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罪之追訴期間多久? - 法律知識庫 - 聯晟法網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追訴期係指,犯罪發生後,基於法律規定,因一定期間之經過,不提起公訴或自訴,則對於該犯罪行為人不可以開啟偵查程序,亦即檢察官已經不得提起公訴,被害人也不可以 ... 會員登入 法律知識庫 >刑事法律 >詐欺取財 回列表 刑事偵訊 證人訊問 羈押交保 少年犯罪 毒品犯罪 性犯罪 通姦法律 傷害犯罪 侵占罪 墮胎 逃漏稅 刑事被告 提出告訴 公然侮辱罪 公然猥褻罪 毀謗罪 詐欺取財 遺棄罪 背信罪 誣告罪 認識刑罰 妨害秘密罪 公務員 公共危險 恐嚇 詐欺罪之追訴期間多久?   追訴期係指,犯罪發生後,基於法律規定,因一定期間之經過,不提起公訴或自訴,則對於該犯罪行為人不可以開啟偵查程序,亦即檢察官已經不得提起公訴,被害人也不可以提起自訴,犯罪行為人將免於受到追訴處罰之風險。

  刑法第八十條規定,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 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

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

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

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

  詐欺罪章包括詐欺取財罪、詐欺得利罪、收費設備詐騙罪、自動付款設備詐騙罪、電腦詐騙罪、常業詐欺罪、準詐欺取財罪,及準詐欺得利罪,上述各罪法定刑罰高低各有不同,故其追訴期間亦有不同,除了收費設備詐欺罪追訴期為五年外,其他之罪都是二十年。

追訴期間應從何時為起算點?依刑法第八十條第二項規定,自犯罪成立之日開始起算,但犯罪行為有連續或是繼續之狀態,就從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發佈日期:0000-00-00 延伸閱讀:詐欺罪之行刑期間多久? | 部落格 | 隱私權政策 | 著作權聲明 | 全台事務所資訊 本網站為聯晟法律事務所之提供相關訊息及聯絡,不得視為聯晟法律事務所已為要約或承諾。

COPYRIGHT©2002版權所有聯晟法律事務所│網頁設計iLinux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