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開審蘋果三星專利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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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和三星的專利官司終於打到了美國最高法院。

美國最高法院於當地時間10月11日就三星侵犯蘋果手機設計專利該支付多少賠償金聽取雙方陳述。

法院預計在明年6月作出判決。

值得注意的是,這是美國最高法院一個多世紀以來第一次審理設計專利糾紛。

案件進程時間表

2011年,蘋果向美國加州一家聯邦法院提起訴訟,稱三星手機侵犯蘋果iPhone多項專利權。

很快,三星就還以顏色,起訴蘋果侵犯了他們的無線上網專利,並要求多個國家的法官能夠禁止iPhone/iPad在當地的銷售。

2012年5月,蘋果CEO庫克和三星CEO崔志成在舊金山會面尋求和解,但最終失敗。

2012年7月,蘋果與三星兩家公司在美國聖何塞法院對簿公堂,蘋果訴三星侵犯了其包括觸摸屏操作技術、手機應用以及通過小圖標展示信息和抄襲包括圓角矩形在內的iPhone外觀等三項專利,要求高達25億美元的侵權賠償。

2012年8月,該法院裁定三星產品侵犯蘋果公司多項專利和商業外觀,應向蘋果賠償10.5億美元。

隨後,三星提起上訴。

同一天,韓國一家法院也宣判蘋果侵犯了三星電子兩項技術專利,必須停止在韓國出售侵權產品。

2015年12月,法院將賠償金縮減至5.48億美元,但三星依然認為不應支付其中的3.99億美元賠償金,向美國最高法院提出駁回裁決請求。

亦敵亦友

蘋果與三星表面上互為對手,實際上有著密切的利益關係。

三星是蘋果終端消費市場中最大的競爭對手,雙方又為「甲方乙方」關係。

同時,蘋果又是三星晶片(移動通訊晶片、快閃記憶體晶片)和液晶顯示屏的最大客戶之一。

作為三星的大客戶,蘋果每年需要向三星採購價值數十億美元的存儲晶片等硬體設備。

蘋果的訂單是整個三星業務中最賺錢的部分,而三星的產品質量又受到蘋果的青睞。

壟斷之戰

專利權天然具有壟斷性特徵,誰擁有專利誰就擁有市場獨占地位。

專利之戰實為壟斷之爭。

蘋果在高端智慧型手機市場的最大競爭對手是三星,起訴三星是用專利武器捍衛自己的壟斷利益。

如果法院判決專利侵權成立,三星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包括停止侵害與進行損害賠償。

停止侵害指三星的侵權產品不能在相關市場繼續銷售;損害賠償指三星需要向蘋果支付巨額侵權賠償金。

消費者受益

對於廣大消費者而言,智慧型手機巨頭之間的競爭利大於弊。

只有存在競爭,才能使製造商不斷進行科技創新,生產出更好的產品。

壟斷會限制競爭、損害其他競爭者以及消費者的利益。

蘋果和三星的專利戰略值得學習。

在當今市場,科技是第一生產力,將技術上升為專利則是通過法律強化了市場壟斷地位。

如果能將專利變成標準,那麼掌握標準的人就可以成為市場規則的制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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