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高通「宮斗戲」持續升級 業內分析:最終會是雙方達成一攬子和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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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全景視覺)

經濟觀察網 記者 錢玉娟 在高通的步步緊逼之下,蘋果也在步步為營。

針對福州法院批准高通請求,對蘋果發出的訴中禁令,最終蘋果公司也承認,自身可能存在侵權行為。

但在禁令發布之後,蘋果不但沒有停止銷售iPhone,而是為避免在中國銷售的iPhone X之前的型號被禁售,不斷想出對抗辦法。

經濟觀察網記者了解到,蘋果公司方面於12月14日對外表示,將對所有在中國侵犯高通專利的iPhone進行系統升級。

儘管高通仍強調,蘋果公司並不能通過升級系統來杜絕問題,但一直以來深入鑽研科技領域,專注知產問題十餘載的北京市偉博律師事務所鄧超博士告訴經濟觀察網記者,「之所以會發出禁令,是因為高通指控蘋果侵犯了它的兩個專利,而蘋果公司升級系統後,不僅可以避開這兩項專利,還可以規避禁令。

實際上在升級系統的辦法之後,蘋果公司的「對策」並未間斷。

基於和碩曾與高通簽署過一份專利許可協議,其內容涵蓋了關於高通申請的iPhone禁售令中最核心的2項專利。

加之由富士康和緯創生產的iPhone手機並沒有繳納專利費,則直接處於禁令範圍內,而和碩製造的卻被排除在禁令之外,於是,蘋果為了避免禁令會帶來巨大損失,目前已經決定將部分訂單轉給和碩。

經濟觀察網記者了解到,高通方面也認可和碩擁有兩項專利的授權,對於其能豁免禁令持肯定態度。

據悉,蘋果方面與和碩正在就生產訂單等事宜進行洽談,以求降低禁令帶來的損失。

而據鄧超透露,和碩之所以能在禁令豁免範圍內,除卻與高通的協議外,其即將在福建建立產線工廠,這其中的利益關係也極為複雜。

不過,從蘋果上述一系列應對舉措中可知,其在儘可能減少中國市場的損失,以保障其銷售生產的負面影響降至最低。

「去高通化」引風波

在基帶晶片上採用高通專利多年後,只願付出專利費的蘋果,不滿於高通要求的「以手機總價值為基數的比例付費」的「霸王條款」,「倔強」地選擇放棄高通,「另謀出路」投奔了英特爾。

經濟觀察網記者獲悉,蘋果將2018年所有的iPhone 基帶訂單全部給了英特爾。

英特爾作為高通的首要競爭對手,在蘋果的幫助下,進一步提升了自身的基帶製造能力。

「去高通化」的蘋果徹底激怒了高通,這讓後者在今年10月一紙訴狀遞交美高級法院,指控蘋果拖欠其專利費用達70億美元。

追討專利費,一直以來都是場曠日持久戰,眼見未給蘋果帶來任何損益,高通「急」了。

12月10日晚,高通宣布,福建中級人民法院授予了高通,針對蘋果公司四家中國子公司提出的兩個訴中臨時禁令,要求蘋果立即停止針對高通兩項專利的、包括在中國進口、銷售和許諾銷售未經授權的產品的侵權行為。

相關產品包括iPhone 6S、iPhone 6S Plus、iPhone 7、iPhone 7 Plus、iPhone 8、iPhone 8 Plus和iPhone X。

經濟觀察網記者注意到,儘管高通方面請求法院禁售蘋果最新款手機,但從訴中臨時禁令來看,只影響iPhone中運行iOS 12以下系統的手機機型,所以蘋果秋季發布會後的最新產品,iPhone XS、iPhone XS Max和iPhone XR將不會收到系統推送或禁令波及。

為何選擇福州中院?

經濟觀察網記者了解到,2017年7月福州中院在晉華訴美光的專利侵權案的訴訟當中禁止美光公司進口、銷售多款固態硬碟、內存條及相關晶片,這一次,福州中院向蘋果公司發出的一紙禁令,再次成為震驚業界的訴中禁令。

「訴前禁令和訴中禁令多少有些『未審先判』的意思,所以各個法院在正式判決前髮禁令一般都非常謹慎。

」鄧超在接受經濟觀察網記者的採訪中分析指出,高通訴蘋果的訴中禁令,「其涉及範圍之廣,影響力也更大,」除最新款的iPhone產品外,絕大部分手機型號均在禁令範圍內。

他透露,「據悉,高通公司為此禁令支付了3億元的擔保。

福建中院之所以成為權利人高通在選擇訴訟管轄地時的考慮選項,在鄧超看來,雖然福州(包括福建其他地區)智慧財產權法庭的人員不多,法院的專業能力也無法與北上廣深等地媲美,但「從最近一系列判決、裁定來看,福建對於專利權人非常友好,有成為專利訴訟的熱門管轄地的潛質。

