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灌流壓之原則(Cerebral perfusion pressure) - 台灣版---輕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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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灌流壓之原則(Cerebral perfusion pressure) · 宜維持大腦灌流壓力(CPP) 至少60 -70mmHg (Level Ⅱ) 。

· 大腦灌流壓力(CPP) 小於60mmHg 可能有害(Level Ⅲ) 。

台灣版-輕度及嚴重頭部外傷治療準則 首頁|留言板 腦灌流壓之原則(Cerebralperfusionpressure) 原則 甲、標準程序(Standard): 針對此題目並沒有LevelⅠ的研究,可提供足夠資料作標準程序。

乙、指引(Guideline) 宜維持大腦灌流壓力(CPP)至少60-70mmHg(LevelⅡ)。

大腦灌流壓力(CPP)小於60mmHg可能有害(LevelⅢ)。

在沒有證明腦缺血的狀態下,刻意提昇血壓使大腦灌流壓力(CPP)大於70mmHg引起成人呼吸窘迫症候群(ARDS)的機會增高(LevelⅡ)。

丙、建議(Options): Lundconcept及EBIC(Europeanbraininjuryconsortium)(LevelⅣ)均認為CPP維持於60-70mmHg已足夠。

Lund其概念主要為: 使用鎮定及止痛劑等降低體內壓力(stress)所誘發的問題。

使用抗高血壓藥物來降低微血管之壓力(Capillaryhydrostaticpressure)。

使用膠質液來維持血中膨脹壓。

用血管收縮劑來降低腦內血流量。

在沒有證明腦缺血的狀態下,使用積極手段如升壓劑或膠質液colloid維持大腦灌流壓力(CPP)大於70mmHg出現成人呼吸窘迫症候群(ARDS)之機會較大腦灌流壓力(CPP)小於70mmHg之病患高5倍(Level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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