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反擊」背後:他們都告贏過美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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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導讀:

華為並不是起訴美國政府的第一個「吃螃蟹者」。

雖然起訴美國政府並取得勝利從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也並非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企業通過合法的方式來維護自身的正當權益是完全正當的,也完全可以理解。

3月7日的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針對華為起訴美國政府一事,發言人陸慷作出上述表態。

陸慷

華為於7日上午10點在深圳總部舉行新聞發布會,正式宣布對美國政府提起訴訟。

一段時間以來,美國政府在國際上四處渲染所謂「華為威脅」,甚至強迫其他國家「站隊」。

但圍堵華為的「聯盟」,正日益顯現裂痕。

現在,華為反擊了

華為起訴美國政府「違憲」

華為起訴美國政府,針對的是美國「2019年度國防授權法」(NDAA)第889條。

該條款規定,禁止美國政府機關及其承包商向華為等中國公司購買設備或服務。

在去年8月、該法案由美國總統川普簽字生效時,華為就曾在給路透社的一份聲明中稱:「華為支持美國政府改善其安全措施,但這種在國防授權法案上隨意的增加是無效的、誤導的、違反憲法的。

資料圖片:2018年8月13日,川普簽署「2019年度國防授權法」。

(路透社)

可見華為的這次起訴來得並不突然,8個月前那一紙聲明,似乎已為今天的訴訟埋下了伏筆。

而《紐約時報》3月5日時曾援引兩名知情人士的消息報導稱,華為正準備起訴美國政府。

兩天之後,華為拿起了法律武器,訴訟依據也與之前報導中的預測相符。

「(NDAA第889條)是對美國立法程序的濫用,剝奪了華為走正當法律程序的權利,有悖於三權分立原則,背離了美國的法律宗旨,違背了憲法制定者的初衷。

」華為輪值董事長郭平說。

基於此,華為希望法院判定NDAA中針對華為的限制措施違反憲法,同時頒發永久性禁令,禁止實施該限制措施。

華為指出,美國政府一直竭力詆毀華為、影響公眾輿論,卻從未提供任何證據證明其安全指控。

不僅如此,美國政府還攻擊華為的伺服器,竊取郵件和原始碼。

在昨天的新聞發布會上,華為多次強調,自己「竭盡所能」、「沒有機會辯護」、「別無選擇」、「只能在法庭上挑戰這一法律」。

2019年3月7日,華為召開發布會,宣布起訴美國政府。

(華為官網)

「採取法律行動是我們不得已而為之的最後選擇。

」郭平說,「我們希望,法院能做出對華為以及美國人民都有益的正確決定。

告贏美國政府有先例

華為並不是起訴美國政府的第一個「吃螃蟹者」。

雖然起訴美國政府並取得勝利從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也並非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小銳查閱資料看到,近年來以下這些中美企業就曾以法律為武器,成功捍衛了自身合法權益。

  • 涉事公司:羅爾斯公司(中國三一集團)

  • 起訴對象:歐巴馬和美國外國在美投資委員會

  • 時間:2012年10月1日至2014年7月15日

  • 結果:勝訴、全面和解

這是一個載入史冊的經典案例:中國公司首次發起類似起訴並獲得勝利。

2012年3月,中國三一集團在美國的關聯公司羅爾斯公司收購了位於美國俄勒岡州的4座風力發電廠項目,但在同年9月被歐巴馬政府和隸屬於美國財政部的外國在美投資委員會以「威脅國家安全」為由阻止。

資料圖片:三一集團美國風電項目訴訟案媒體溝通會。

(三一集團官網)

