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釋字第387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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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各部會首長若干人,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若干人;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 ... 跳到主要內容 Togglenavigation 網站LOGO ::: 前往首頁 搜尋 前往英文版 :
延伸文章資訊
- 1立法院-少數總統如何任命行政院院長
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修憲後,憲法賦予總統任命行政院院長,不須經立. 法院同意之權力。此種修改是否表示總統任命行政院院長之自主性因. 而提高?任命閣揆不需要 ...
- 2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提名之同意案-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概述[编辑]. 《中華民國憲法》第五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 ...
- 3行政院兒童網-行政院的組織
行政院的組織依我們的憲法規定,行政院是國家的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院長是由總統任命,至於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則是由行政院院長提名,請總統任命的。
- 4第十章總統與五院之關係
院長或依憲法經國民大會與立法院同意任命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行. 政院院長之副署。(增修第二條第二項). 3.核可關係——行政院對於 ...
- 5司法院釋字第387號解釋
行政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各部會首長若干人,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若干人;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