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第43條條文 - 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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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第43條條文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條文修正 ... 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於1年內再度違反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另修正第4項,增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法制局 業務職掌介紹 重要通過法案 研究成果 業務成果(評估報告公開) 活動翦影 組織圖
延伸文章資訊
- 1「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43 條條文修正草案
四、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五、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六、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設站管制之道路 ...
- 2《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 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條文內容 ·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 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 · 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 四、 ...
- 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3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 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 · 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 四、非遇突發 ...
- 4交通罰則
- 5又危險駕車行為可能有什麼法律效果(觸犯那些法律)?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之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