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强盜罪之既遂與未遂- 月旦知識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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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有少數學者主張,準強盜罪之既未遂,係以是否已經施以強暴、脅迫為基準;其理由在於與強盜致死傷罪之對照,即強盜致死傷罪並不問強盜罪是否既未遂,皆可成立。
延伸文章資訊
- 1中華民國刑法§328-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 2Q: 甲利用乙將丙敲昏的時機取走丙身上的財物,成立強盜罪 ...
案例擬答. 甲強取乙交付之財物,可能成立強盜既遂罪(刑§328Ⅰ):. 本罪之成立,係以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藥. 劑、催眠術或他 ...
- 3刑法第330條第1項加重強盜罪- 司法院量刑趨勢建議系統
為其他不法目的(搶奪犯它罪工具). ✗ 否✓ 是. 犯罪之手段. 強盜時間—夜間. ✗ 否✓ 是. 有計畫犯罪(例如:冒充刑警、製造假車禍、遮掩面容或破壞監視器).
- 4【第二章強盜、搶奪犯罪預防】 - 宜蘭分局 - 宜蘭縣政府
本項處罰犯罪之構成要件與刑法普通強盜罪相同。本罪之未遂犯處罰之,預備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死刑(第二條 ...
- 5Airiti Library華藝線上圖書館_強盜罪與搶奪罪及恐嚇取財罪之 ...
法院在審理個案時,對於行為人的犯罪行為,究竟應該論以強盜罪還是恐嚇取財 ... 在德國刑法第249條強盜罪與第253條勒索罪之立法中,相較我國有許多不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