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董事長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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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公司法第57、108、122、208 條(90.11.12 版) - 法源法律網
公司應至少置董事一人執行業務並代表公司,最多置董事三人,應經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同意,就有行為能力之股東中選任之。董事有數人時,得以章程特定一人為董事長,對外 ...
- 2公司法§108-全國法規資料庫
公司應至少置董事一人執行業務並代表公司,最多置董事三人,應經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就有行為能力之股東中選任之。董事有數人時,得以章程置董事長一人, ...
- 3公司法~『董事長代表公司所為之交易行為原則上有其效力』
依公司法第208條第3項規定,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長對內為股東會、董事會及常務董事會主席,對外代表公司。雖同法第202條規定:「公司業務之執行, ...
- 4公司法-編章節條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公司董事會,設置董事不得少於三人,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 公司得依章程規定不設董事會,置董事一人或二人。置董事一人者,以其為董事長,董事會 ...
- 5公司法第208條-函釋 - 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按公司法第208條第3項規定:「董事長對內為股東會、董事會及常務董事會主席,對外代表公司。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準此,公司副董事長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