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完成神定旨的後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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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祂作為後裔應驗了應許,而我們作為後裔承受這應許。

基督作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在祂的人性裡被釘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了咒詛,被神棄絕,使我們能接受所應許的那靈, ... 第三篇完成神定旨的後裔 上一篇下一篇 本篇信息非常豐富,也非常深奧,綱要共包含四個大點,每點都很重要。

因此,當我們一同進入這篇綱要時,不僅需要用靈,更要有清明的心思。

聖經裡關於後裔,有非常美妙的啟示,與三個人物有關:第一是女人的後裔(創三15,賽七14,加四4),第二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創十二7,太一1,加三16),第三是大衛的後裔(撒下七12~14,太一1,羅一3,啟二二16)。

整本聖經的啟示,乃是聯於後裔的這三面;這三面的後裔,都是指耶穌基督這包羅萬有、奇妙的人位。

基督作為這位三重的後裔,摸著了整本聖經神聖啟示的素質。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一面要專注地來看亞伯拉罕的後裔;另一面更要領悟,就著完成神的定旨而言,後裔是多麼的重要。

聖經用「後裔」這辭,表徵、表明基督聯於上述三個人物。

英文裡後裔(seed)這辭有兩面的意思:可以指後代、子孫;也是指一個外殼裡包藏著繁殖、產生新生命的性能。

所以我們所論及的,不是僅僅關於亞伯拉罕的子孫、後代,乃是說到亞伯拉罕的後裔或亞伯拉罕的種子。

後裔(種子)的意義包含幾方面。

第一,種子通常是微小的;我們很少看見巨大的種子,大多數的種子都非常微小。

第二,種子包藏著生命,滿了生命的成分。

第三,種子必須被撒播;我們不會把種子放在桌子或椅子上,乃要撒播下土。

其所產生的結果,就是繁衍和繁增。

當我們研讀亞伯拉罕的後裔時,要一直聯想這幾個含示的點:種子是微小的,滿了生命的成分,必須要撒播,並且會生長、繁殖且繁增。

  神要完成祂的定旨,必須得著後裔 神要完成祂的定旨,必須得著後裔(創十二7,十三15~16,十五3、5)。

「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

」(十二7)這裡神向亞伯拉罕提到兩件事:第一是後裔,第二是地。

這兩件事,後裔和地,密切地聯於神定旨的完成。

本篇信息我們要專注於後裔;第四篇信息,則會專特地來看地。

這兩件是極其重大的事,並且都聯於神定旨的完成。

在已過夏季訓練創世記結晶讀經的第一部分,我們看見神的定旨乃是要得著一班人,有祂的形像彰顯祂,並且有祂的管治權代表祂(一26)。

神需要得著這樣一班人。

因此,若沒有後裔,神就無法得著人作祂的彰顯,並施行祂的管治權,也就無法得著祂的定旨所要達到的。

所以,神要完成祂的定旨,必須得著後裔。

在此我們要來看這後裔是誰,以及這後裔是如何產生的。

後裔首先是個人的基督,然後是團體的基督,由基督作頭與祂所有的信徒作身體所組成 後裔首先是個人的基督,然後是團體的基督,由基督作頭與祂所有的信徒作身體所組成(加三16、29,林前十二12)。

使徒保羅在他寫給加拉太人的書信裡,解釋了創世記中關於亞伯拉罕後裔的話。

在加拉太三章十六節,保羅說,「應許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後裔說的。

並不是說,和眾後裔,像是指著許多人,乃是說,『和你那後裔』,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

」使徒保羅向我們清楚解釋了舊約的話。

如果沒有保羅這樣的指出,沒有人敢說這個後裔到底是什麼。

他清楚告訴我們,在創世記十二章,神向亞伯拉罕所啟示的後裔,乃是指著基督說的。

范恩(Vine)的「新約字義研究」,論到「後裔」這辭,著重地指出這是指基督這一位,來完成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

聖經特別使用這個單數的辭,而不是用複數,顯然不是指亞伯拉罕肉身的眾子孫;這裡選用單數的「後裔」,目的是要表明這後裔乃是彌賽亞。

正如保羅所指出的,這裡的後裔是單數的;不是指亞伯拉罕許許多多的子孫,乃是特指基督這一位。

因此,這後裔首先是個人的基督。

接著,在加拉太三章二十九節,保羅又說,「你們既屬於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為後嗣了。

」在十六節,這後裔是指基督;到了二十九節則說,我們既屬於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

所以,這後裔首先是指個人的基督,然後是指團體的基督;因為基督和我們這些信徒,乃是一個團體人。

祂是這團體人的頭,我們是這團體人的身體;祂與我們,就是頭和身體,基督與召會,形成了亞伯拉罕團體的後裔。

基督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成了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乃是要使在基督裡的信徒,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承受終極完成的那靈,就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終極完成,作他們神聖的基業—他們神聖的福,直到永遠 基督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成了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乃是要使在基督裡的信徒,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承受終極完成的那靈,就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終極完成,作他們神聖的基業—他們神聖的福,直到永遠(林前十五45下,林後三17,加三14、29,徒二六18,弗一14上)。

