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第43條條文 - 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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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第43條條文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條文修正 ... 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於1年內再度違反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另修正第4項,增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法制局 業務職掌介紹 重要通過法案 研究成果 業務成果(評估報告公開) 活動翦影 組織圖
延伸文章資訊
- 1交通罰則
- 2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第43條條文 - 立法院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第43條條文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條文修正 ... 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於1年內再度違反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另修正第4項,增 ...
- 3行政令函-電子公路監理網法規檢索系統
- 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43 條條文修正草案
四、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五、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六、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設站管制之道路 ...
- 5又危險駕車行為可能有什麼法律效果(觸犯那些法律)?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之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