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傳志回應「5G投票事件」,不容許有人給聯想扣「賣國」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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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網絡社交平台卻不斷出現「聯想為什麼不給華為投票」、「聯想不支持Polar方案」、「因為聯想站隊高通,最終導致華為以微弱差距輸了」等內容帖子,更有報導稱,在國際移動通信標準化組織3GPP舉辦的有關5G標準的表決會議上,聯想集團針對5G標準的Polar短碼方案投票做出棄權,站隊高通,最終導致華為以微弱優勢輸了。

事情源於2016年11月,3GPP舉辦的「3GPP RAN1 87次會議」5G短碼方案討論中,華為公司的Polar Code(極化碼)方案最終勝出,戰勝高通的LDPC碼,成為5G控制信道eMBB場景編碼最終方案。

3GPP是什麼?據了解,3GPP是一個國際組織,旨在為通信系統制定全球適用技術規範和技術報告,從2G、3G、4G、到即將開啟的5G,每一代網絡都有對應的技術標準和規範。

5月11日,聯想發布聲明稱,譴責任何造謠行為,聯想一直以來都非常支持中國5G技術的發展。

華為方面也通過「華為中國」微博發布聲明稱,聯想及其旗下摩托羅拉移動針對該方案的投票都是贊成票。

5月16日,聯想集團官方微博消息,聯想控股董事長柳傳志、聯想集團董事長兼CEO楊元慶和聯想控股總裁朱立南16日聯合對「5G投票事件」發布聲明,稱對於5G信道編碼標準方案投票一事,聯想不能容許有人潑髒水,甚至冠以「賣國」的帽子。

聲明表示,這是發生在2016年關於5G信道編碼標準方案投票的事情。

在整個投票過程中,聯想集團代表遵循兩個原則:一個是基本的,要維護自己企業的利益;還有一個更高的原則就是要注重大局,即國家和行業發展的整體利益。

聲明稱,在3GPP組織的5G eMBB方案第一輪(RAN1#86bis)投票的時候,聯想集團基於自身前期技術和專利儲備,選擇LDPC技術方案。

在第二輪(RAN1#87)投票時,綜合考慮國家整體產業合作、創新與發展,選擇聯想之前沒有太多技術積累的Polar碼方案。

柳傳志認為,在整個過程中,聯想的投票原則沒有問題,執行也沒有問題。

聲明說,為求證這一結論,柳傳志專門和華為的任正非通了電話,任正非表示,聯想在5G標準的投票過程中的做法沒有任何問題,並對聯想對華為的支持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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