(Patent Troll)又叫專利蟑螂、專利海盜。

我們通常所指的專利流氓,一般是指沒有實體業務的 NPE(Non-Practicing Entities,非執業實體),泛指擁有大量專利卻不利用專利從事生產銷售等經營活動的公司,業內對其比較中性的稱呼為「專利營銷公司」、「專利許可公司」、「專利經營公司」等。

上文中提到的UPI以及Intellectual Ventures(高智發明)、Interdigital、Acacai等等公司,都是國際上臭名昭著的NPE專利流氓公司。

不過,類似於高通這樣的企業,實際上也充當著專利流氓的角色,但他有實體,有研發,在擁有較強的技術壁壘後漫天要價,成為實際意義上的專利流氓。

此外,一些曾經輝煌,後來不那麼出色的公司,也被外界詬病成為了專利流氓,比如甲骨文和諾基亞,都曾經被認為是專利流氓。

而一些大型公司在吃過專利流氓的苦之後,也將自己與專利流氓進行了綁定,比如專利流氓公司Intellectual Ventures,其股東包括了微軟、英特爾、索尼、諾基亞、蘋果、谷歌和eBay、SAP,NVIDIA等等巨頭,這些巨頭的力量,把Intellectual Ventures變成了實際上的專利流氓巨頭,而這些公司也間接成為了專利流氓,並從中獲益。

專利流氓公司的商業模式如下圖所示:

具體而言,根據國楓律所的樂昌律師描述,專利價值的實現主要涵蓋五個階段:研發新技術—技術專利化—專利產品化—產品市場化—專利權與產品雙向運營,專利收益則來源於後期的專利產品和專利權運營,而「專利流氓」追求的目標為短期投入,低風險,高回報率,使得專利產品化與專利市場化兩個階段被其省略,其運營主要涉及三個階段:專利積累、協商授權和專利訴訟。

1、專利積累,所持專利數量的積累與專利領域的布局是「專利流氓」展開運營的基礎,也是主要的資本投入時期,「專利流氓」的資本來源已然多元化,投資主體包括:個人投資、技術型公司投資、風險投資基金投資等,專利價值的提高使得「專利流氓」不缺乏運營資金。

在獲得足額的運營資金後,「專利流氓」將從小型技術公司,獨立發明人或破產公司手中收購大量的專利,或者自行研發相關領域內非核心技術,進行該領域內的專利布局,等專利數量積累到一定規模,該領域內企業發展也以初具規模的時候,則開始著手下一個階段。

2、協商授權,在完成第一階段專利積累與專利布局的基礎上,「專利流氓」則開始有針對性的選擇目標公司,向目標公司發送專利許可函,列舉該公司產品對其專利權的侵犯,並要求與其公司就專利授權事宜進行談判,若目標公司對此函不予答覆,「專利流氓」則會再次發函給該公司,聲稱將發函給目標公司的相關客戶,告知客戶相關目標公司專利侵權事由,並以連帶訴訟風險相威脅,通過給目標公司客戶施壓的迂迴策略,達到迫使目標公司妥協的目的。

3、專利訴訟,當協商授權談判破裂時,「專利流氓」會及時的提起專利訴訟,通過以訴訟周期長及存在敗訴風險的威懾力迫使目標公司重回談判桌,進行專利授權許可協議的談判,或者以勝訴判決所獲得的高額訴訟賠償金作為其回報。

三個階段不斷循環推動著「專利流氓」的運營,「專利流氓」將專利權作為一項資產進行運作,並將其攻擊性發揮到了極致,整個運營鏈條中,直接決定了該專利貨幣化運營成敗的因素主要有三方面。

美國國家經濟研究局的最新研究表明,從2005年到2015的十年之內,被NPE提告的企業從300多家激增到2000多家,而同一時間內被專利實施者(PE)控告的企業數量卻始終維持在500家上下,足見『專利流氓』的訴訟能力,已經超越真正從事研發創新的科技業者。

下圖中綠色線條為專利實施者(PE)發起的訴訟,紅色線條是非專利實施者(NPE)發起的訴訟。

專利流氓的例子

1、黑莓賠償NTP公司6億美金

2000年,美國加州專利公司NTP寫信給黑莓的製造商,法國Research In Motion(RIM) ,說他侵犯了自己的8項有關郵件系統的專利,要付錢才能繼續用。

