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臺北電子報第5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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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勞工的「一般健康檢查」費用由雇主負擔,新進勞工的「體格檢查」費用則是由雙方協商。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第2項規定,雇主應負擔「一般健康檢查」 ... LOGO 訂閱電子報 取消訂閱 歷史電子報 FB粉絲團 2017 08/15 勞動臺北電子報第56期 發行: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發行人:賴香伶 本報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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