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或受罰超10億美元 一周市值蒸發15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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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高通被指控專利收費過高並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已確定了高通壟斷事實。

長期以來,高通以手機整機售價作為計算專利許可費的基礎,手機廠商的製造成本、營銷費用、利潤等等都要交高額專利授權費用。

早報訊 高通公司(QCOM:Nasdaq)反壟斷調查至今已持續了8個多月,據悉,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已確定了高通壟斷事實,正在調查高通的銷售數據。

此前,高通被指控專利收費過高並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而自高通總裁Derek Aberle在7月24日的財報分析會上坦承發展改革委的調查將影響公司業績後,其股價已從81.6美元下跌至72.55美元(8月1日收盤價),市值蒸發了約150億美元。

美國知名投資管理公司伯恩斯坦(Sanford C Bernstein)的分析師Stacy Rasgon近日發布報告,調低了高通的評級,並將其目標價下調了5美元,至80美元。

事實上,Stacy Rasgon自2009年以來一直維持對高通公司的買入評級。

「來自中國的授權問題正積聚起越來越大的雲團,有理由對高通授權業務的長期發展產生疑問。

」Stacy Rasgon說。

高通是移動晶片領域的領跑者,在3G、4G領域亦遙遙領先。

數據顯示,2014年上半年市場上八成4G晶片都來自高通。

此外,高通公司2014年以來的市值長期維持在1500億美元以上。

高通2013財年年報顯示,營收高達249億美元,凈利潤達到68.5億美元,其專利授權業務以30%的營收占比,貢獻了近90%的稅前利潤。

不對其他晶片廠商進行專利授權,是高通專利策略中的關鍵一環。

高通的做法是,不向晶片廠商授權,轉而向這些晶片廠商的客戶收取專利費。

其專利授權費包括兩部分:第一,固定的授權費,通常為每個廠家50萬美元;第二,浮動的專利使用費,即按手機的出廠價向手機廠商收取一定比例的專利費。

在中國,WCDMA和CDMA手機的專利收取比例為5%,LTE的專利收取比例為4%。

2013年11月底,發展改革委對高通啟動反壟斷調查。

至今年7月11日,高通高層就反壟斷調查有關問題已多次到發展改革委交換意見並接受調查詢問。

發展改革委一旦對高通做出裁決,高通有可能面臨巨額罰款。

路透社7月28日稱,高通正面臨金額可能超過10億美元的罰單。

高通並非首次接受反壟斷調查,此前,包括日本、韓國、美國以及歐盟在內的國家和組織就已對其發起過調查。

21世紀經濟報導稱,早在2006年,日本公平交易委員會就曾對高通啟動調查,當時,日本松下、NEC、三菱等企業投訴高通在合作時濫用其技術壟斷地位。

三年多的調查之後,日本公平交易委員會在2009年6月認定,高通公司在與上述廠商簽署的合作協議中的部分條款,違反了日本的反壟斷法。

日本公平交易委員會稱,高通在向日本企業授權專利時,強迫後者接受以下三個條款:第一,日本公司的相關專利要免費授權給高通;第二,日本公司不得以自己的專利對高通及其客戶發起訴訟;第三,日本公司不得以自己的專利對高通的專利授權發起訴訟。

同樣是在2006年,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在接到德州儀器、博通以及其他兩家晶片公司的投訴後,也對高通公司展開反壟斷調查。

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在2009年7月對高通做出「罰款2.08億美元,並要求其糾正多項違規行為」的裁決。

高通與博通的糾紛從2005年開始就一直在美國本土法庭上較量,最終雙方達成和解,但高通需分四年向博通支付8.91億美元現金。

而在2005年10月,歐盟認為高通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了歐洲及其他地區的移動通信市場,導致運營商和消費者面臨更高的價格和更少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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