RIM公司沒有響應,隨後,2001年11月13日, NTP公司將RIM公司訴至法院,聲稱黑莓手機侵犯了其五項專利中的40個系統請求項和方法請求項。

當時,這家NTP公司沒有任何員工,那幾件專利也不是公司直接發明,而是與電子郵件系統相關的5件美國專利後來都轉至NTP公司名下,典型的專利流氓。



案件審理過程中,針對14件請求是否構成侵權,曾進入陪審團審理環節。

陪審團於2002年11月21日作出裁決,認定RIM公司構成侵權,應賠償約2300萬美金。

但RIM公司不服,要求法院直接判決,法院於2003年8月5日作出判決,認定RIM公司侵權,需支付約5300萬賠償金。

對此,RIM公司不服提起上訴,聯邦巡迴上訴法院作出判決,部分維持地區法院判決。

此後,RIM公司試圖上訴到聯邦最高法院,但最高法院拒絕受理其案件。

專利訴訟期間,RIM公司也在通過申請專利無效試圖「釜底抽薪」。

但在聯邦巡迴上訴法院作出判決後,專利商標局才作出認定,認為該案系爭專利全部無效。

而NTP公司明確表示不服,對專利無效認定向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提起訴訟。

最終,RIM的釜底抽薪策略無效,至此,黑莓手機已基本窮盡了所有法律救濟手段。

迫不得已,RIM公司與NTP公司開始和解談判,並於2006年達成和解,最終的和解費用高達6.12億美金。

包括:支付侵權的損害賠償費用和未來永久使用的許可費用。

黑莓公司經此一役損失慘重,加上後續的策略失誤,最終在手機業務上一蹶不振,開始了崩潰模式。

不過,在華裔領導人程守宗(John Chen)2013年接管之後,公司將戰略轉型為車載技術和專利,目前公司業務已經大幅好轉,並且還將獲得高通9.4億美元的專利返還款,吃一塹長一智的黑莓,從專利流氓中學到了很多。

2、高通稅

如果說NPE屬於空手套白狼的專利流氓,那麼高通就是披著技術外衣的專利流氓。

相比於NPE而言,高通的專利流氓標籤在很多人看來有些冤枉,畢竟高通是自己開發了很多核心的專利,並非普通空手套白狼的專利流氓公司。

從表面上看,高通讓人詬病其實是其過於高昂的收費,而不是專利流氓本身。

然而,如果翻看高通的歷史,你就會發現高通的創始人雅各布早在80年代就已經進行了專利流氓戰略的布局,可謂真正的專利流氓。

根據台灣作者lynn的科技博客描述,為了達到專利流氓的戰略目標,高通採取了三大策略:

1)開發地雷:建立壟斷的專利布局

高通圍繞著功率控制、同頻復用、軟切換等技術,構建了CDMA 專利牆,相較於其他廠商在專利數量和品質上都有非常大的優勢。

但高通不滿足於此,它要一人享用這筆豐厚的利潤。

在高通,養了一批不下於技術開發部門的龐大專利律師軍團,透過併購、控告對手專利侵權等專利戰,將所有CDMA 的相關專利都一步一步攏絡過來。

專利律師的職責,便在於申請專利、談專利價格、控告侵權公司。

第二步是大量申請垃圾專利,用垃圾專利保證其核心專利──在舊有的專利保護到期之前便申請新的專利、或大量申請CDMA 外圍專利,然後申告該技術為新技術的一環,封殺了關於CDMA 內外圍的所有技術。

2)布地雷:將專利技術套入通訊標準

收集齊備了專利地雷還不夠,還要讓人得踩到才行。

總不能HTC 打不通iPhone 手機,設立通訊標準的原意是讓不同的電信商、基站設備與手機廠商彼此間也能互通。

只要符合通訊標準、向該國通訊監管部門申請執照,便可以經營通訊業務,由此建立開放互聯的環境。

由於GSM 標準為歐洲電信商、移動通訊商(如Ericsson、Nokia)共同提出、共同享有智慧財產權,專利基本上是開放的。

但高通表面上提出了一套採用CDMA 技術的2G 標準,實際上將CDMA 專利技術藏在了裡頭,等於使用該2G 標準時,也等同踩到了高通的專利。

這種以單一家公司專利而壟斷某一標準的行為,照理說不會發生在跨國間的通訊標準制定小組,別的國家與廠商因本身利益衝突、必然會極力反對。

然而當時2G 數字通訊的研究適才起步,多數廠商的注意力仍在歐洲人所提出的GSM 標準上,高通的CDMA 技術尚仍無多少人聞問,反而讓高通趁隙而入。

3)更多的地雷:將CDMA 演算法整入晶片

高通的最後一步棋,是決定把CDMA的算法嵌入集成晶片。

其最大特點為整合信號的發送與接受、電源管理和數字與模擬信號轉換等裝置於單一晶片上,即所謂系統單晶片( System on Chip, SoC )。

現階段使用高通專利的手機廠商,必須先繳一筆授權費取得專利使用權;在晶片或產品量產後,再依據出貨量收取產品售價一定比例的費用,平均需繳納手機銷售額5 ~ 10 %不等的權利金。

這點可是相當的不合理──螢幕、鏡頭、機殼等零件全部與CDMA毫不相關,也得被抽銷售額的百分比。

(難道在手機上鑲了塊鑽石, 利潤還得算在高通頭上嗎?)

