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所報「投資型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第23 條建議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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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所報「投資型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第23 條建議修正條文及配套措施一案,實施日期修正為110 年1 月1 日起實施後同意照辦,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辦理。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所報「投資型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第23條建議修正條文及配套措施一案,實施日期修正為110年1月1日起實施後同意照辦,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辦理。

公發布日: 民國109年09月24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壽字第1090428381號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人身保險目 圖表附件: 投資型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修正條文對照表.pdf有關投資型保險商品保戶可申領但尚未申領之各項保險給付(如:滿期保險金、祝壽保險金)因存放專設帳簿之銀行存款產生之累計孳息,於保戶申請時併同給付之配套措施.pdf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主   旨:所報「投資型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第23條建議修正條文及配套措施一          案,實施日期修正為110 年1 月1 日起實施後同意照辦,請查照並          轉知所屬會員公司辦理。

說   明:依據本會保險局案陳貴公會109 年2 月24日、4月10日、7月1          日、9月3 日壽會貴字第1090201130、1090402241、1090704290、          1090906071 號函及109 年9 月22日電子郵件辦理。

正   本: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黃○貴先生) 副   本: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代表人桂○農先生)、本會檢查局、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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