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也是末後的亞當,藉著死而復活,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下)。

在加拉太書,我們看見這位賜生命的靈,就是那賜給亞伯拉罕的福(三14)。

亞伯拉罕的福臨到外邦人,就是臨到我們這些信徒,使我們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

一面,基督自己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另一面,祂作為那變了形像之亞伯拉罕的後裔,就是賜生命的靈,把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使我們也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

祂是那應許的應驗,而我們是這應許的享受者。

賜生命的靈乃是亞伯拉罕變了形像的後裔,如今把亞伯拉罕的福分賜到我們裡面,使我們這班信徒也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

基督是亞伯拉罕唯一的後裔;在神眼中,亞伯拉罕只有一個後裔,就是基督 基督是亞伯拉罕唯一的後裔;在神眼中,亞伯拉罕只有一個後裔,就是基督(創十二7上,十三15,二一12,二二17,加三16下)。

我們需要清楚看見,亞伯拉罕可以有許多子孫,但他只有唯一的後裔,就是基督。

基督是那後裔,後裔乃是承受應許的後嗣 基督是那後裔,後裔乃是承受應許的後嗣(16)。

基督不僅是那承受應許的後裔,也是神所應許給我們承受的福 基督不僅是那承受應許的後裔,也是神所應許給我們承受的福。

一面,基督是那後裔,是承受應許的後嗣;而我們包括在團體的基督裡面,也是承受應許的後嗣。

另一面,基督自己也是所應許的福,祂就是這應許的應驗。

因此,祂作為後裔應驗了應許,而我們作為後裔承受這應許。

基督作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在祂的人性裡被釘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了咒詛,被神棄絕,使我們能接受所應許的那靈,作為最大的福 基督作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在祂的人性裡被釘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了咒詛,被神棄絕,使我們能接受所應許的那靈,作為最大的福(13~14)。

因著墮落,整個人類落到咒詛之下。

嚴格說,乃是直到律法進來,咒詛才正式生效。

因為律法定罪人,使咒詛生效。

咒詛在人墮落之後就有,卻因著律法進來才正式生效。

若沒有律法,人不曉得自己的情形是可憐、無望的,還想憑自己的努力為神作事,討神喜悅。

所以神進來頒賜律法,不是要人遵守,乃是要暴露人的無能,使人看見自己不可能討神喜悅。

然而,在律法賜下之前四百三十年(17),神就向亞伯拉罕顯現,給他應許,要賜他後裔,成為萬國的祝福。

律法在四百三十年之後才進來,使咒詛正式生效;但在四百三十年以前,神就賜下關於後裔的應許,那後裔就是基督。

基督要在肉體裡來,成功救贖,擔當併除去咒詛,甚至為我們成了咒詛,好釋放我們脫離咒詛。

這樣我們就得釋放,得以享受神所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福。

所以,基督作為亞伯拉罕的後裔,為我們成了咒詛,也將我們帶回到神原先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使我們可以承受那靈作為應許的福。

基督作為亞伯拉罕的後裔,不僅成了我們的救贖主和拯救主,也成了賜生命的靈;賜生命的靈—那靈作為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終極完成—乃是亞伯拉罕那變了形像的後裔 基督作為亞伯拉罕的後裔,不僅成了我們的救贖主和拯救主,也成了賜生命的靈;賜生命的靈—那靈作為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終極完成—乃是亞伯拉罕那變了形像的後裔(16,林前十五45下)。

我非常珍賞這樣的揭示,這非常的新鮮。

對我們而言,這賜生命的靈乃是亞伯拉罕那變了形像的後裔;祂進來將神聖的生命分賜到我們裡面,使我們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就是將我們繁殖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

我們要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就必須在基督裡,與基督是一 我們要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就必須在基督裡,與基督是一(加三29)。

既然亞伯拉罕的後裔只有一位,就是基督,我們要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就必須屬於基督,成為基督的一部分 既然亞伯拉罕的後裔只有一位,就是基督,我們要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就必須屬於基督,成為基督的一部分。

因我們與基督這唯一的後裔是一,我們就也是亞伯拉罕的後裔 因我們與基督這唯一的後裔是一,我們就也是亞伯拉罕的後裔。

亞伯拉罕只有一個後裔,我們若要成為那後裔,就必須與那後裔是一。

那後裔就是耶穌基督,我們必須與祂是一。

一面,後裔是應驗了應許的那一位;另一面,後裔是享受得著應驗之應許的那些人 一面,後裔是應驗了應許的那一位;另一面,後裔是享受得著應驗之應許的那些人(16、29)。

