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未被獲釋背後:誤解、動盪和脫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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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加拿大事件是華為遭制裁的開端,此後美國政府不惜「殺敵一千自損八百」,持續升級制裁力度,引發科技產業的全球性動盪,這場「華為劫」還能有非雙輸的解決方案嗎


圖/視覺中國

文 | 謝麗容 金焱 陳瀟瀟 李隱楓

編輯 | 馬克


華為財務長孟晚舟失去了重獲自由的第一個機會。


加拿大溫哥華時間5月27日上午9點,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副首席法官Heather Holmes通知孟晚舟辯護律師團隊和加拿大政府律師:孟晚舟「雙重犯罪」成立,駁回孟晚舟申請終止引渡的請求。


孟晚舟一方肯定會上訴,引渡案將繼續。


裁決結果出來後,凌晨三點的中國社交媒體上,一張黎明之前的燈塔圖重新流傳。

孟晚舟加拿大事件發生之初,華為人製作了這張圖片,鼓舞士氣。

如果說任正非此前頻頻提到的那張傷痕累累的飛機圖片代表艱忍,這張圖片曾經代表希望。



至此,孟晚舟已經在加拿大被監視居住532天。

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走下國泰航空自香港飛往加拿大溫哥華的航班後被羈押,當天晚些時候,她原本計劃登上飛往墨西哥的聯運航班。

10天後,孟晚舟被要求在加拿大家中監視居住,腳上佩戴電子監控腳環,活動範圍受限,絕大部分時間裡,她的生活平淡。

2019年初,任正非在接受外媒採訪時提到孟晚舟,他說,這件事反而改善了父女關係,「現在她明白生活可能會有多麼艱難。


但Holmes法官的裁決不意味著事情結束。


孟晚舟引渡案將進入到下一環節,將在6月舉行的聽證會上,控辯雙方的焦點,將圍繞「加拿大官員逮捕孟晚舟的行為是否符合執法程序」。


參考加拿大司法部官方網站提供的引渡流程圖,目前第一階段已經全部走完,現在是第二階段法官裁決(Judicial)的終了階段。


由於此次裁決結果對於孟晚舟不利,孟晚舟可以上訴到加拿大最高法院申請終裁,並同步申請對司法程序的合規審核。


如果不上訴的話(這種可能性幾乎沒有),引渡案會進入第三階段,轉給加拿大司法部長審核批准。

加拿大司法部長批准後,啟動引渡的移交流程。

也就是說,孟晚舟失去的只是第一個機會,博弈仍在繼續。


資料來源:

