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申請初步禁令 要求蘋果四大代工廠支付專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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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美國高通公司(以下簡稱「高通」)執行副總裁兼總法律顧問唐納德·羅森博格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該公司已經於8月18日向位於聖迭戈的美國加州南區聯邦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該法院頒布初步禁令,強制四家iPhone代工廠向高通支付針對iPhone產品的專利授權費。

四家iPhone代工廠是指富士康的母公司鴻海精密、緯創、仁寶及和碩。

2017年5月,高通將上述四家iPhone代工廠告上法庭,理由是他們拒付專利授權費。

2017年7月,蘋果及四家iPhone代工廠聯手反訴高通,指控高通違反美國反壟斷法。

「早在iPhone出現之前,這些代工廠就和高通簽訂了相關協議,使用高通專利技術,並向高通支付專利費用,這一做法已延續多年。

但在今年,他們決定不再向高通支付專利費用,而且這種拒付專利費用的行為,僅僅是針對iPhone產品。

我們看到很有意思的現象,這四家代工廠仍然在為他們代工的非iPhone的其他手機產品支付專利費用。

」唐納德·羅森博格告訴本報記者,「這四家代工廠也承認自己有義務向高通支付專利費。

但是因為受到蘋果公司的指使,他們拒絕向高通支付專利費用。

外媒報導顯示,在位於聖迭戈的美國加州南區聯邦地方法院,8月18日舉行了將近3個小時的聽證會,美國地區法官Curiel不僅聽取了2017年5月高通對四家iPhone代工廠的訴訟請求,也聽取了2017年7月蘋果及四家iPhone代工廠對高通提起的反訴請求,並表示可能會在未來幾周之內做出是否頒布初步禁令的決定。

專利戰再升級

高通與蘋果專利訴訟糾紛的影響正在日漸擴大。

2017年1月,蘋果公司在美國加州南區聯邦地方法院向高通公司發起專利訴訟,起訴高通「壟斷無線晶片市場」,並提出對高通近10億美元的索賠。

隨後不久的1月25日,蘋果又在中國向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提起訴訟,稱高通濫用在晶片行業的地位,並索賠10億元人民幣賠償。

此後,蘋果又相繼在英國等國家發起相關訴訟。

截至目前,蘋果及iPhone代工廠在過去一年發起了近12起針對高通的訴訟。

高通公司於2017年4月向美國加州南區聯邦地方法院遞交了答辯狀,並發起對蘋果的反訴,且聲稱「沒有高通的技術,iPhone不可能成功」

高通公司還於5月17日在美國加州南區聯邦地方法院發起對富士康母公司鴻海精密、緯創、仁寶、和碩的訴訟。

而針對高通對iPhone四大代工廠的訴訟,蘋果先是表態,「願協助代工廠反訴高通」,後於7月中旬聯合iPhone四大代工廠,一起在美國加州南區聯邦地方法院反訴高通。

對於蘋果聯合iPhone四大代工廠反訴高通的原因,蘋果公司的代理律師表示,「高通已公開證實其起訴四家代工廠是針對蘋果,意在懲罰與蘋果合作的企業。

」值得注意的是,iPhone四大代工廠與高通打官司的費用都是由蘋果公司承擔的。

對於高通與蘋果及iPhone四大代工廠的一系列訴訟,唐納德·羅森博格接受包括《中國經營報》在內的中國媒體採訪時表示,「蘋果實際上選擇了一種自我救濟的手段。

簡而言之,就是蘋果公司認為自己在市場上擁有很大的權利,它可以決定是否向高通支付專利費,並指使自己的合同製造商來評價、貶低高通智慧財產權和專利的價值,甚至慫恿這些合同製造商拒絕為高通的專利支付費用。

而在過去十多年的時間裡,這些製造商一直在向高通支付專利費。

唐納德·羅森博也承認,「一般而言,要求法院頒布初步禁令(強制iPhone代工商繳納專利費)的申請不太容易獲得成功,因為法院通常希望由正常的審判程序做出判決,而不是一開始就憑藉法律手段介入案件。

但這次情況比較特殊,我們相信自己會成功,因為這四家代工廠承認與高通簽訂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且他們雖然拒絕為iPhone支付專利費用,卻仍然在為其他品牌的手機產品向高通支付專利費用。

堅守授權模式

高通希望儘快了結與蘋果的糾紛。

高通方面已明確表態,「比起訴訟,我們更加喜歡通過商業談判或者協商的舉措解決問題。

當然,鑒於蘋果正在世界各地攻擊我們,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也不能坐以待斃,必須做出回應,這就是為什麼高通在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美國聯邦地方法院、甚至在德國對蘋果發起訴訟的原因。

高通相關高層認為,蘋果的策略是,「不希望由一家法院做出判決,在蘋果看來,訴訟時間拖得越久,對自己越有利。

蘋果尋求在不同的法院發起訴訟,因為不同的法院可能做出不同的判決,蘋果就以此為自己爭取利益。

而在高通看來,最好能夠由一家法院做出「公平、合理、非歧視」原則的定義,從而避免不同的法院做出重複、甚至是可能產生混淆的判決,同時也能加快訴訟進程。

高通相關高層表示,「訴訟可能會持續2~3年的時間,我們希望加快這一進程,最好能把所有訴訟集中在一家法院進行審理。

總部位於美國加州聖迭戈的高通公司,1985年7月由艾文·雅各布等7人聯合創立。

艾文·雅各布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該公司成立之初,「我們沒有特別詳細的商業計劃,也不知道實際的產品會是什麼。

但我們有一個信念,就是數字通信和無線通信技術未來一定會發揮重要作用。

專注研發無線通信技術的高通,最初並沒有研發資金,「1988年10月份,我們拿到一個較大的合同,使得我們能有足夠的現金流和凈利投入到CDMA的研發之中。

1989年11月,我們搭建了一套演示系統,向業界證明CDMA系統存在很多技術上的優勢。

為了驗證CDMA系統的商業可行性,我們還需要提供集成電路方面的研發支持。

為了募集研發資金,我們向業界提供了一個商業計劃,如果未來CDMA系統成功進行商業部署,我們會從將來的設備當中收取一定的技術許可費。

」為了募集研發資金,高通允許業界合作夥伴先使用其技術,而後收取技術許可費,這就是高通獨特商業模式的由來。

但高通的授權模式也受到業界的一些質疑,特別是蘋果與高通2017年以來的專利糾紛,對高通的影響較大。

截至2017年6月底的第三財季財報顯示,高通2017財年第三財季營收下降12%,凈利潤下降40%。

美國分析機構認為,如果高通在與蘋果的訴訟中失利,將失去一個重要的利潤來源,它資助高通通過研發取得行業領先地位,並使其晶片領先於競爭對手,還向業界提供新的可授權的智慧財產權。

而高通預測,2017財年第四財季,該公司專利授權部門的營收將同比下滑47%左右,總體營收將同比下滑13%左右。

專利授權模式已經讓高通在全球付出了昂貴的成本,高通未來還會一直堅持這種商業模式嗎?「以前,專利許可授權獲得的資金是用來支持CDMA早期研發的;如今,我們通過許可授權獲得的收入,同樣投入在一些特別重大的研發項目上。

未來,這些重大研發項目將切實促進整個行業的發展。

」艾文·雅各布未直接回應《中國經營報》記者的提問,但他表示,「我們最初選擇做專利授權業務,一方面是為了獲得資金支持,促進技術向前發展,另一方面,也希望這種授權業務不會對行業發展造成負面影響。

如今我們見證了整個行業的爆髮式成長,這也說明這種授權模式是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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