神賜下應許給亞伯拉罕,而基督來作亞伯拉罕的後裔,應驗那個應許。

然而,我們信徒與基督成為一,成為基督的一部分,就是成為這唯一後裔的一部分,我們就是那個應許的承受者、享受者。

神賜下應許,基督成就應許,而我們享受應許。

在應驗應許的事上,我們沒有分;只有基督這唯一的後裔,才有資格應驗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 在應驗應許的事上,我們沒有分;只有基督這唯一的後裔,才有資格應驗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

唯有基督夠資格為我們死,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並成為賜生命的靈。

我們沒有一個人夠資格作這事,在這事上我們沒有分。

只有基督自己作為亞伯拉罕唯一的後裔,才夠資格應驗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

在享受應驗的應許這事上,後裔成了許多,就是亞伯拉罕的眾子孫 在享受應驗的應許這事上,後裔成了許多,就是亞伯拉罕的眾子孫(7)。

我們要享受那應驗的應許,就必須與基督是一(林前六17)。

在基督以外,我們無法享受神賜給亞伯拉罕之應許的應驗。

就應驗說,後裔是一個;就享受說,後裔包括所有相信基督的人(約三15~16)。

我們的基督應驗了那應許,現在我們只要享受基督。

祂是亞伯拉罕那變了形像的後裔,就是賜生命的靈,對我們是如此的便利。

現在我們只需要享受這個得著應驗的應許。

我們藉著相信基督耶穌這唯一的後裔,就都是神的兒子和亞伯拉罕的子孫 我們藉著相信基督耶穌這唯一的後裔,就都是神的兒子和亞伯拉罕的子孫(加三7、26、29)。

保羅先說,「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7)後來卻說,「因為你們眾人藉著相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

」(26)亞伯拉罕的子孫怎麼能成為神的兒子?七節說,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二十六節說,我們是神的兒子,這是如何成就的呢?這問題的答案乃在於基督作為後裔,也在於信。

基督是亞伯拉罕的子孫,我們藉著信聯於基督,與基督成為一,因此,我們也就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

基督是神的具體化身,是神的兒子,我們藉著信與祂成為一,也就成為神的兒子。

所以,基督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和神的兒子,我們藉著信聯於祂,因此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和神的兒子。

信基督就使新約的信徒成為神的兒子,這完全是生命裡的關係 信基督就使新約的信徒成為神的兒子,這完全是生命裡的關係(四7,羅八14,來二10)。

信不是一種心理作用,也不是僅僅一種盼望,盼望神能作什麼事。

信乃是一種在我們靈裡生機的反應,是在三一神神聖的傳輸和注入之下,在我們裡面自然產生的生機反應。

因著神的顯現、神的傳輸和注入,在我們裡面自然產生一種反應,這反應就是信;這完全是在生命的範圍裡。

信基督就將我們帶到基督裡,使我們與基督成為一,在祂裡面得著兒子的名分 信基督就將我們帶到基督裡,使我們與基督成為一,在祂裡面得著兒子的名分(約三15~16)。

信不是客觀的表示同意某種事實,而是我們對所信入的一位主觀的反應。

新約說到信入基督,用「入」這介係詞,指明我們不僅相信基督作為一個客觀的事實,或一個客觀的人位;我們乃是信入基督,這含示一種關聯,一種生機的聯結。

所以信基督就將我們帶到基督裡,使我們與基督成為一,在祂裡面得著兒子的名分。

我們必須藉著信與基督聯合,使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兒子 我們必須藉著信與基督聯合,使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兒子。

有一種比方,說到我們與基督聯合,好比把一張紙夾在一本書裡面;若把書丟到火裡,因著紙與書聯合,書被燒掉,紙也被燒掉了。

這種關於與基督聯合的比方相當膚淺。

我們所說的與基督聯合是更主觀、更內裡的,最好的例證就是接枝。

接枝乃是把兩個生機體接聯在一起,在二者之間產生一種生長,是長到彼此裡面,而使二者成為一。

我們與基督聯合,乃是藉著信與祂有生機的聯結,而與祂成為一。

我們信入基督的時候,神聖的生命連同神聖的性情—事實上就是三一神這位神聖者自己—就進到我們裡面,並且我們由神而生,成為神的兒子 我們信入基督的時候,神聖的生命連同神聖的性情—事實上就是三一神這位神聖者自己—就進到我們裡面,並且我們由神而生,成為神的兒子(15~16、6,約壹三1)。

藉著信入基督,我們就進入與祂生機的聯結裡,使我們與基督聯合為一,祂的生命成了我們的生命,祂的性情也成了我們的性情。

祂是神的兒子,我們也成為神的眾子。

在基督裡,並藉著生機的聯結,我們乃是神的兒子,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這是我們真正的身份 在基督裡,並藉著生機的聯結,我們乃是神的兒子,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這是我們真正的身份(加三26、7)。

基督是這事發生的範圍 基督是這事發生的範圍(林前一30,約十五4~5)。

神應許亞伯拉罕要得著一個後裔;保羅解釋說,那後裔是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加三16)。

