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批示退回行政院張俊雄院長所提總辭呈文 - 中華民國總統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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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批示內容全文為: 一、1997年修憲明定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毋須經立法院同意,行政院院長任期與立法委員之選舉無關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網站導覽加入好友FacebookFlickrYouTube寫信給總統RSS ::: 首頁新聞與活動總統府新聞 新聞與活動 Facebook分享line分享twitter分享plurk分享 列印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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