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持」快遞、潛入內網、窺探郵件……對華為大搞間諜活動的美國還好意思說人家是安全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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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關於華為的一個消息震驚了國內外網友!據路透社報導,美國聯邦快遞公司在沒有任何詳細說明的情況下,將兩個原本寄往華為亞洲地址的包裹轉運到了美國,而且還試圖轉運另外兩個包裹的運輸路徑。

雖然今天下午聯邦快遞(中國)有限公司官方微博發布致歉聲明稱,「沒有任何外部方面要求聯邦快遞轉運這些貨件。

有關貨件正在退還至發貨方途中」。

但是,網友並不買帳!

路透社報導原文截圖

是誤送還是別有用心?

據快遞跟蹤記錄顯示,5月19日和5月20日從東京寄給華為的兩個包裹,原定於5月23日送達華為卻被送往了美國田納西州的孟菲斯。

5月17日從越南河內發出的另外兩件包裹,原計劃運往華為香港和新加坡的辦公室,但在5月21日抵達香港和新加坡當地的聯邦快遞(FedEx)站後被攔截,原因是「投遞異常」。

根據聯邦快遞的網站,狀態「異常」意味著意外事件阻礙了包裹的遞送,例如海關延誤、假日或無人接受遞送。

聯邦快遞拒絕透露此案的例外情況並表示沒有接到任何其他方面的要求。

然而據華為向路透社提供的一封電子郵件顯示,5月22日,聯邦快遞(FedEx)駐越南的一名客戶服務代表在回復他們的詢問時表示,是收到了美國總公司相關通知,要求將包裹保存並退回美國。

因此,這批貨物並沒有交付給收貨人,而是被滯留。

華為對路透表示,越南的兩個包裹都是由其貨運代理髮送的,其中包含緊急文件。

據華為提供的聯邦快遞跟蹤記錄顯示,目前華為已收到一個來自越南的包裹,另一個已在途中。

針對此事,聯邦快遞發言人多納休(Maury Donahue)對路透表示,這些包裹是「錯誤發送」的,聯邦快遞沒有接到任何其他方面的要求。

聯邦快遞表示:「這是一個孤立的問題,僅限於極少數包裹。

今天下午,聯邦快遞(中國)有限公司官方微博發布致歉聲明,「我們對於少量華為貨件被失誤轉運表示抱歉。

我們確認,沒有任何外部方面要求聯邦快遞轉運這些貨件。

有關貨件正在退還至發貨方途中」。

而早在本月23日,聯邦快遞曾在其官方微博表示,有關近期社交媒體平台流傳聯邦快遞將客戶貨件沒收,並轉運至美國檢查的消息與事實嚴重不符。

網友:這個是明搶!

有外國網民斥責說這簡直就是「明搶」,以及美國政府「吃相太難看了」,「聯邦快遞不要臉」。

網友紛紛在致歉聲明下質疑:

@小嫚姑的爸爸:四個華為包裹一起誤送美國?這個失誤率有點大吧?

@胡蘿蔔66999:偏偏在美國強力打壓華為的時候,偏偏是華為的快遞,偏偏去了美國。

好巧呦[doge]

@a11ty_:從1500萬個包裹中挑選出來4個華為的包裹郵寄到美國,45萬名員工真的太辛苦了!!

@肖恩肖恩:綜合這兩次聲明,顯然上一條是硬著頭皮撒謊,直到路透採訪華為,拿出轉運鐵證,網上形成新的輿情,才出來自己打臉。

犯規+撒謊,我覺得足以說明主觀惡意了。

那麼可以推論:既然沒有鐵證就可以毫不猶豫地撒謊,那麼不罰到肉疼就一定會毫無顧忌地再犯。

專家:應對其予以業務暫停

目前多位中國學者和專家也對聯邦快遞私自將華為的包裹轉運到美國的做法感到匪夷所思。

復旦大學國際政治系副教授沈逸表示,聯邦快遞必須對此事作出說明。

「聯邦快遞的這種舉動令人不得不懷疑是不是接到了美國情報機構的指令,因為這種「劫持」物流的舉動已經完全超過了正常的界限和規範。

他還認為目前來看聯邦快遞已經「不安全」了,其在中國的相關業務也應該接受調查,而在明確其安全之前,則應該對其予以業務暫停。

而中國快遞業協會原副秘書長邵鍾林則表示:聯邦快遞就算是否認「截獲」的說法,聲稱「傳聞」與事實不符,並宣稱僅僅是因為寄錯,強調是個孤立事件,那也應該提供詳細的情況說明,進行認真負責的調查,說清楚到底是在哪個環節出的問題導致將日本寄往中國的快遞寄錯到美國去,否則很難平息外界的猜測。

美國早已對華為動手

2014年,德國《明鏡》周刊曝出美國國安局監視華為公司總部網絡的消息。

美國《紐約時報》隨後跟進作出類似報導。

兩家媒體均稱消息基於美國國安局承包商前雇員愛德華·斯諾登。

報導說,美國國安局侵入華為深圳總部的電子郵件檔案,獲取公司高層之間的內部溝通信息,甚至竊取了華為各產品的保密原始碼。

「我們現在可以很好地接入(華為內部網絡),我們都不知道如何處理獲得的大量數據,」《明鏡》援引一份國安局內部文件報導。

《紐約時報》則以一份2010年的國安局文件為消息源報導,這項監視項目名為「攻擊巨人」,原始目的是為了尋找華為與軍方的關係。

但項目隨著時間推移「攻擊巨人」不斷擴大目標,開始研究如何入侵華為出售給第三國的計算機和電話網絡。

「我們的目標是與華為生產的產品實現通信,」《紐約時報》援引文件內容說,「我們想搞清楚如何破解這些產品……以獲得進入利益網絡的入口。

法新社23日援引一名美國情報官員的話說,針對外國企業的情報活動並不屬於商業間諜性質,因為商業間諜活動的目標是商業利益,而情報機構針對外國企業是「為了支持國家安全利益」。

長期以來,美國有關部門對外國政府、企業和個人進行大規模、有組織的網絡竊密和監聽、監控活動,這早已是公開的秘密。

事實上,據外媒報導,美國情報機構很早就曾計劃為本國企業竊取外國商業情報,這與其一貫堅稱的,美國從沒有為了讓本國企業獲利實施商業間諜活動相悖。

美國安局就被發現對純粹的商業目標實施間諜行動,如巴西的石油巨頭巴西國家石油公司、經濟峰會、國際銀行系統及其他公司目標。

作為回應,美國調整了措辭,承認情報機構的確有商業間諜行為。

美國國家情報總監辦公室曾在2009年曾經發布的《四年情報評估報告》(Quadrennial Intelligence Community Review)顯示,美國情報機構曾明確計劃採取一切手段,包括「網絡行動」,提高本國企業的競爭優勢,包括攻擊他國的技術專利機構。

報告提到的一個主要威脅是美國失去技術和創新優勢的情況,特別是「外國跨國集團的技術能力超越美國企業」的情況,報告稱,這樣的情況可能令美國在關鍵領域——如能源、納米科技、醫藥、信息技術——處於劣勢地位。

(新民眼工作室方翔、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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