如今藉著與基督這獨一後裔生機的聯結,我們就成為亞伯拉罕那後裔的一部分,同時也成為神的兒子;這一切都發生在基督這範圍裡。

林前一章三十節說,「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出於神。

」乃是神把我們放在基督裡。

基督是亞伯拉罕獨一的後裔,我們乃是在基督裡與祂有生機的聯結,與祂成為一,而使我們成為亞伯拉罕真正的後裔,同時也成為神的兒子;基督乃是這事發生的範圍。

我們與基督已經在奇妙的生機聯結裡聯合了;因這聯結,我們就是神的兒子,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我們與基督已經在奇妙的生機聯結裡聯合了;因這聯結,我們就是神的兒子,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林前六17)。

「耶和華的話臨到他說,……你本身將要生的,才是你的後嗣。

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麼?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創世記十五章四至五節告訴我們:「耶和華的話臨到他說,……你本身將要生的,才是你的後嗣。

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麼?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這一點非常重要,說到如何產生後裔。

神向亞伯拉罕指明,祂要賜給亞伯拉罕一個後裔。

然而亞伯拉罕看自己和撒拉年紀已老,認為這事不可能發生。

於是對神說,在他家中的僕人以利以謝,是親屬中最親近的,就是他的後嗣。

然而神對他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將要生的,才是你的後嗣。

」(4)這就如撒母耳記下七章所說的,大衛王要為耶和華建造殿宇,然而神借申言者拿單告訴大衛說,「我必興起你腹中所出的後裔接續你,……他必為我的名建造殿宇。

」(12~13)神不要大衛為祂建造殿宇,乃是要從大衛腹中興起的後裔,建造祂的殿宇。

神不要大衛憑他的天然和自己為神建造殿宇,神要從大衛腹中興起一位來建造神的家。

同樣的,神要亞伯拉罕得著的後裔,不是他家中很好、很能幹的僕人,乃是從亞伯拉罕本身所生的。

完成神定旨所需要的後裔,不能是亞伯拉罕所已經擁有的(以利以謝),也不能是他從自己所產生的(以實瑪利) 完成神定旨所需要的後裔,不能是亞伯拉罕所已經擁有的(以利以謝—創十五2),也不能是他從自己所產生的(以實瑪利—十六15)。

亞伯拉罕領悟神所要的後裔不是他家裡的人,或他以外的任何人,而是他本身所生的。

因此,他想到他的妾夏甲,要夏甲與他合作,結果產生了以實瑪利。

以實瑪利固然是從亞伯拉罕生的,但以實瑪利不是出於神,而是出於亞伯拉罕與夏甲的合作,並不是神所要的後裔。

神所要的後裔,不能是我們自己所擁有的,也不能是任何從我們自己產生的。

以利以謝是亞伯拉罕經過大馬色時所得著的人,他在亞伯拉罕家裡,是個忠信的僕人,對亞伯拉罕很有幫助。

亞伯拉罕非常信賴以利以謝,認為以利以謝可以作他的後裔、延續。

然而,神應許給亞伯拉罕的後裔,與以利以謝毫無關係。

實在說,我們自己所擁有的一切,我們的教育、身份、財富、地位,都可說是以利以謝。

你或者是個大公司的執行長,以為可以用你的才幹服事神,但這是以利以謝的原則。

任何屬於我們的,我們所擁有的財富、造詣,都是以利以謝。

以實瑪利則是出於我們的天然。

我們以為可以用神在天然一面所給我們的聰明、才智、才幹,甚至許多好的想法,來完成神的定旨。

但神說,以利以謝不能,我們自己所產生的以實瑪利也不能。

單單出於我們這個人的不能,必須是神作到我們裡面的才能。

以撒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事實上是神作到亞伯拉罕裡面的。

以撒的出生並不是出於亞伯拉罕的天然,乃是神作到亞伯拉罕裡面所產生的。

唯有神作到亞伯拉罕裡面的,才能從亞伯拉罕產生神所要的後裔 唯有神作到亞伯拉罕裡面的,才能從亞伯拉罕產生神所要的後裔。

這是本篇信息非常重要的點。

我們要問:神是否把祂自己作到了我們裡面?我們也許對神發熱心,憑著某種才幹、知識、技巧事奉神。

亞伯拉罕因著神給他應許,要有一個後裔,但他看自己不能,所以試著要幫助神。

他找夏甲與他合作,產生了以實瑪利。

他沒有領悟,他必須讓神把一些東西作到他裡面。

許多時候,因著我們自己是那樣的完全、完美,我們很能幹,很有力量,以致我們似乎不需要主就能事奉祂。

我們知道如何傳福音,如何幫助初信者,幾乎不需要禱告就能作這些事。

如此,神怎能把祂自己作到我們裡面?如果沒有一點成分是神作到我們裡面的,我們就沒有資格作為那完成神定旨的後裔。

這就是為什麼神一直等到亞伯拉罕九十九歲,才成就這事。

保羅說,「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羅四19),亞伯拉罕視自己像死人,如一根枯杖。

