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强盜罪之既遂與未遂- 月旦知識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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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有少數學者主張,準強盜罪之既未遂,係以是否已經施以強暴、脅迫為基準;其理由在於與強盜致死傷罪之對照,即強盜致死傷罪並不問強盜罪是否既未遂,皆可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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