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說專利戰 | 霸道高通磨刀霍霍 傲嬌魅族甩出殺手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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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天前,高通突然狀告魅族侵犯其3G/4G標準專利,求索賠,然後大家就給魅族點蠟燭了……
今天,魅族又義正言辭站出來說,我沒錯我沒錯!然後大家又回來質疑高通霸道了!
雙方各執一詞,貌似都很有道理。
這齣戲扯遠了就成了一出半推不就,欲拒還迎的青春片……
額……不,是風雲變幻,你來我往的商戰片。
今天白話君就跟大家詳細講講這齣戲
當然要講清楚這四天的風雲變幻,還要從三年前高通被反壟斷說起……
▼▼▼
第一回
高額「高通稅」被反壟斷 傲嬌小魅族沒用高通芯
高通當時的壟斷,除了3G/4G標準協議之外,還掌握著WCDMA唯一晶片廠商的壟斷地位
所以市面上的手機要插電信卡,就得用高通的晶片,用了晶片就得買了專利組合,
當時高通的專利方案有兩點是被狠狠吐槽的——
首先,貴!
其他晶片廠商,手機廠商需要向晶片廠商支付晶片價格5%左右的專利費,但高通卻是按整機費用的5%收取。
比如說整機3000元,高通收取專利費150元,而其晶片價格也才200元左右,相當於買你一塊晶片多付一倍的錢。
手機廠商們把這個錢叫做「高通稅」,不管手機賺不賺錢,要先繳稅……
其次,是反授權保護!
就是你加入我大高通陣營,你的專利(比如中興、華為)就要把專利給我其他的廠商。
相當於你買了我的專利,你也買了我陣營的其他小夥伴的專利。
坑爹的買一送一啊!小夥伴們不爽啊,但是我要用WCDMA的晶片啊,只能加入。
所以這時的高通是一臉「就喜歡你對我咬牙切齒又無可奈何的樣子」
直到被反壟斷,手機廠商們就墨跡墨跡地不交錢了,
內心OS:嗯,你也有今天~
所以高通就只能天天求著發改委趕緊罰他,然後可以推新方案收錢……
而這時的小魅族,只是個年出貨量100萬台的小魅族,
所以CEO黃章很傲嬌的說,「這個專利費太貴了,我們不做WCDMA的手機,嗯哼!」
但今天李楠在會上說了:「其實雙方從2009年就開始談了,2015年就更緊密了。
」
(一直在談,談,談,沒談攏沒交錢,也不是我單方面責任喲!)
但要知道,標準是專利里的專利,高通擁有的是4G標準協議,相當於每台4G手機都要給高通錢,就是你不用高通晶片,你也用了4G信號,就要給錢!
焦灼的大高通此刻並沒有去理會這隻小蝦,也是給今天的事情埋下了雙方矛盾的基礎。
第二回
高通喜聞樂見終被罰 魅族養肥了該宰了?
直到去年4月,高通反壟斷案終於結束,60億美刀的罰款!但不是重點,重點是發改委「審批並批准」的新整改方案,
(注意措辭!是審批並批准。
簡單說來,高通說,我改我改,你看我改的行嗎?發改委說,恩,這個方案我批准。
——但是發改委批准不是手機廠商就必須同意啊!你們還可以接著扯皮啊!)
看新的整改方案,核心就這兩點:
•高通對其現有的3G和4G必要中國專利的許可將和高通的其他專利的許可分開,並且高通將在協商過程中提供專利清單。
如果作為該等要約的一部分高通向中國被許可人尋求反向許可,高通將和該被許可人進行誠意協商且對該等權利給予公正考慮。•對於為在中國使用而銷售的品牌設備的高通3G和4G必要中國專利的許可,高通將會對3G設備(包括3G/4G多模設備)收取5%的許可費,對包括3模LTE-TDD在內的4G設備如不實施CDMA或WCDMA則收取3.5%的許可費,在上述每種情況中許可費基數為設備凈售價的65%。
一個是專利清單,有高通內部人士跟白話君說,過去的高通是賣水果籃子,沒跟你說是哪些水果,現在要列水果清單。
(就是標準必要專利跟晶片專利分開來賣,不是買了晶片才要交專利)
一個是反授權保護取消,所以中興華為之類的專利大戶就可以跟國內其他手機廠商也玩玩專利戰,當然這個不是這齣戲的重點,以後再說。
當然專利費標準還是整機價格的5%,大家都覺得貴,但高通的人曾經跟白話君說:
「高通的專利比較複雜,不能簡單以晶片價格作為基數。
除了傳統晶片專利,我們還包括射頻、連接等方面的專利授予。
」
反正發改委都說好了,你們還敢不從!