乃是到了這個時候,神才進來,從亞伯拉罕產生神所要的後裔。

在創世記十八章,神到亞伯拉罕的帳棚這裡來訪問他,說,「到明年這時候,我必回到你這裡;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

」(10)這個後裔的產生,就是神的來臨。

耶和華說,明年這時候,我要來,你就要生出後裔。

事實上,生出後裔,就是神的來臨。

亞伯拉罕至終被帶到一個地步,看一切都絕望了。

在撒下七章,神對大衛說了同樣的話;大衛熱心要為神建殿,但神借申言者拿單對他說,「你在世的日子滿足,與你列祖同睡的時候,我必興起你腹中所出的後裔接續你。

」(12)當大衛與他列祖同睡的時候,神才要興起大衛腹中所出的後裔,為神建造殿宇。

大衛必須與他列祖同睡,他必須被了結,就如亞伯拉罕必須等到九十九歲,如同已死的時候,才能產生以撒一樣。

神所要的,乃是神作到亞伯拉罕裡面所產生的後裔。

照樣,唯有神藉著祂恩典作到我們裡面的,才能產生基督作後裔,完成神的定旨 照樣,唯有神藉著祂恩典作到我們裡面的,才能產生基督作後裔,完成神的定旨(加一16,二20,四19,弗三17,腓二13)。

在新約使徒保羅身上也是這樣。

當他還是大數的掃羅時,他在猶太教裡,有多方的學習,既有才幹,又熱心事奉神。

然而,當他在往大馬色的路上遇見基督時,他被擊倒了。

在加拉太書我們看見,保羅不再在外面事奉神;他說,「〔神〕樂意將祂兒子啟示在我裡面。

」(一16)「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

」(二20)不僅如此,基督還要成形在他裡面(四19)。

此後,保羅不再在外面熱心事奉。

因著有一個後裔進到他裡面,或說那一粒種子撒在他裡面,從那時起,保羅事奉主就不再是外在的事,乃是內在、內裡的事。

在腓立比書裡,保羅宣告:「只是從前我以為對我是贏得的,這些,我因基督都已經看作虧損。

……我因祂已經虧損萬事,看作糞土,為要贏得基督。

」(三7~8)保羅認識他從前所達到、所成就的一切,所得著的種種身份,不過是以利以謝。

他雖有許多的以利以謝,但沒有一樣可以被神視為正確的後裔,來完成神的定旨。

所以,保羅將萬事看作虧損,為要贏得基督,並且他說,要「給人看出我是在祂裡面,不是有自己那本於律法的義,乃是有那藉著信基督而有的義,就是那基於信、本於神的義」(9)。

唯有神藉著祂的恩典作到我們裡面的,才能產生基督作後裔,完成祂的定旨。

永遠不要忘記,這個恩典就是撒拉所表徵的。

不要去找夏甲,夏甲表徵律法,表明人自己的行為、努力。

我們只需要撒拉,就是恩典。

唯有神藉著祂恩典作到我們裡面的,才能產生基督作後裔,完成祂的定旨。

我們要完成神的定旨,就需要接受神的恩典,使基督這後裔能作到我們裡面 我們要完成神的定旨,就需要接受神的恩典,使基督這後裔能作到我們裡面(約一16,林前十五10)。

我們要產生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需要以下的條件:第一,我們需要被帶到盡頭,被了結。

大衛必須與他的列祖同睡,神才要興起從大衛腹中所出的後裔(撒下七12);亞伯拉罕必須到九十九歲,身體如同已死,神才要從他生出以撒(創十七1,羅四19)。

這指明我們都必須被帶到盡頭,被了結。

第二,必須讓基督作到我們裡面。

我們每天都要用以弗所三章十六至十七節的話禱告:「父啊,求你藉著你的靈,用大能使我得以加強到裡面的人裡,使基督藉著信,安家在我的心裡。

」這是神在祂經綸裡中心的工作,這也是唯一能完成神永遠定旨的路。

每一天,我們都需要讓基督將祂自己作到我們裡面。

我們若真被了結,對自己不再有盼望,我們就會是一個敞開的器皿,讓神將祂自己一天一天作到我們裡面。

第三,我們需要與神的恩典合作,這恩典就是我們的撒拉。

總結來說,我們需要被了結,讓基督作到我們裡面,並與神的恩典合作。

如此,我們才能完成神的定旨。

亞伯拉罕「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算為他的義」 亞伯拉罕「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算為他的義」(創十五6,參加三6,羅四2~3)。

這是出自創世記十五章六節。

我們要根據這一節,深入探究兩件事:第一,亞伯拉罕的信是什麼?他信耶和華,是怎麼信的?他為什麼而信?這個信到底是什麼?第二,什麼叫作「算為他的義」?這個義到底是什麼? 作為基督徒,我們對於信和義,有些既有的觀念;然而,那些觀念都是非常膚淺、表面、外在的。

