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G投票」究竟是誰捅了華為一刀?華為自己站出來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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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知乎等網站平台中以「聯想在5G標準中沒有投華為」的事件快速發酵,稱在3GPP(第三代合作夥伴計劃)舉辦的有關5G標準的表決會議上,聯想集團投票導致針對5G標準的Polar短碼方案(由包括華為在內的中國企業主導)以微弱的劣勢落敗,讓聯想成為了眾矢之的。


​雖然聯想第一時間公告回應稱,「聯想譴責任何造謠行為。

一直以來,聯想都非常支持中國5G技術的發展,未來也會為推動5G技術和相關產品的研發繼續努力。

」但一時間,輿論開始失控,注意力仿佛不再關注於探究事實真相,只是想為投票失利找個「出氣筒」,將失敗歸咎於聯想。

然而事實真的是這樣嗎?事實上,關於5G標準投票,共分為兩次會議,分別是於2016年10月10-15日在葡萄牙里斯本召開的「3GPP RAN1 86次會議」,和在美國11月14-18日開的「3GPP RAN1 87次會議」。


​在86b次會議上,聯想支持數據信道編碼不管碼長多少都用LDPC,反對華為的短碼Polar方案。

隨後便被別有用心的人所利用,稱這破壞了中國企業的統一戰線。

用愛國作為籌碼,將聯想集團進行道德綁架。

然而這些別有用心的人有意忽略了一點,那便是在86b次會議上,高通主導的LDPC被確定為5G eMBB場景的數據信道的長碼編碼方案。

事實上,在長碼方案上Polar確實相比LDPC表現有差距,LDPC編碼早已成為定局。

而真正決定短碼標準的,是在87次會議上,這一次聯想力挺華為Polar方案。

最終關於數據信道的方案的投票企業中,聯署L+P的為57家,聯署LDPC的為31家。

然而,最終Polar方案仍然以失敗落幕。

可見,聯署名單只能作為參考,各家公司投票權重不同,聯想票數對最終結果並未起最終決定性作用。

而會議記錄中,也沒有關於表決規則和投票的記錄,無法還原事情的原委。

但可以確定的是,選擇高通LDPC更多是3GPP的裁定。

面對網際網路的輿論風波,除了聯想集團做出回應外,「當事人」 華為中國官方微博也與聯想在微博互動,共同表態Polar方案能夠成為5G國際標準,是中國企業共同持續努力的結果。

並在微博中明確表示聯想確實在投票中支持Polar方案,至此,已經基本可以判定在華為背後「捅刀子」的並非聯想,而是一些別有用心,唯恐天下不亂的勢力。


​當下正處於5G發展的關鍵時刻,按規劃,3GPP R15標準今年6月就將完成。

而當中美貿易摩擦背景下,5G一直被認為是中美博弈的一大焦點,此時更不能自亂陣腳。

雖然華為受挫,但是手上依舊掌握著大量專利,在5G時代作為中國企業更需要同心同德迎接新時代的到來。

而不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更不是用愛國言論作為綁架理由,對任何廠商進行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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