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學合作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研究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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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學合作計畫申請簽約流程 · Step 1 : 計畫書及契約書審視 · Step 2 : 簽呈 · Step 3 : 核章 · Step 4 : 會辦 · Step 5 : 校長簽核 · Step 6 : 合約用印及款項請領 · Step 7 ... Openlogin close 登入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研究發展處 Username Password 登入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研究發展處 home GoogleSearch Language 繁體中文 English ::: 登入 Language 繁體中文 English ::: ::: 首頁|學校首頁|網站導覽|聯絡我們 ::: MENU 關於本處 組織架構 組織執掌 最新消息 研究計畫及學術倫理 科技部研究計畫 研究獎助生 學術倫理 獎勵補助 教師學術與出國相關補助 學生相關補助 各項獎勵與補助名單 國際交流 姊妹校 姊妹校資料檢索 國際短期課程 姊妹校課程一覽 姊妹校研習團 寒暑期活動 海外實地學習 海外實地學習資料庫 因公出國報告專區 訪問學者 外賓來訪 國際事務組電子報 海外人才經驗分享及國際連結計畫 學生專區 國際學位生 招生資訊(新生說明會,註冊,宿舍,華語課程,選課) 居留簽證、外僑居留證申請與展延 工作許可證申請 獎學金申請 學雜費資訊 保險 相關表單下載 國際交換學生 招生資訊 住宿資訊 學籍與課程(課程、雜費、延長或縮短交換期程、離校) 校園生活(註冊、簽證、保險與健康檢查、銀行資訊、華語課程、迎新、接機) 學習/生活學伴 相關表單下載 碩士雙聯學位計畫 出國交換學生 各國語言能力程度對照表 姊妹校資源及住宿資訊 學分抵免 心得分享 常見問題 校園活動 外籍師生心得分享 國際學生文化交流社 外籍生活動 外籍生相關連結 常見問題 教育部學海計畫 學海飛颺 學海惜珠 學海築夢 新南向學海築夢 常見問題 產學合作及專利 產學合作 產學合作資料庫 專利 專利公告 No.90創夢空間 多元實務升等 多元升等資源平台 職涯發展 系所職涯就業資訊 教育學院 人文藝術學院 理學院 職涯導師與諮詢專區 畢業生離校問卷 就業調查報告 教學實踐研究 教學實踐與創新期刊 本校獲教育部補助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資料庫 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區域基地學校計畫 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網站 教學實踐研究參考資源 活動及紀錄 活動照片 影片專區 會議紀錄 研發處統計資料 校外專業實習專區 各學期開課表 專業實習法規 表單下載 2022NTUE校園創業競賽 法規及申請表 綜合企劃組 國際事務組 產學合作與職涯發展組 常見問題 防疫專區 相關日程公告 防疫注意事項 ::: 首頁 產學合作及專利 產學合作 ::: 產學合作及專利 產學合作 產學合作資料庫 專利 專利公告 No.90創夢空間 瀏覽人次: 6082 產學合作 產學合作注意事項 程序: 本校各單位或個人與產學合作機構進行產學合作,應由計畫主持人擬具計畫書、契約書及相關文件,提經所屬單位主管同意,簽會研究發展處、人事室、主計室審核,陳校長核定後,以本校名義與合作機構辦理簽約,並由計畫主持人於契約副署。

另訂有申請、簽約辦法之政府機關,依其規定辦理之。

參考法規: 參與之人員資格規定請參閱本校「產學合作實施要點」。

產學合作經費之收支、管理費編列、結餘款應用、專案計畫工作人員薪資給付及研發成果所衍生的權益分配悉依「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產學合作及政府科研補助或委託辦理收入收支管理要點」及「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編制內教師法定以外之給與、行政人員工作酬勞及編制外人員人事費支給要點」相關規定辦理。

產學合作營業稅徵免態樣,請參閱「專科以上學校辦理產學合作收取之各項收入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規定徵免營業稅規定」。

產學合作計畫申請簽約流程 Step1:計畫書及契約書審視 計畫符合本校產學合作實施要點-下載 契約書符合本校規範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產學合作計畫書契約書(智權歸廠商)-下載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產學合作計畫書契約書(智權歸本校)-下載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產學合作計畫書契約書(智權共有)-下載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與(企業名稱)合作契約書-下載 契約書雙方審閱無誤並達成共識,建請合作企業先行用印。

   ※ 如對計畫經費及契約書內容有疑問,可先Email洽詢本組承辦人員討論。

Step2:簽呈 檢附契約正本3份、計畫書(含經費表)相關文件。

用印申請單-下載 Step3:核章 計畫主持人 系(所)主任 院長 Step4:會辦 研發處產學合作暨育成中心 主計室 人事室     ※ 若不符合規定,完成契約書/計畫經費修正後再重新送會 Step5:校長簽核    ※ 若不符合規定,完成契約書/計畫經費修正後再重新送會(重複Step4的步驟)。

Step6:合約用印及款項請領 送總務處文書組進行合約用印。

憑簽文請出納組製據(依契約內容規定請領款項)。

Step7:計畫主持人再次審查所有資料 Step8:送交合約、計畫書及簽呈影本 研發處:簽呈影本、合約書正本、計畫書(含經費表)副本 主計室:簽呈影本、合約書副本、計畫書(含經費表)副本 其他說明 如計畫進行中需調整經費或變更期限,請填寫「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產學合作計畫經費或期限變更申請表」,並依照申請表中需求檢附資料。

-表單下載 主持費請領,請下載 計畫主持費申請表(DOC檔/ODT檔)送研發處統一造冊申請。

(每月10號前統一造冊,次月入帳) Tweet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研究發展處 10671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 電話:+886-2-2732-1104 傳真:+886-2-2732-1450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_研究發展處 版權所有  10671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 綜合企劃組 傳真:+886-2-2732-1450 學校電話+886-2-2732-1104 分機 82021、85059、82337 OfficeofResearchandDevelopment,NationalTaipeiUniversityofEducation.  DesignbyDAH PoweredbyRulingDigital 造訪人次:737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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