事實上高通提供了SoC一套完整的解決方案,大多數手機廠商還沒SoC整合的技術能力,也只能乖乖挨這一刀。

況且所有加入高通設計方案的手機商,都必須與高通進行專利相互授權,等同於手機廠只要乖乖付錢,即能擁有更多的專利手牌。

我們可以看出,高通的專利流氓戰略其實是很有技術含量的,首先,他們自己有極強的研發能力,開發出了很多核心的專利技術,其次,從2G到3G的過渡階段,高通能夠提前布局,領先他人好幾年,這種戰略眼光本身也是非常令人佩服的。

所以,當高通把3G的專利進行了完整的產業鏈布局之後,剩下的就是徵收各個廠商的專利費,也就是所謂的「高通稅」了。

每部手機,要繳納5~10%的整機銷售費用給高通,這確實是非常高昂和不合理的價格,畢竟手機很多部分跟高通沒有關係,但高通依然要徵收高通稅。

在中國市場,通過反壟斷法的調查,高通被發改委罰款60.88億,高通很快就支付了相關費用,並接受了按照整機65%的比例來計算高通稅的判決。

即便這樣,隨著中國大陸手機廠商在全球市場的崛起,高通的收益也是非常驚人的。

根據高通2016年財報顯示,目前高通的業務中,大中華區的收入占全球69.41%,高通業務與中國高度相關,所以,罰的那點錢根本就不當一回事,儘快多賺錢才是王道。

專利戰場將從歐美轉向大陸

高通近期與中國大陸電信設備商大唐電信,以及當地半導體基金之一的北京建廣資產攜手,在第3季聯手成立新的手機晶片公司,將主攻低階市場,與聯發科、展訊搶市場的消息出來之後,在業界掀起了軒然大波,一些業內的大佬直呼這是「引狼入室」,紫光集團董事長趙偉國更是在朋友圈怒斥這是賣國行為。

這場戰役的背後,是高通對中高端晶片的市場份額已經不再滿足,開始對中低端的晶片進行蠶食的決心。

一方面,可以擠垮競爭對手,另外一方面,一旦市場滲入,晶片和高通稅可以同步賺錢,戰略上是非常高明的一步棋子。

作為國資體系的大唐和建廣高調參與,確實存在被詬病的嫌疑,畢竟這種「引狼入室」,雖然有可能通過高通收購恩智浦半導體後,憑藉這層關係將恩智浦的一些技術轉移到國內的可能性,但可能性確實比較小,合作從國家戰略角度而言弊大於利。

高通的案例,只是中國科技企業需要面對的專利案例中的一個。

實際上,中國科技企業在集體出海的這些年中,已經遭遇了多起專利流氓案件的侵擾。

華為、中興、小米、聯想、魅族等等,都曾經遭到專利流氓的狙擊。

不僅僅是專利流氓,很多國際市場的競爭廠家也同樣發起了攻擊,比如蘋果,三星,高通等,都曾經對中國廠家發起攻擊。

中興通訊的首席智慧財產權律師胡毅在近期表示,這幾年美國的專利流氓(NPE)逐步轉向以德國為首的歐盟國家,中興通訊光是今年在德國已經被告上10件;同時,越來越多NPE選擇轉向中國逐鹿,預料未來3~5年,中國將是專利訴訟戰場!

從2009年截止到現在,中興通訊光是在美國遭遇的專利訴訟就超過140件,全球累計超過240件,專利訴訟案件遍及中國、美國、德國、挪威、荷蘭、印度、法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世界主要國家和地區,目前手上總共有超過100件訴訟案同時在處理。

2013年,中興通訊在美國因專利被告的案件數量進入前十名,也成為NPE最常選擇攻擊的對象。

受到這種外向型的壓力,讓中興通訊不得不更重視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從中興通訊在全球被起訴的情況來看,96%的訴訟由NPE提起。

下圖是中興通訊總結的專利訴訟應對策略表。

中國企業在專利流氓案件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並且快速加強了自身的專利體系完善,目前,以華為為首的中國廠家在國際專利訴訟案件中取得了大量的勝訴案例,即便剛剛與專利流氓UPI的戰鬥中,華為也已經將費用大幅度減低,達到了自己的戰略目的。

隨著各國政府對於專利流氓的態度變得越來越不友善,制定了一系列的限制措施,專利流氓的運作空間將會縮減,而且很多大公司還結成了專利聯盟,比如谷歌的PAX專利聯盟,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專利流氓的行為。

但,打鐵還需自身硬,我們與世界著名的專利流氓以及類似於高通這樣的技術專利流氓的全球短兵相接才剛剛開始,我們在5G、物聯網、人工智慧、虛擬現實等領域的專利布局仍然有主動的希望,當然,歐美國家對我國依然會提出重重的限制。

我們希望在國家的統一部署之下,企業加強研發,加快專利戰略的總體布局,為我國科技企業全面走向全球打好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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