在向美國政府索賠無果之後,羅爾斯公司於當年10月1日將時任美國總統歐巴馬和美國外國在美投資委員會告上法庭。

經過近兩年的審理,法院最終判定羅爾斯公司勝訴,美國政府隨後與羅爾斯公司及其律師團隊展開協商,並最終達成和解。

雖然該判決下達時,交易受阻的最終結果已無法改變,但此案無疑為中國企業海外維權提供了先例。

美國財政部負責國際事務的前助理部長克萊·洛厄里曾以此案為例對新華社記者表示,外國在美投資委員會的審查程序不夠透明,此案將促使外國在美投資委員會和外國投資者就政府在國家安全方面的疑慮進行更公開、更深入的討論。

  • 涉事公司:微軟公司

  • 起訴對象:美國司法部及司法部長

  • 時間:2016年4月14日至7月14日

  • 結果:勝訴

2016年4月,微軟公司起訴美國政府,要求修改對政府調取用戶信息行為保密的法律規定,因為在此前一年多時間裡,美國一些地方法院要求微軟公司提供其用戶郵件等數據,微軟也答應了要求,但法院下達過多的「封口令」,讓微軟對此事保密,引起了微軟的不滿。

微軟的訴求是,美國司法部在使用「封口令」時應有所節制,如果司法部不作為,美國國會應對《電子通信隱私法》進行修改,以實行合理的規定。

法院判決微軟勝訴,稱如果數據不是儲存在美國,微軟不被強制要求提供該用戶郵件數據。

  • 涉事公司:「推特」公司

  • 起訴對象:美國國土安全部

  • 時間:2017年4月6日至7日

  • 結果:政府撤回命令,「推特」撤訴

2017年3月,美國國土安全部下轄的海關和邊境保護局對「推特」公司下發了的行政召見令,要求「推特」公司提供一個帳號的用戶信息,因為該帳號曾發布批評政府移民政策和國土安全部的內容。

4月6日,「推特」公司對美國國土安全部及海關和邊境保護局發起訴訟,要求法院阻止這一「非法濫用專用調查工具」的行為。

不過1天之後,「推特」公司便撤回了訴訟,該公司的律師稱,政府已撤回此前的要求,命令「不再有任何效力或作用」。

在這些案例中,涉事公司均據理力爭,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即使「推特」很快撤訴,但也達到了既有目的。

外媒:華為訴美國政府「將是一場苦戰」

不過,針對華為此次起訴美國政府事件,包括《紐約時報》和BBC等在內的外國媒體,都不約而同地拿出另一件案子作類比:俄羅斯網絡安全公司卡巴斯基起訴美國政府案。

卡巴斯基實驗室(俄新社)

2017年9月,美國國土安全部以擔心俄羅斯政府實施干預為由頒布禁令,要求聯邦機構從電腦上移除卡巴斯基軟體產品。

隨後,美國國會將禁令寫入了預算法案。

同年12月,卡巴斯基實驗室對美國政府提起訴訟,稱美國國土安全部在頒布上述禁令前並未切實給予該公司辯護的機會,剝奪了該公司的正當程序權利。

卡巴斯基的訴訟最終被駁回,美國法院認為禁止使用卡巴斯基產品是一項「預防性而非懲罰性」的措施。

芝加哥約翰·馬歇爾法學院教授史蒂文·施溫對路透社記者稱,美國得州法院在審理華為訴訟時不會受卡巴斯基一案裁決的約束,但可能採用其推理,因為兩案有相似之處。

但路透社引述華為首席法務官宋柳平的觀點稱,這兩起訴訟在證據和範圍上都不同,華為的訴訟有「充分的理據」。

喬治華盛頓大學美國憲法教授喬納森·特利接受BBC採訪時也認為,「華為的指控有合理的法理依據,不是一個激進的指控。

特利曾在2003年以「褫奪公權」為辯護理由贏下一場備受關注的官司,成功推翻了美國國會關於子女探視權的摩根法案。

而有分析指出,美國此次針對華為的做法是未經過審訊、就對某個特定機構施行懲罰,同樣涉嫌「褫奪公權」,違反美國憲法。

特利表示,「華為在法案中被單挑出來,可指控這項法案構成立法懲罰,這是毫無疑問的。

不過,「這場訴訟將是一場苦戰。

路透社總結說。

中國學者:這起訴訟或將成為美國司法的一塊「試金石」

從三一集團訴美國政府案歷時近兩年才最終宣判來看,華為宣布的「反擊」無疑也將是一場硬仗。

在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首席研究員張燕生看來,「華為起訴美國政府是一次很好的維權」。