六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裡的信,並不是指罪人聽見福音、悔改、相信耶穌基督說的。

從十二章開始,亞伯拉罕經歷神的顯現,得著神多次的說話,並在神的注入之下。

因此,亞伯拉罕信神,就離開了迦勒底的吾珥那拜偶像之地。

之後,他因饑荒下埃及。

神使亞伯拉罕因妻子的緣故,從法老得著許多金、銀、牲畜(十二9~十三2)。

到了十四章,亞伯拉罕的侄兒羅得被擄,亞伯拉罕信靠神,向天地的主,至高的神禱告,帶著三百一十八個壯丁,擊敗了四王(14~17)。

這是亞伯拉罕倚靠神的幫助作成的。

然而,在十五章以前,亞伯拉罕雖有以上的經歷,信靠神的賜給,信靠神的幫助而擊敗了仇敵,但這些信的經歷都是外在的。

到了十五章,亞伯拉罕才有一個大的轉彎。

他對神的經歷,上到另一個層次。

神渴望在亞伯拉罕身上作得更深。

在十五章,神應許亞伯拉罕要得著後裔和地。

然而,唯有從亞伯拉罕本身所生的,才能成為他的後嗣,來承受這個應許(1~4)。

六節說,「亞伯蘭信耶和華」,他的信乃是聯於神在前面所說的話,就是關於從他本身生出後裔的話(4)。

亞伯拉罕不是信神要幫助他,也不是信神要給他能力使他得勝,或信神要給他財物之類。

亞伯拉罕信耶和華,乃是信耶和華的話;信神要把後裔作到他裡面,使他本身生出一個後裔。

這乃是亞伯拉罕向著神的信,神就以此算為他的義(6)。

信神,是亞伯拉罕對神一再向他顯現的自然反應;他的信就是神所傳輸到他裡面的元素,在他裡面的湧出 信神,是亞伯拉罕對神一再向他顯現的自然反應;他的信就是神所傳輸到他裡面的元素,在他裡面的湧出(徒七2,創十二1~3,十三14~17)。

亞伯拉罕一生多次經歷神向他顯現。

在「神在祂與人聯結中的歷史」一書中,李弟兄很詳細地指出,神曾經四次向亞伯拉罕顯現,十二次向他說話(一六至一一頁)。

每一次神向我們顯現,對我們說話,都是叫我們再一次地接受神的傳輸、注入和浸透。

如果我們要成為今日的亞伯拉罕,完成神的定旨,最迫切的需要就是每天都要在神的顯現之下,有神向我們說話。

藉著神向我們顯現,向我們說話,我們就得著傳輸。

在我們自己裡面沒有信,甚至沒有相信神的能力。

然而藉著神的傳輸、注入,神的成分就灌注並分授到我們裡面,成為我們的反應。

這種反應,就是新約所說我們信徒的信。

我們需要有這種反應,並且越多越好。

每一次的反應,都使我們得的更豐富,將我們帶到更高、更深的經歷裡。

我們需要許多與神之間來來回回的反應。

好比人聽見福音,有了一種反應,就是信。

這信注入他裡面,他就相信主耶穌。

神因此對他反應說,「你現在是神的兒女了,你得著稱義了。

」然後他又對神反應說,「主啊,讚美你,我是你的兒女,我要服事你,要與你是一。

」亞伯拉罕乃是在這樣繼續不斷、來來回回、彼此互相的反應裡,與主有交通。

這是非常重要的。

在這次的訓練中,相信我們都在一種傳輸之下。

主在這裡與我們同在,祂向我們顯現,向我們說話,祂正把祂自己傳輸到我們裡面。

然而過了這六天,我們仍要繼續停留在祂的顯現之下,停留在祂的說話裡。

僅僅一年兩次參加冬、夏季的訓練,每次六天來得著主的傳輸和注入是不夠的;這個傳輸和注入必須是每天的事。

我們必須讓主將祂自己作到我們裡面,這是每日、逐漸、一點一點的事。

相信每次的特會和訓練,都是給主機會,向我們大量的傳輸和注入。

然而,在這些特會和訓練之外,我們還需要每天一點一點地接受傳輸。

絕不要停止接受傳輸,乃要一再地來到主面前,在祂的顯現之下,來到祂的說話裡面。

我們得著傳輸,就會有反應。

我們反應,神也會向我們反應。

我們再反應,神又向我們反應;藉著這樣彼此來來回回的反應,神的生命就在我們裡面長大,在我們裡面擴增。

我們就能成為那完成神定旨的後裔。

在創世記十五章六節,亞伯拉罕信神,不是要得關乎自身生存的外面祝福;他信神能把一些東西作到他裡面,好從他這個人裡面產生一個後裔,以完成神的定旨 在創世記十五章六節,亞伯拉罕信神,不是要得關乎自身生存的外面祝福;他信神能把一些東西作到他裡面,好從他這個人裡面產生一個後裔,以完成神的定旨。

