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軍、董明珠、陳歐、周鴻禕……不想當網紅的老闆不是好老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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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吳京在談及自己拍攝戰狼時的經歷時,有提到為節約錢,一個人包辦了導演、製片、主演甚至歌曲等多個角色,而在網際網路科技圈,有錢卻依舊習慣為自家品牌或產品代言的大佬們為何又習慣於出鏡呢?在這個要麼堵在路上要麼在家閒得慌的國慶第一天,小獅子就和大家八卦下這些為自己代言的企業家和他們的產品如何?

雷軍親自上鏡拍小米Note 3封面

近日,雷軍在微博上發布了一張親自上鏡,為小米Note 3拍攝的封面。

海報中,雷軍手持藍色版小米Note 3,雙手交叉胸前,明星范兒十足。

下方則是小米Note 3的官方Slogan:「自拍美,拍人更美」。

之前小米Note 3發布會上,雷軍曾經調侃自己身價比吳亦凡身價高,所以不能親自成為小米Note 3的代言人。

而網友在微博下面也對雷老闆的代言行為做了積極點評。

如今手機廠商聘請明星當代言人已經是很普遍的事了,但是對於小米而言,儘管吳亦凡等明星加入小米陣營,但其CEO雷軍還是最能代表小米的那位代言人。

對於米粉而言,想必雷軍才是小米真正的代言人。

從國企董事長到網紅的董明珠

按理來說,格力是做空調的,即使是有融入科技元素做智能空調了,也應該偏向家電圈才對,可最近兩三年里,董明珠一舉一動都能夠成為網絡頭條。

早在2014年,由功夫巨星成龍代言的格力空調廣告,突然間淡出了人們的視野。

此前其主演的廣告已經在央視等各大電視平台播放了數年之久。

取而代之的則是一條由格力電器董事長董明珠親自出馬,攜手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共同出鏡的廣告片。

在接受媒體採訪的時候,董明珠曾直言不諱,認為動輒花幾千萬元請一個明星代言「是一種浪費」。

正因為如此,格力終止了與成龍的合作,據董明珠透露,「一年畢竟還是節約了一千萬元」,而在另一次專訪中,董明珠又說「請明星拍廣告一年要一兩千萬元」。

而後,格力手機開機畫面為啥必須是董明珠這個問題也在網絡上引發了廣泛討論,且不論各方觀點如何,單從引流和關注度看,董明珠自己代言無論是經濟還是結果,的確非常不錯,廣泛地網絡討論,也讓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那些為自己企業或產品代言的大佬們。

那些喜歡自己代言的大佬

提到為自己代言這個話題,小夥伴們腦海中肯定少不了陳歐的身影。

「你只聞到我的香水,卻沒看到我的汗水;你有你的規則,我有我的選擇;你否定我的現在,我決定我的未來;你嘲笑我一無所有不配去愛,我可憐你總是等待;你可以輕視我們的年輕,我們會證明這是誰的時代……我是陳歐,我為自己代言。

2013年,一部被打上青春勵志標籤的廣告迅速躥紅網絡。

這則廣告用考試錄取、職場奮鬥、戀愛表白等場景來講述奮鬥故事,道出當前年輕人所遇困難的同時,也展現了他們的理想,引起不少80、90後的共鳴。

而最後一句「我是陳歐,我為自己代言」,也讓網友們紛紛「陳歐附體」。

不過時間到了2017年,陳歐創業故事中最重要的兩名夥伴,聯合創始人戴雨森和高級副總裁劉惠璞被報導均已經離開聚美優品——他們的名字至今仍掛在聚美優品網站高管序列中。

陳歐與王思聰關於充電寶的論調更讓其在2017年再次成為人們眼中的焦點,只不過,就聚美優品整體而言,似乎少了點什麼東西,尤其是三年市值下跌九成的尷尬。

除了上面這幾位明確出鏡或者為產品代言的老闆外,柳傳志、任正非、馬雲、周鴻偉、羅永浩等老闆同樣與企業深深的綁定在了一起,相比某些智慧型手機品牌不斷燒錢請明星代言的行為,這類老闆親自代言、站台似乎已經成為一種風氣。

不想當網紅的老闆不是好老闆

大佬們做廣告代言,肯定不是因為「差錢」,那麼他們到底圖的是什麼呢?

成功的企業家樂於做代言人,其實是一種非常明智的選擇,因為企業家不管代言什麼品牌,對其自身品牌而言,都是不無裨益的。

大佬在為其他產品、品牌代言的過程中,其實也是將個人的產品、品牌與所代言的公司品牌進行捆綁營銷的過程。

企業家本身就是企業品牌的一個符號或縮影,個人與企業有著無法割斷的關聯。

企業家在代言過程中,個人與公司的形象密切相連,在一定程度上,個人即公司、公司即個人,這個特點非常突出。

另外,企業家在成功創業之後,也需要尋找渠道,傳播其正面的價值理念,而代言活動的過程就是企業家個人和企業形象逐漸被大眾熟知的過程,同時還可以達到傳播其價值理念的目的。

熱衷找代言人的智慧型手機領域

提到代言人這個話題,除了那些近乎網紅的大佬們,避不開的還有智慧型手機代言人現象。

根據目前的不完全統計,國內手機廠商所邀請的代言人數量已經超過30位,很多熱門機型更是習慣於一口氣邀請十幾名代言人齊上陣,儘可能藉助代言人影響力,實現對粉絲的宣傳覆蓋和消費引導。

vivo、OPPO可以說是粉絲經濟的受益者,而其明星代言也成為了產品文化的組成部分,但其成功的確吸引或打動了其它智慧型手機品牌,以至於人氣明星一度成為稀缺資源,代言費用節節攀升。

可當市場消費者或者媒體冷靜下來,仔細思考所謂的明星效應時會提出這樣的質疑——大多數明星今年為這家品牌代言,明年為另一家品牌代言,不斷追逐粉絲紅利的同時,到底能給品牌產品帶來多少凝聚力和忠誠度呢?

相比明星代言,企業老闆顯然更具實際意義,或許很多老總的個人形象並不能如小鮮肉般打動陌生人,但在長期的宣傳和引導下,企業品牌文化會潛移默化地被受眾接受,從而醞釀出更具黏性和忠誠度的用戶,而且這樣形成的品牌凝聚力往往具有更好的排他效果。

國慶第一天的故事就先談到這裡了,小夥伴們要是喜歡的,一定記得給小編點個ZAN哦!雖然理智告訴我,跟著雷軍、馬雲、劉強東他們走沒錯,可面對楊冪、鹿晗代言的科技產品時,小編也會忍不住多瞅幾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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