「無論是三一重工還是華為,都是全球性企業。

這些企業具備很強的法制觀念、維權意識和維權能力。

在認為自己遭受不公正對待時,無論是在國內還是在國外,包括美國,它們都會訴諸法律,通過法律手段贏得世界的尊重和公平對待。

張燕生表示,這起訴訟意味著中國企業已經能夠成熟得運用市場手段、法制手段、與國際規則接軌的手段來為自己維權。

而對於美國來說,這起訴訟也將成為一塊檢驗其司法公正性的「試金石」

「全世界都在看著,一旦判決不公正,就可能會讓其他國家對美國所謂『司法公正』失去信心。

「美國願意付出這個永遠無法抹殺的記錄和代價嗎?」張燕生說。

附華為方面提供的郭平演講全文:

女士們先生們,各位上午好!

今天,華為宣布對美國政府提起訴訟,對《2019年國防授權法》(「NDAA」)第889條是否符合憲法規定發出挑戰。

華為希望獲得如下救濟措施:法院判定NDAA中針對華為的限制措施違反憲法,同時頒發永久性禁令,禁止實施該限制措施。

美國國會一直未能向我們展示支持限制華為產品銷售的證據。

在竭盡所能試著消除一些美國立法者的疑慮之後,華為別無選擇,只能在法庭上挑戰這一法律。

該禁令不僅違法,還傷害了華為以及美國消費者。

華為在170多個國家開展業務,作為全球領先的技術提供商,華為的責任是遵從標準,製造安全的設備,我們一直認真履行自己的責任。

過去三十年,我們擁有良好的網絡安全紀錄。

華為從來沒有,將來也不會植入後門。

我們也絕不允許別人在我們的設備上這樣干。

美國政府一直污衊華為是威脅,還攻擊我們的伺服器,竊取郵件和原始碼,而且從來沒有提供任何證據支撐其關於華為是網絡安全威脅的指控。

而且,美國竭力詆毀華為、影響公眾輿論。

更糟糕的是,美國政府試圖阻止華為參與其他國家的5G網絡建設。

通過高額投資,華為成為全球5G領導者。

鑒於美國從未提供任何證據證明其安全指控,我們懷疑它不讓其他國家使用華為產品的動機到底是什麼:是不是擔心其他國家會使用先進的5G技術趕超美國?

或許美國政府錯誤地認為,壓制華為能使其從中受益。

但事實是,限制華為參與美國和其他國家的5G網絡建設只會損害這些國家的利益,而更快地部署5G網絡會使所有國家受益。

令人遺憾地是,在我們沒有機會辯護的情況下,美國卻頒布NDAA對華為進行限制。

2019 NDAA 889條不僅阻止華為向美國客戶提供服務,還損害我們的聲譽,讓我們失去為美國以外客戶提供服務的機會。

這是對美國立法程序的濫用,剝奪了華為走正當法律程序的權利,有悖於三權分立原則,背離了美國的法律宗旨,違背了憲法制定者的初衷。

這不但侵犯了華為的權利,也傷害了美國消費者。

通過頒布NDAA,美國國會扮演了法官、陪審團和執法者的角色,這是違憲的。

其他國家也在反對美國政府打壓華為的做法,美國總統本人最近也對使用虛假的安全理由來阻止華為的做法提出質疑。

如果撤銷這條法律(本來就應當撤銷這條法律),華為就有機會向美國提供更加先進的技術,幫助美國建立最先進的5G網絡。

華為願意解決美國政府的安全擔憂。

取消NDAA對華為的禁令可以讓美國政府與華為一起解決真正的網絡安全問題。

採取法律行動是我們不得已而為之的最後選擇。

我們希望,法院能做出對華為以及美國人民都有益的正確決定。

謝謝!

