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17月後,孟晚舟美國引渡案再次開庭,故鄉何日是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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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時間2020年4月27日星期一,華為財務長孟晚舟引渡聽證會加拿大溫哥華卑詩省最高法院再次開庭。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此次聽證會以電話會議形式進行。

在聽取孟晚舟律師的意見後,卑詩省最高法院副首席大法官同意就引渡案「雙重犯罪問題」裁決前三天通知控辯雙方,且公眾可以聆聽當天的判決。

然而,截止目前,但該判決日期仍未確定。

下次聽證會日期為6月15日。

孟晚舟律師之前曾表示,如果在疫情結束前裁決,孟晚舟只會在勝訴的情況下出庭。

什麼是雙重犯罪?

整則消息都是我們熟悉的字眼,為什麼這些字連起來,蝶憶江南感覺自己一臉懵逼呢?

且跟蝶憶江南一起來學習相關知識。

在這一消息中,最核心的內容是「引渡」,和雙重犯罪問題。

引渡比較容易理解,指的是一國把在該國境內而被他國指控為犯罪或已被他國判刑的人,根據有關國家的請求移交給請求國審判或處罰。

引渡制度是一項國際司法協助的重要制度,也是國家有效行使管轄權和制裁犯罪的重要保障。

在這一案件中,孟晚舟被加拿大拘捕了,美國認為孟晚舟觸犯了加拿大的法律,請求將孟晚舟從加拿大引渡到美國,交給美國司法機構進行審判。

那雙重犯罪又是什麼呢?

雙重犯罪原則指的是國際間引渡犯罪人時,作為引渡理由的犯罪必須是雙重犯罪。

也就是說,被請求引渡人所實施的行為,按照請求國和被請求國各自的國內法,或者按照請求國和被請求國共同參加的國際刑法公約的規定,均構成犯罪。

放在此案中進行理解,就是:美國若想成功將孟晚舟從加拿大引渡到美國,必須認定

(1)孟晚舟的行為觸犯了美國法律,且證據確鑿

(2)孟晚舟的行為同時觸犯了加拿大法律

而顯然,孟晚舟並未觸犯加拿大的法律,但美國方面堅持要將孟晚舟引渡到美國去,加拿大又不敢公然忤逆美國的指令,夾在中美兩國之間難受的很,這也是孟晚舟引渡案一拖再拖的原因所在。

孟晚舟事件來龍去脈

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在加拿大機場轉機時,被加拿大皇家騎警、加拿大邊境服務局以及美國FBI聯合拘捕。

拘捕孟晚舟是美國FBI的決定,美國方面認為孟晚舟違反了美國對伊朗貿易制裁的相關規定。

孟晚舟在加拿大溫哥華被捕,美國向加拿大要求引渡她,加拿大法院定於2018年12月7日就此事舉行保釋聽證會 2018年12月11日,加拿大法院作出裁決,批准華為公司財務長孟晚舟的保釋申請。

2019年1月29日,美國正式向加拿大提出引渡孟晚舟的請求。

中方敦促美方立即撤銷對孟晚舟女士的逮捕令及正式引渡要求。

2019年3月1日,加拿大司法部長決定就孟晚舟案簽發授權進行令。

對此,華為2日發布律師聲明稱,美國的指控是出於政治動機,在這種情況下,加拿大司法部長仍然決定簽發授權推進令,華為對此感到失望。

3月3日,孟晚舟已提起對加拿大政府的民事訴訟 。

3月6日,孟晚舟在溫哥華再次出庭,引渡聽證會延期至5月8日。

2019年5月8日上午10時,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再就孟晚舟女士引渡聽證會重新開庭。

這次聽證會只是確定接下來庭審的時間表,不會做出引渡與否的決定。

5月13日,華為心聲社區發布了孟晚舟5月9日給所有華為人的一封信。

孟晚舟在信中稱,從未有機會如此緊密地與18.8萬華為人連接在一起。

無論眼下面對多大的困難和壓力,內心都能依然堅定。

自此,孟晚舟引渡案一拖再拖,於20年4月7日再次開庭,依然沒有定論。


故鄉何日是歸期?

作為華為創始人任正非之女,孟晚舟在華為集團中擔任著重要的職位,自2018年12月被捕至今,已有17月時光。

身在異鄉的孟晚舟,何時才能重返親愛的祖國,重新踏上這片熟悉的土地?

在美國方面,肯定會不擇手段將孟晚舟控制在他們手裡;中方自然是竭力反對;加拿大的立場也比較明確了,就一個字——拖,咱不過是一中間人,最好的辦法當然是兩邊都不得罪。

所以,美國若想將孟晚舟引渡過去,如果沒有其他強有力因素的干擾,恐怕是不可能的,我們不必擔憂孟晚舟的人身安全。

但是,孟晚舟想要早日回到祖國,恐怕也遙遙無期。

加拿大現在也不敢隨隨便便放人,美國就伏在身側,加拿大不得不考慮美國的態度。

全球疫情當前,祝孟晚舟身體健康,不要被美國和加拿大以被病毒感染為由,私下控制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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