這種信對神是寶貴的,神也算這信為義 這種信對神是寶貴的,神也算這信為義(羅四3)。

亞伯拉罕因著這樣的信就得稱義 亞伯拉罕因著這樣的信就得稱義(2、5)。

到此我們就能明白,創世記十五章六節的信,不是一般的信,諸如:信靠神能幫助我們,或給我們外面物質的祝福等。

這節的信,特別是聯於神將祂自己作為那唯一的後裔,作到我們裡面。

神對亞伯拉罕信的反應,乃是稱義他,就是算他為義 神對亞伯拉罕信的反應,乃是稱義他,就是算他為義(創十五6)。

亞伯拉罕確定的信神的話,神就以此算為他的義 亞伯拉罕確定的信神的話,神就以此算為他的義(羅四2~5)。

亞伯拉罕信耶和華,乃是信神向他所說關於後裔的話,耶和華就以此算為他的義(創十五4、6)。

然而我們要問:什麼是義呢?當然,許多基督徒對於稱義都有一個觀念,就是從前我們是可憐的罪人,現在因著相信耶穌基督,蒙耶穌的血潔淨,就成為正確的人,而蒙神稱許。

這樣的觀念雖然沒有錯,但那只是一種非常基本的稱義。

神把亞伯拉罕信入祂的這個信,算為亞伯拉罕的義。

這個義是什麼呢?從基本的定義說,神的義乃是神在祂公平、正直方面的所是。

進一步說,神的義就是神自己。

神的義不僅是神的神聖屬性之一,這個義甚至就是神自己這個人位;神自己就是這義。

另一面,因著神格一切的豐滿,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裡面(西二9),所以基督也是神的義。

林前一章三十節說,神將我們放在基督裡,使基督成了我們的義。

基督自己就是義;因為基督就是神的具體化身,而神就是義,所以基督自己也就是義。

我們不是得著基督的義,我們乃是得著基督作為義。

我們的義不是一件事、一樣東西,我們的義乃是一個人位。

林後五章二十一節說,「神使那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

」這指明我們不僅成為義的,更在基督裡成為神的義。

從前我們以為,因著耶穌的血,我們被潔淨了,與神沒有問題了,神可以悅納我們了。

然而二十一節告訴我們,我們「成為神的義」。

因此,義首先是神在祂公平、正直這面的所是;這義就是神自己。

並且因著神是具體化身在基督裡,所以基督就是這義。

現今,我們藉著信,與基督有了生機的聯結,我們就與基督是一。

因此,我們也就成了神的義。

亞伯拉罕信耶和華,乃是信耶和華要成就祂的話,成就祂的應許,就是要將那唯一的後裔作到他裡面。

當亞伯拉罕信耶和華的時候,神的反應就是算這為義。

事實上,這個義就是神自己,就是基督;這個義至終成了我們,我們就成為義。

神稱我們為義,不是對我們好行為(工作)的報酬(工價),乃是因基督的救贖所白白給我們的恩典 神稱我們為義,不是對我們好行為(工作)的報酬(工價),乃是因基督的救贖所白白給我們的恩典(三24,四4)。