本文來源:參考消息

延伸

閱讀

大反擊!華為宣布起訴美國!有證據表明美國政府涉嫌入侵華為伺服器……

3月7日,華為針對美國《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第889條的合憲性,向美國聯邦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定這一針對華為的銷售限制條款違憲,並判令永久禁止該限制條款的實施。

華為表示,華為有證據表明美國政府涉嫌入侵華為伺服器。

華為:美國禁令違憲沒有證據且未經司法程序

華為宣布針對美國《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第889條的合憲性,向美國聯邦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定這一針對華為的銷售限制條款違憲,並判令永久禁止該限制條款的實施。

「美國國會通過立法懲罰華為,且從未展示支持這些限制條款的證據,因此,華為不得不決定通過法律行動予以回應。

」華為輪值董事長郭平表示,「該限制條款違背了美國憲法,妨礙華為參與公平競爭,最終傷害的是美國消費者。

我們希望法院能做出有益於美國消費者的正確決定。

華為在德克薩斯州普萊諾的聯邦地區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起訴書,第889條在沒有經過任何行政或司法程序的情況下,禁止所有美國政府機構從華為購買設備和服務,還禁止美國政府機構與華為的客戶簽署合同或向其提供資助和貸款,這違背了美國憲法中剝奪公權法案條款、正當法律程序條款;同時,國會不僅立法,還試圖執法和裁決有無違法行為,違背了美國憲法中規定的三權分立原則。

華為首席法務官宋柳平表示:「第889條是建立在眾多錯誤、未經證實和未經驗證的主張的基礎上的。

法案里的假設是不符合事實的,華為並不為中國政府所有,也不受其控制。

此外,華為擁有良好的安全記錄和機制,迄今為止,美國沒有提供任何有關安全問題的證據。

「在網絡安全上,華為是全世界最開放、最透明、接受審查最多的公司,對此我們感到自豪。

」華為全球網絡安全和隱私官約翰·薩福克表示,「華為將安全機制融入產品開發和部署,這個機制樹立了高標準,很少有公司能達到。

華為認為,限制條款不僅妨礙了華為為美國消費者提供更先進的5G技術,將使美國5G商用節奏和網絡性能落後,還將迫使偏遠地區的網絡用戶在高質量、可負擔的產品和聯邦政府資助之間做出選擇,讓網絡升級更困難、數字鴻溝加劇。

此外,對華為的限制還導致美國市場缺乏競爭,讓消費者買單。

根據行業預測,如果允許華為進入市場競爭可使整個行業的無線網絡基建費用減少15%至40%,從而在四年間為北美地區運營商節省至少200億美元開支。

郭平指出:「只有撤銷這條法律,華為才有機會向廣大美國客戶提供先進的技術,建設最先進的5G網絡。

華為也願意採取措施消除美國政府的安全擔憂。

取消該限制法案可以讓美國政府與華為一起解決真正的網絡安全問題」。

華為和美國的交鋒

觀察人士認為,華為的訴訟指該條款是一項「剝奪公權的法案」,或者說是一種未經審理就將某個人或團體單挑出來進行懲罰的立法行為。

美國憲法禁止國會通過這種法案。

此前的3月4日,華為公司財務長孟晚舟女士的律師團已經對加拿大政府、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和皇家騎警(即聯邦警察)提起訴訟,指控他們在未告知她的情況下,就對她進行逮捕、搜查和審訊,這些做法都侵犯了她的憲法權利。

