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炒的熱火朝天的聯想未投華為5G贊成票事件,給大家還原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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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之間「聯想在5G標準中沒有投華為」的事件迅速發酵,聯想也火速發公告澄清,5G標準會議投票過程的真實情況怎樣,聯想是否說了實話,事件背後是又有人在故意推動,雷鋒網致力於還原事件的真相。

爭的是什麼

5月11日,在知乎上突然出現相似的數個問題,大意均是如何看待聯想在5G標準上沒有投給華為一事,頓時引起連鎖反應。

據了解,該事件其實並不是近期發生的事件,而是在2016年10月和11月份3GPP組織的兩次會議上。

兩次會議圍繞的均是信道編碼方案的投票。

信道分為數據信道和控制信道,控制信道傳輸控制信息,數據信道傳輸數據,控制信道和數據信道可以分別採用不同方案,使用頻次較高的長碼和使用頻次較低的短碼也可以採用不同方案。

但實際上角逐5G標準的信道方案的只有三種編碼方案,分別是LCDC、Polar和Turbo。

值得注意的是,三種方案起初都是數學家提出而非產業鏈廠商,高通、華為等廠商是沿著數學家的思路做產業研究。

LDPC碼最初是由MIT的教授 Robert Gallager在1962年提出,是應用時間最長同時也最成熟的的信道編碼方案,LDPC碼在WiFi標準中獲得應用。

Turbo碼由法國科學家C.Berrou和A.Glavieux提出,也有超過20年的應用歷史,Turbo碼在3G和4G標準獲得採納,不過5G標準成為LDPC和Polar的競爭戰場。

有分析認為,主要是因為在話語權的較量中法國不敵中國和美國;另從技術角度上看,5G標準要求峰值速率達到20Gbps,相關消息指出,Turbo碼能否滿足這樣的速率要求尚存疑。

Polar碼是由土耳其比爾肯大學教授E. Arikan在2007年提出,E. Arikan是LDPC碼提出者Robert Gallager的學生。

Polar碼應用時間最短,不過技術指標相對優異。

說到底,信道編碼方案的爭論變成了華為主推的Polar碼和高通主推的LCDC碼之間的競爭,其中還有一些大國博弈話語權的成分在裡面。

兩次投票

第一次會議發生在2016年10-15日,會議上出現了較大的分歧。

雷鋒網從業內知情人士獲悉,「第一次會議只確定了長碼的標準,並不是確定完全標準,華為的Polar碼本身在長碼上沒什麼優勢,聯想和Moto兩票都投了高通的LCDC方案,其他眾多中國廠商反對長碼短碼都用高通的方案,最後只達成了長碼用高通的方案,其他標準留待下次會議討論。

進一步了解到,2018年6月首個版本的5G國際標準將正式公布,但是只針對5G三大場景中的eMMB場景,uRRLC和mMTC標準都沒有正式成型。

在第一次會議中,更精確的解釋是,高通主推的LCDC碼被採納為eMMB場景中數據信道的長碼編碼方案。

既不是包含全部三個場景,也不是數據信道和控制信道均採用,同樣地也僅是長碼採用了LCDC編碼方案。

該名知情人士還表示,「我個人感覺其實這個問題上應該是Moto占的主導,他們和高通的關係比較密切,聯想可能分析認為,如果是完全高通方案,Moto的技術優勢可能得以發揮,是完全從商業的角度來考慮的。

時間撥回到2016年11月17日召開的第二次會議中,會議過程雖不清楚,但是從達成的結果來看,LCDC碼方案更進一步,成為eMMB場景下數據信道的長碼和短碼編碼方案,Polar碼成為eMMB場景下控制信道的短碼編碼方案(控制信道碼長一般不超過幾百,不涉及長碼),也就有了當時一系列「華為掌握5G核心標準」的消息,實際上對華為的作用無異於捧殺。

當問及長碼和短碼都用高通一套方案時,是否會降低產業成本時,該人士表示,「其實3GPP這種標準組織從來就不是從成本因素考慮的,而是從中歐美三方角力上來看,就像4G標準當時為什麼有兩個,3G標準有三個,其實都是三方的政治博弈。

成本層面,考慮底層協議對上層的成本影響,如果全部用高通方案的話,有可能專利費用比混用方案更高。

「畢竟3G時代高通壟斷了CDMA,高通收了不少錢,其他國家都很鬱悶」,該人士補充道。

如下兩圖所示,第一次會議中聯想以及Moto沒有投給Polar,而在第二次則投了贊成票。

「聯想沒說謊,但不是全部真相」

今天一早,聯想也針對此事發布聲明,稱「在3GPP舉辦的有關5G標準的表決會議上,聯想針對5G標準的Polar方案投票(該方案由中國移動、華為等中國企業主導),包括聯想旗下的摩托羅拉移動,所投的都是贊成票。

同時聯想還稱對惡意造謠者保留相關法律權利,以及表示了支持中國5G的態度。

經過前兩部分的敘述,事件的來龍去脈已經明晰。

正如知情人士所言,「聯想沒說謊,但不是全部真相」。

事件中讓大部分讀者憤慨的焦點其實不是聯想投了贊成高通的票,而是聯想是贊成廠商中唯一的中國企業。

從客觀技術角度來看,與高通主推的LCDC編碼方案相比,華為主推的Polar編碼方案在長碼部分並沒有技術優勢,華為一開始也是想拿下短碼編碼方案。

同時,LCDC編碼方案雖然是高通主推,實際上華為等廠商都有參與,高通的投入更早更多,技術積澱也更多;Polar碼由於是近年才興起的編碼方案,得到了華為等廠商的青睞,編碼方案的採用意味著支持該技術的廠商前期具備先發優勢,這是華為和高通等廠商所看重的,最終兩種方案共存,3GPP達成的是一種妥協方案。

事實經過確是如此,但是經過一年多時間之後,聯想沒有把票投給華為這件事又再度刷屏,誰又能說這事只是自然發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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