神的稱義既是照著神的恩典算的,就不是基於或照著我們的行為 神的稱義既是照著神的恩典算的,就不是基於或照著我們的行為(4~5)。

我們的行為絕不能頂替神的恩典;神的恩典必須是絕對的 我們的行為絕不能頂替神的恩典;神的恩典必須是絕對的(三24)。

換句話說,人的行為沒有一樣能聯於這個義。

人的行為是出於人自己,所以不屬於恩典。

保羅在腓立比三章說到,他從前在猶太教裡熱心事奉神的時候,是要得著他自己的義;然而,當他遇見基督之後,他就將萬事看作虧損,看作糞土,為要贏得基督。

而且保羅渴望給人看出,他是在基督裡面,有那藉著信基督而有的義,就是那基於信、本於神的義(5~9)。

這個義,事實上就是基督自己。

換句話說,就是那作到保羅裡面的基督,成為保羅的義,使保羅成為神的義的一部分。

神應許要給亞伯拉罕後裔,按肉身說,那個後裔是指以撒說的;事實上,那後裔是指著基督說的。

以撒是那個應許的應驗;以撒預表基督,是那應許的應驗,他就是義。

生出以撒,事實上,就是生出基督。

這在神看,就是義。

因此,「成為義」不僅僅是所謂作對的事而已。

人所作的每件事,即使是對的、正確的,都有可能只是人自己的義。

神所要得著的義,乃是神自己;這個義就是基督自己。

當這個義,這位基督,作到我們裡面,就成為我們的義,我們也就成為神的義。

這不是藉著我們的行為,乃完全是藉著恩典,就是藉著我們在基督裡對神的享受而成的。

神稱義亞伯拉罕,意思就是神對亞伯拉罕感到快樂,而亞伯拉罕與神和諧一致 神稱義亞伯拉罕,意思就是神對亞伯拉罕感到快樂,而亞伯拉罕與神和諧一致。

創世記十五章六節說,「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算為他的義。

」這個義,按肉身說,就是以撒;以撒乃是基督的預表。

然而在那時,亞伯拉罕只在地位上得著那個義。

因為在這件事之後,亞伯拉罕又用自己的努力與夏甲合作,產生了以實瑪利(十六1~16)。

乃是等到亞伯拉罕生出以撒時,才真正是在性質和實際上,應驗並成就了那個義。

請記得,神就是義,義就是神,而神是在基督裡,所以義也就是基督。

當基督作到我們裡面時,我們就成為神的義。

當初,亞伯拉罕信那應許要賜給後裔的耶和華;祂應許要將後裔作到亞伯拉罕裡面,來生出以撒。

這以撒乃是基督的預表,那就是義。

如果我們產生的是以利以謝,或以實瑪利,那就不是義。

要知道,即使在地位上一切都是對的,是沒有問題的,但若不是基督,也就不是義。

義必須是基督;這位基督就是以撒,祂是神給亞伯拉罕之應許的應驗,也要成為那個應許的福。

亞伯拉罕蒙神稱義,與罪無關,乃是為得著後裔,產生國度,以承受世界 亞伯拉罕蒙神稱義,與罪無關,乃是為得著後裔,產生國度,以承受世界(四3、13)。

羅馬三章是很重要的一章。

使徒保羅在這一章,首先說到所有的人都在神的定罪之下,然而藉著基督的救贖,人就得著稱義。

保羅在這一章,將人藉著基督的救贖而得著稱義這事,完全揭示出來了。

可以說,到三章末了,保羅已將稱義這事完全陳明清楚。

然而到了第四章,保羅繼續用亞伯拉罕的歷史為例證,表明稱義的目的。

換句話說,保羅在三章向我們揭示,稱義的手續,稱義的過程,是藉著基督的救贖。

接著在四章,保羅藉著亞伯拉罕稱義的表樣,給我們看見稱義的目的和目標,乃是為要產生一個後裔,產生那班承受世界的後嗣,產生神的國,產生基督的身體,來完成神的定旨。

因此,亞伯拉罕蒙神稱義,與罪無關,乃是為得著後裔,產生國度,以承受世界。

羅馬四章表明,稱義不僅是為叫我們從神的定罪蒙拯救,更是為叫神得著許多的兒子,構成基督的身體,作神的國,以完成神的旨意 羅馬四章表明,稱義不僅是為叫我們從神的定罪蒙拯救,更是為叫神得著許多的兒子,構成基督的身體,作神的國,以完成神的旨意(八29~30,十二4~5,十四17)。

羅馬四章一點沒有提到罪的問題,那裡完全與罪無關。

神稱義亞伯拉罕,不是因為亞伯拉罕有罪,所以神稱義他。

亞伯拉罕蒙神稱義,完全與罪無關。

亞伯拉罕是因沒有兒子,沒有後裔,神應許他要得著後裔。

亞伯拉罕信神要把那個後裔作到他裡面,這就算為他的義。

神稱義亞伯拉罕,那個稱義乃是在他身上顯明神的義。

稱義使亞伯拉罕和他所有信的後裔能承受世界,並在這地上施行神的管治權 稱義使亞伯拉罕和他所有信的後裔能承受世界,並在這地上施行神的管治權(四13)。

羅馬四章十三節說,「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或他的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藉著律法,乃是藉著信的義。

」神稱義亞伯拉罕,並且應許要從他產生出後裔,結果如何呢?創世記十五章五節給我們看見,神領亞伯拉罕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麼?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神的意思好像是對亞伯拉罕說,那個唯一、單數的後裔,要繁增成為像天上的星那樣多,這些繁增的後裔要成為承受世界的人。

藉著那一個後裔,神要得著繁增;正如種子顯明其繁增的能力一樣。

繁增的後裔要成為承受世界的人,施行神的管治權,使神的國能被帶進來,以完成神永遠的定旨。

神稱義的目的,是要在無數的聖徒裡面得著基督的複製;這些聖徒成了祂身體上的肢體;然後,這身體就成為神在地上的國 神稱義的目的,是要在無數的聖徒裡面得著基督的複製;這些聖徒成了祂身體上的肢體;然後,這身體就成為神在地上的國(十二4~5,十四17)。

基督就是那後裔,我們與基督是一,我們也就是那後裔。

作為那後裔,我們得著了神應許的應驗,結果產生了義;這個義就是基督自己。

現今,這位基督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下),分賜到我們裡面,將神聖的成分,就是神的生命和性情,分賜到我們裡面,使我們與祂成為一。

我們眾人都要成為那團體的後裔,也就是那唯一後裔的繁增,像天上的星那樣多;我們要成為承受世界的人,成為神的國,成為基督在地上的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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