(請繼續腦補高通「就喜歡你對我咬牙切齒又無可奈何的樣子」)
這個喜聞樂見對於手機廠以及高通都是!因為被拖欠專利費的高通終於揚眉吐氣去找這班人再談談了:
「來來來,最牛逼的驍龍820啊!4G旗艦級晶片哦!走過路過不要錯過!」
「客官要買啊?不急不急,不如先看看這張紙簽了再說……」
連哄帶騙,過去拖繳專利費的手機廠商們又回到大高通懷抱了,簽了新的整改方案。
這時的小魅族拿了阿里的投資,從百萬出貨量的小廠商變成千萬量級別的「中華酷聯金小妹」一員。
雖然養肥了,但傲嬌的魅族繼續「我不聽我不聽」,
「切,我又不用你家晶片,幹嘛被你連哄帶騙,口亨!」
然後,大高通簽了100多家廠商,包括「中華酷聯小」都簽了。
就差「金妹」了。
月黑風高下,大高通走向了養肥了的「妹」
然後嘿嘿嘿……
第三回
大高通磨刀霍霍向魅族 魅族嬌喘「用了再收錢嘛!」
終於要說到今天的高潮了!
大高通上周五突然發難,向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狀告魅族,「這廝不好好談判,老是拖拖拖,還一直用我家東西!」
並提出兩條要求;
證明我的整改方案合法有效;
魅族快賠錢!
然後今天魅族就開了媒體溝通會,主要說兩點
1.魅族的確用了高通的專利:包括與 3G(WCDMA 和 CDMA2000)和4G(LTE)無線通信標準相關的專利。
這是所有的3G手機和LTE4個手機基本都繞不開的專利,所以被叫做"標準必要專利"。2.魅族也很積極地跟高通談判。
魅族科技副總裁李楠說:在2015年發改委處罰高通之後,我們跟高通展開了積極的會談,深入的溝通。我們對專利保護的態度是:真的支持。
但很遺憾,繳納專利費的方法只有高通單方面合同要約。
然後李楠接下來說到最關鍵的一點:
「咱中國法律嘛,是允許這個無線通信協議『先使用,後談判』的。
」
我的確是正在用,還在談,還沒交錢,但我不違法喲!嚶嚶嚶……」 ▼▼▼
1、有先例。
「華為勝訴美國IDC公司的判例:先使用再談判,不構成違法。
」2、大佬沒把話說滿。
「國家發改委(官網)的說法是:支持高通公司對齊使用收到專利保護的技術收取合理的專利費。
所謂合理,並沒有一個標準,這給中國企業留下與高通談判博弈的空間,而不是被迫接受高通單方面的要約合同。
」3、你不是也覺得自己沒啥道理嗎?「如果魅族違反了任何一條中國的法律,高通可以直接告魅族違法索賠,為什麼還要向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申請單方面要約合同合法呢?」
所以這又涉及了「華為勝訴IDC」的事情。
這個事情簡單說來,當時IDC對華為的標準收費高於其他同行,觸犯了公平、合理、無歧視的條件(FRAND原則),也因此,華為談判過程及以前欠繳的錢也都免交了。
然後高通對魅族的收費「歧視」了嗎?
魅族說,不知道啊!這才是問題啊!
「高通的談判屬於『黑匣子』操作。
每個廠商最終給的專利授權費並不公開,這導致是否受歧視沒法判斷。
如果大家都是『無歧視』,你公開大家的專利費比例啊啊啊!」
好累啊,這麼扯皮什麼時候是頭啊……
下面的第四回,白話君只能靠編……
第四回
欲拒還迎為什麼 想說愛你不容易
其實咧,這件事發展到這個地步,雙方也是有意為之的,濃縮一下大概是這樣的▼▼▼
高通:「魅魅啊,今年收成不錯啊,這幾年用我的吃我的,也可以來算算舊帳了吧?」
魅族:「通通啊,交沒問題啊,我們來談談嘛!你給人家都多少錢的方案嘛,你給人家附加了多少畝地嘛!老王家多少我就多少啊,咱公平啊!」
高通:「你這廝學壞了!沒誠意!大家都交錢了,你不交!具體交多少哪能跟你說,我去官府告你!」
魅族:「你告啊你告啊!人家都是一邊用一邊談價錢的,我又不是不給錢,我們可以談談的嘛!不能你說收多少就收多少啊!我們按基本法來啊!」
所以白話君覺得咧
雙方還是蠻隱忍的,只不過價格還沒談攏而已
扯皮多幾天估計就喜聞樂見的「嘿嘿嘿」去了
什麼?
等官府判決,親們,這種專利案一判就要一兩年
到那個時候,5G都出來了,誰還管4G啊!大高通拖不起啊。
大魅族一樣拖不起,這麼拖下去,別說出國艱難,形象也不好,咱也不想被人說「用了人家東西沒給錢」不是?
作者:灰化肥 莫斯莉安 編輯:曾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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