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獲勝:法院裁定蘋果侵犯其三項專利 需賠310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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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ews 3月16日消息(記者 趙晉傑)高通本周五贏得了一場針對蘋果公司的司法勝利。

美國聖地亞哥聯邦法院的一個陪審團裁定,蘋果侵犯了高通的三項專利,並需向其支付約3100萬美元賠償金。

這三項侵權專利支持不同的智慧型手機功能,分別是:美國專利No.8,838,949實現了「無閃光啟動」,其消除了單獨快閃記憶體的成本和占用空間,並允許智慧型手機在通電後快速連接到網際網路;美國專利No.9,535,490使得智慧型手機上的應用程式能夠通過充當應用處理器和數據機之間的智能「交通警察」而快速有效地從網際網路獲取數據;美國專利No.8,633,936為遊戲提供了高性能和豐富的視覺圖形,同時增加了智慧型手機的電池壽命。

這些專利不屬於數據機處理器,並不是實施任何蜂窩標準所必需的。

高通首席法律顧問唐·羅森伯格(Don Rosenberg)在一份聲明中說道,「高通和其他公司發明的技術令蘋果得以迅速進入市場,並取得了如此之大的成功......讓我們感到欣慰的是,世界各地的法院都在駁斥蘋果使用我們的智慧財產權卻拒絕付費的策略。

蘋果則發表聲明稱,該公司對這一判決結果感到失望,「高通正在進行的專利侵權索賠行動無非是想要轉移注意力,讓人們不再關注美國聯邦法院和世界各地對其業務實踐進行調查所帶來的更大問題。

從2017年開始,蘋果與高通之間就一直在發生大規模的專利訴訟和糾紛,雙方甚至在多個國家發起互相起訴。

蘋果方面認為高通在專利費收取上存在濫用市場優勢地位,並要求所有代工廠停止向高通支付專利費。

而在新一代的iPhone上,蘋果開始大規模使用英特爾基帶。

高通則就此聲稱英特爾晶片本身就侵犯了自家專利,並開始向法院申請,希望能禁止蘋果新iPhone在各大市場銷售。

去年12月10日,高通贏下了與蘋果訴訟紛爭的第一場勝利。

中國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了一項初步禁令,裁定蘋果侵犯了高通的兩項專利,禁止蘋果向中國進口和銷售多款iPhone機型,包括iPhone 6S、iPhone 6S Plus、iPhone 7、iPhone 7 Plus、iPhone 8、iPhone 8 Plus和iPhone X。

在去年12月20日,高通再次贏得針對蘋果公司的第二份禁售令,後者使用英特爾晶片和Qorvo部件的某些iPhone機型在德國市場上將被禁止出售。

蘋果也在著手反擊。

高通方面從2017年開始還遭受著來自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在加州法院的訴訟。

FTC認為高通的專利授權和晶片銷售行為破壞了市場競爭,還試圖維持對手機LTE基頻晶片的壟斷地位。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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