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師聯名支持蘋果:三星專利侵權應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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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8月5日消息,蘋果跟三星之間的專利戰爭再起波瀾。

本周四一批設計業專業人士向美國最高法庭表示,三星侵犯iPhone智慧型手機的專利設計,理應向蘋果支付數億美元賠償金。

設計師聯名支持蘋果(圖片來自baidu)

據了解,聯名簽署這份法庭簡報的專業人士包括時尚界大咖卡爾文·克萊恩(Calvin Klein)、保羅·史密斯(Paul Smith)、帕森斯設計學院(Parsons The New School for Design)的工業設計主任王大仁(Alexander Wang)以及《Wallpaper》雜誌的總編托尼·錢伯斯(Tony Chambers)等 100餘名設計師和教育工作者。

聯名簽署上述法庭簡報的設計師稱,在消費者的心目中,「產品外觀就可以代表其基礎性能、功能和整體用戶體驗」。

他們認為,一種產品的外觀設計遭到剽竊會導致其銷售量受損,因此蘋果公司有理由從侵權方那裡拿到全部利潤作為賠償。

另一方面,許多行業組織則已站到三星一方,如網際網路協會(The Internet Association)和矽谷巨頭Facebook及Alphabet旗下谷歌等支持。

三星發言人丹妮爾·邁斯特·科恩(Danielle Meister Cohen)在周四發出的一封電子郵件中稱,如果美國最高法庭不推翻聯邦巡迴上訴法庭的判決,則「可能會帶來創新活動減少的結果,為設計領域中的『流氓專利』訴訟乃至經濟及消費者將會受到的負面影響鋪平道路」。

據了解,蘋果2011年起訴三星,稱三星手機侵犯蘋果iPhone多項專利權。

法庭2012年裁定三星侵犯蘋果專利,要求三星向蘋果賠償10.5億美元。

後來,主審法官高蘭惠(Lucy Koh)又下令重審,稱因陪審團計算錯誤,應從中刨除4.5億美元的賠償。

最終,三星被裁定向蘋果賠償9.3億美元。

隨後三星提起上訴。

2015年5月,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裁定,這9.3億美元的賠償金需要重新評估。

上訴法院稱,正如法庭之前所裁決,三星侵犯了蘋果的設計和功能專利,但並未侵犯蘋果的「商業外觀」(trade dress)專利。

因此,地方法院需要重新評估這3.82億美元的「商業外觀」賠償費用 。

最終,聯邦巡迴上訴法院要求三星像蘋果賠償5.48億美元。

但三星對該裁決仍不滿意,2015年8月繼續上訴,要求進一步降低賠償金,但被聯邦巡迴上訴法院駁回。

與此同時,三星還在其他方面進行反擊。

例如,要求法庭裁定蘋果的「捏拉縮放」(Pinch-to-zoom)專利無效,從而進一步縮減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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