」鄧超認為,在廣大權利人選擇管轄地並提起專利訴訟時,福州中院必然在權利人和律師的首選考慮範圍內,「這在幾年前是不可想像的。

鄧超還告訴記者,「與北上廣深的法院案件繁多,積壓情況嚴重不同,選擇福建的法院作為專利訴訟的一審法院,能夠更快速地拿到判決。

(由於二審都在最高院,因此在二審層面不存在差異。

)」

面對裁定,蘋果公司最初表示「我們在中國的客戶仍然可以購買所有型號的iPhone……我們將通過法院行使我們的所有法律選擇。

但身為專業人士,鄧超分析指出,「事實上,蘋果公司可用的法律選項並不多。

」經濟觀察網記者也進一步獲悉,原來對於訴中禁令,被訴人不能上訴,只能在收到裁定之日起10日內申請複議,且複議期間裁定並不會停止執行。

「另外,訴中禁令也不會因為反擔保而解除。

」鄧超說到。

此前,鄧超還曾做出預判,「福州中院發出的訴中禁令,如何執行會是個現實問題。

」在他看來,假若蘋果不履行禁令,無疑會將福州中院置於一個尷尬境地,「會損害司法的權威性」。

而今從事態的真實發展態勢來看,蘋果公司中只有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福州泰禾分公司簽收了裁定書,其他包括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以及蘋果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在內的三家公司均拒簽裁定書,且蘋果公司目前始終沒有停售侵權產品。

鄧超告訴記者,「裁定書是送達後執行,指控涉及的蘋果公司中大部分並沒有接收裁定書,也是蘋果公司拖延時間的一種方式。

」另外,他還指出,蘋果公司已經宣布將對系統進行升級,這樣一來即使不接收裁定書,在法律上也不存在任何問題。

有「經驗」的蘋果

蘋果並不是第一次面對專利侵權的訴訟,早在2009 時,蘋果就曾被彼時的手機霸主諾基亞起訴侵犯10項專利,不同於今日的是,蘋果選擇了與其糾纏,反咬諾基亞也侵犯了自身13項專利,這場官司打了近8年才最終以「和解」——蘋果在三個月內向諾基亞支付20億美元現金的方式終結。

當然,經濟觀察網記者從公開資料中獲悉,僅蘋果因為專利問題參與的訴訟案多達數十起,在這些年的訴訟或商業糾紛中,蘋果也「練就」了一身的經驗——即便訴訟案件多麼曠日持久,最終侵權方也可以通過現金賠付或其他方式了結。

鄧超也認為,在高通訴蘋果的專利案中,高通的根本訴求是希望把蘋果的iPhone禁售,從而在談判中獲得一個優勢地位,逼迫蘋果加速與其談判。

「但高通不可以用像3G、4G通信這樣的基礎標準必要專利進行起訴,因為當初標準組織,在採納高通專利的時候,就要求其權利人要以公平合理、無歧視的原則,進而許可其專利納入標準組織中來。

」鄧超認為,即便高通用基礎專利來訴訟蘋果,後者雖然繞不過去,但前者卻也拿不到禁令。

於是高通選擇了圖形用戶介面相關的非技術專利來起訴蘋果,換言之就是「要蘋果拿錢,而不能要它的命。

另外,鄧超還指出,裁定書中指出蘋果的圖形用戶介面侵犯了高通的專利,一旦蘋果升級了系統,在這一問題上加以規避,自然就不存在侵犯高通專利保護權了。

「蘋果通過軟體升級的方式,繞開這個專利或者乾脆不用這個專利了,理論上講還是可以實現的。

」鄧超對經濟觀察網記者說,「高通肯定不樂意,這相當於蘋果初步承認侵權,後又變通不用專利以逃避處罰。

從當前的專利侵權爭端的發展來看,針對銷售禁令做出的回應中,蘋果公司特別聲明了兩點:其一,我們有充分理由相信我們的產品的合規性,「但為解決任何可能的出於我們合規性的擔憂」,下周初將會為中國地區用戶提送一個軟體更新,「以解決本案中涉及的兩項專利的次要功能」;其二,蘋果公司已向福州中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在回應中蘋果盡顯其誠懇態度,但卻隻字未提下架產品的事情。

足見其斷不會因為專利費而放棄整個手機市場的利潤,更不會放棄在其營收占比中高達20%的中國市場。

經濟觀察網記者從京東方面了解到,即便在禁令裁定發出後,在京東電商平台上的蘋果官方旗艦店中,蘋果手機產品並未受到任何影響,京東方面也向記者透露,還在隨時與蘋果方面保持溝通,並對事態發展保持關注。

在蘋果公司提出複議之後,高通方面也開始要求強制執行禁令裁定,這也使得事態發展持續升級。

儘管從當前情況看,雙方並無和解的可能,但在鄧超看來,時間點無法確定,但最終結果都將是高通和蘋果達成一攬子和解協議,「雙方這樣的一個商業糾紛,根本角力點是相互都希望在談判中占據有利地位。

針對事態的下一步發展,鄧超表示將持續關注,在採訪的最後,他還告訴記者,「下周會有一個專利侵權訴訟,是一個發明人起訴蘋果的案件。

相較與巨頭間的專利捍衛戰中,個人權利人雖然顯得渺小,但不可小覷的是,蘋果的應對「經驗」已然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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