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學計畫/收入說明-長榮大學產學合作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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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學合作計畫」係指由政府機關、事業機構、法人機構、民間團體等單位(以下統稱委託單位)委託本校專任教師(以下統稱計畫主持人),運用本校師資、人力、場地、儀器設備 ... 產學計畫/收入說明 2022/3/9上午11:47:00 最新消息:為維護老師計畫資訊之準確與一致性、減少重複操作流程,計畫登錄/結案已整合至校園E化系統囉,歡迎老師多加利用! 一、計畫承接流程:承辦人:計畫登錄-陳郁雯小姐,分機:1613 依據:為鼓勵本校專任教師爭取產學合作計畫,提昇本校與產官學研訓各界之互動,並發揮本校教學、研究、服務之綜效,訂定「長榮大學產學合作計畫管理暨獎勵辦法」。

研究中心參考法源另包含「長榮大學研究中心設立暨管理辦法」、「長榮大學學院所屬研究中心設置準則」。

「產學合作計畫」係指由政府機關、事業機構、法人機構、民間團體等單位(以下統稱委託單位)委託本校專任教師(以下統稱計畫主持人),運用本校師資、人力、場地、儀器設備等資源,執行有助於本校發展、且無妨害本校權益之計畫,其範圍如下: 委案型計畫類:產、官、學、研委託或合作且具有年度合約之相關計畫者。

服務性業務類:如量測、試驗、化驗、分析、規畫、勘查、翻譯等技術性服務案件者。

簽約:依補助單位制式格式,或參考學校提供之合約書範本經雙方用印,合約範本可至「投標/簽約文件下載」。

*除政府計畫案,其他補助單位(企業、其他)用印時皆須檢附「長榮大學產學合作計畫申請檢核表」。

登錄:產學合作案經計畫簽約後或經核定後,請至E-portfolio系統新增計畫、至校園E化系統登錄後列印紙本1份簽名送至產總中心辦理。

執行:執行中之計畫如有變更需求(如變更計畫經費、計畫主持人、展延等),可至「其他常用文件」下載參考範本,經雙方用印後至校園E化系統填寫列印「線上需求申請」修改資料,紙本與佐證文件請會辦產總中心,以利圖資處修改。

計畫經費請款:開立、作廢領據申請流程、附件資料 二、計畫登錄流程: 請計畫主持人先至E-portfolio系統新增計畫資訊(研究計畫→依計畫分類說明新增)→至校園E化系統/研發系統/產學計畫專區/產學合作計畫申請(位置如下圖)→key入相關計畫資料→列印1份簽名+附件→送至產總中心 承辦人:結案暨管理費分配-蔡郁珊小姐,分機:1614 依據:為鼓勵本校專任教師爭取產學合作計畫,提昇本校與產官學研訓各界之互動,並發揮本校教學、研究、服務之綜效,訂定「長榮大學產學合作計畫管理暨獎勵辦法」。

研究中心參考法源另包含「長榮大學研究中心設立暨管理辦法」、「長榮大學學院所屬研究中心設置準則」。

結案: 計畫請於補助單位核定結案後(包括完成計畫結案條件、經費全數匯入學校、已動支經費核銷完畢)3個月內辦理校內結案。

校內結案程序:請至校園E化系統填寫結案申請表,列印紙本連同附件依序跑流程,管理費結餘大於(含)2,001元者,將核撥管理費一定比例予計畫執行單位之系(所)與學院。

無須繳回補助單位之計畫結餘經費則由計畫主持人運用,依校內會計程序核銷且不受會計年度之限制。

結案方式:經雙方協議後請於簽約前載明於契約書中。

結案暨獎勵申請表僅需附上「結案證明」、「研究成果報告書」至少一項即可(若是影本,請計畫主持人壓章並寫上日期) ​1.結案證明格式:內容寫明「補助單位名稱」、「計畫名稱」、「驗收或結案年月日」,以下格式之一皆可(亦可參考本校制式結案證明內容增修): 補助單位的來文 補助單位制式的驗收證明書或結案證明書 本校制式結案證明(如附件) 補助單位寄的E-mail 以交付成品為結案方式者,得以簽收單為結案證明文件(內容必須有計畫名稱、簽收人簽名與簽收年月日) 2.僅附研究成果報告書者,則以報告書封面所載之年月日為結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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