從去年以來,外交部多次針對華為問題表態。

2月26日,對於英國沃達豐公司CEO要求就華為禁令向全歐洲相關機構提供證據,外交部發言人陸慷表示,各國就華為的政策評判要依據事實,相信各方會獨立作出的正確選擇。

陸慷表示,「有些人」無法為其論調提供證據,這是關鍵。

事實上,「有些人」是出於自身利益需要,不惜採取各種手段、甚至動用國家力量試圖破壞他國企業間正常的互利合作。

2月28日,陸慷在談及「華為在世界移動大會獲多個5G合作協議」時表示,這再次證明,這個世界上多數國家還是能夠獨立作出符合自身利益的政策選擇的,多數企業還是致力於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的。

有觀察者將華為的案子與俄羅斯網絡安全公司卡巴斯基實驗室(Kaspersky Lab)在美國的遭遇相提並論。

大約兩年前,美國官員開始指責卡巴斯基軟體可能被莫斯科用來收集情報。

美國國土安全部在2017年9月下令聯邦機構開始從政府系統中刪除這家公司的產品。

後來,國會將該禁令寫入了預算法案。

因此,卡巴斯基提起兩項訴訟,辯稱該禁令相當於「剝奪公權法案」。

去年5月,美國哥倫比亞特區的一名法官駁回了這些訴訟,裁定國會那樣做是出於保護政府計算機網絡不受俄羅斯入侵的合法願望。

幾個月後,一家上訴法院維持了這一裁決。

上訴法院的法官戴維·S·塔特爾認為,禁止使用卡巴斯基產品是一項「預防性而非懲罰性」的措施。

華為敦促釋放孟晚舟

3月4日,孟晚舟面臨刑事訴訟的引渡程序,她的律師申訴後,外交部再表態,敦促加拿大立即放人。

在當天舉行的外交部記者發布會上,外交部新聞發言人陸慷就孟晚舟事件表示,中國政府在這一問題上的立場非常清楚明確,美加兩國濫用其雙邊引渡條約對中國公民任意採取強制措施,這是對中國公民合法權益的嚴重侵犯,我們再次敦促美方立即撤銷對孟晚舟女士的逮捕令和引渡請求,敦促加方立即釋放孟晚舟女士,讓她平安回到中國並切實保障她的合法正當權益,避免錯上加錯。

華為也有最新回應,律師代表孟晚舟女士向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收到了提交了一份針對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加拿大皇家騎警和加拿大政府的民事訴訟通知書。

起訴書中已說明了相關情況,案件正在法院審理中,目前沒有進一步評論。

自12月6日華為創始人任正非之女孟晚舟在加拿大遭逮捕的消息被曝光以來,孟晚舟事件的發展一直是關注的焦點。

孟晚舟12月1日在加拿大轉機時,被加拿大當局代表美國政府暫時扣留。

2018年12月11日,加拿大法院作出裁決,批准孟晚舟的保釋申請,其中獲得保釋的條件包括了,她丈夫和幾位認識多年的朋友和鄰居作為擔保人,分別提供擔保金。

孟女士的保釋金總額是1000萬加元,包括房產和現金。

同時,她要接受電子監控,並交出護照。

除非緊急情況就醫或出庭,否則不得離開居所。

法庭傳喚時應該到庭等。

2019年1月22日,美國向加拿大正式提出引渡孟晚舟。

3月1日,據外媒報導,加拿大司法部長決定就孟晚舟案簽發授權進行令。

加司法部在聲明中稱,聽證會不是審判,也不會做出有罪或無罪的裁決。

3月2日,陸慷就發布了中方對加方執意推進對孟晚舟女士的所謂引渡司法程序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並已提出嚴正交涉。

3月3日,目前正被加拿大政府拘押的華為高管孟晚舟已經提起對加拿大政府的民事訴訟,指控其「嚴重侵犯」自己的憲法權利。

孟晚舟的訴訟對象還包括加拿大邊境服務局以及加拿大皇家騎警。

3月4日,外交部、華為分別給出回應。

本文來源:券商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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