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因專利侵權被判賠償華為8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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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West 品玩 4 月 6 日報導,據泉州網報導,泉州中院受理的華為公司維權案一審宣判,三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等三被告構成對華為終端有限公司的專利侵權,需共同賠償8000萬元。

這是華為公司在全國系列維權案中第一個宣判的案件。

華為稱,2010年年初,華為就 「一種可應用於終端組件顯示的處理方法和用戶設備」 的技術方案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發明專利申請。

經實質審查,該申請於2011年6月5日被授予發明專利權,專利號為 ZL201010104157.0。

經過調查分析,華為認為被告共有20多款產品(手機和平板電腦)涉嫌侵權。

為此,華為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要求惠州三星、天津三星和三星投資公司連帶賠償8000萬元,此外還要求惠州三星、天津三星、三星投資公司連帶承擔華為公司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50萬元。

2016年5月25日,華為宣布要在美國加州和中國深圳同時提起對三星的智慧財產權訴訟,要求三星就其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對華為進行賠償,這些智慧財產權包括涉及通信技術的高價值專利和三星手機使用的軟體。

2016年6月份,華為終端有限公司在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維權訴訟,將惠州三星等5被告起訴到法院,索賠8000萬元。

這起案件的證據材料 圖片來源:泉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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