加拿大司法部,製圖:黎立


此前的三天,國內對這次的裁定結果更多持樂觀態度。

人們願意相信,一旦Heather Holmes宣布「雙重犯罪」不成立,孟晚舟很快可以回到中國。


這一期待過於樂觀。

對於法官的裁決結果,雙方都可以上訴及申請司法審核。

假設是另一種結果,代表美國司法部門的加拿大政府律師同樣可以上訴請求推翻現有的裁決。

加拿大政府律師如果上訴的話,同樣有可能同時向法庭申請限制孟晚舟離境。

也就是說,孟晚舟確實可以被當庭釋放,但無法離開加拿大。


結果出來後,華為總部發出聲明稱,「對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的判決表示失望。

我們一直相信孟女士是清白的,也將繼續支持孟女士尋求公正判決和自由。

我們希望加拿大的司法體系最終能還孟女士清白。

孟女士的律師團隊將不懈努力,確保正義得到伸張。


截至發稿,中國外交部尚未對此做出回應。

在5月26日的例行記者會上,外交部新聞發言人趙立堅表示:「中方在孟晚舟事件上的立場是一貫的、明確的。

美加兩國濫用其雙邊引渡條約,對中國公民任意採取強制措施,嚴重侵犯中國公民的合法權益,這是一起嚴重的政治事件。

中國政府維護中國公民正當合法權益的決心堅定不移。

加方應當切實糾正錯誤,立即釋放孟晚舟女士,並確保她平安回到中國,以免中加關係持續受到損害。


孟晚舟事件是美國政府制裁華為的開端,此後,華為被美國政府列入禁運清單、管制範圍一再擴大,力度持續升級,事件至今仍在往更加嚴峻的方向發展。

期間,全球科技產業鏈動盪已經出現,美國科技產業是否能夠獨善其身,亦是未知。


結合新冠疫病大流行對全球經濟的負面影響,學界產業界有關經濟全球化受阻、全球科技產業脫鉤的擔憂氣氛日趨濃重,一切都在往看起來不妙的方向發展。

事件中的每一方都無法迴避壓力。


關鍵的「雙重犯罪」


這個裁決是最重要的裁決,但遠不是最終裁決,壓力目前轉移到孟晚舟法律團隊這邊


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公布的裁決聲明中,Heather Holmes詳細列出了指控依據,稱這些是促使她做出「雙重犯罪」成立的關鍵內容。

《財經》記者梳理了其中部分重要信息。


其一,2012年12月和2013年1月路透社的兩篇報導披露Skycom公司正在將美國製造的計算機設備銷售給伊朗。

報導同時指出,華為和Skycom有非常緊密的聯繫,並提及孟晚舟在2008年2月至2009年4月擔任Skycom的董事會成員。


其二,滙豐銀行在獲知路透社報導後向華為查詢相關信息,華為的代表予以否認。

2013年8月孟晚舟在和滙豐銀行一名高管會面時表示華為嚴格遵守美國對於伊朗貿易制裁的禁令,華為和Skycom只是普通的貿易夥伴關係。

雖然在此之前華為是Skycom的股東,她本人也曾是Skycom的董事會成員,但目前股份已經賣出,她也退出了Skycom的董事會。

華為和伊朗的商業往來都是通過本地分公司進行的。

華為在伊朗的分公司和滙豐銀行沒有任何業務往來。

在會面後孟晚舟還向滙豐銀行高層發送了介紹相關內容時使用的英文版Powerpoint文件。


其三,滙豐銀行全球風險委員會於2014年3月31日在倫敦舉行會議,討論與華為有關的「聲譽和監管問題」,最終決定保留華為的業務。

在做出該決定時,委員會的主要依據就是孟晚舟在2013年8月會面時提供的保證。

在委員會做出決定一個月後,滙豐銀行向華為提供了擬議的9億美元信貸安排。

大約一年後,滙豐銀行與其他國際銀行一起向華為提供了15億美元的銀團貸款。


其四,儘管華為在2013年8月前就出售了其在Skycom的所有股份,孟晚舟也已退出Skycom董事會,但實際上華為仍然繼續控制著Skycom及其在伊朗的銀行和業務運營。

Skycom的員工有華為的電子郵件地址和工牌,在使用帶有華為標誌的文具。

Skycom的董事及其銀行帳戶的簽署者均為華為員工。

購買了華為售出的Skycom股份的公司是通過華為融資建立的,其銀行和業務運營都在華為的控制之下。


第五,華為與Skycom的真正關係對滙豐銀行決定是否繼續保留華為作為自己的客戶至關重要。

孟晚舟在2013年8月於香港會議上的虛假陳述歪曲了實際關係,使滙豐銀行因違反延期起訴協議(DPA)和美國貿易禁令而面臨罰款和嚴重處罰的風險。

這些失實陳述也使滙豐銀行面臨經濟和聲譽風險。


這些指控均來自美國檢察官。

Heather Holmes強調:上述指控是否屬實目前並未得到加拿大法庭的最終確認,但為了評估是否滿足雙重犯罪要求,法庭會從行為本身是否違法來審視。


基於以上行為指控,美國司法部認為孟晚舟是蓄意欺詐金融機構,並使其面臨巨大的財務損失和信譽損失的雙重風險。


孟晚舟辯護團隊則認為,所有的指控都是基於美國對於伊朗的貿易制裁基礎上產生的,沒有美國對於伊朗的貿易制裁就沒有後續所有欺詐和財務與信譽損失的風險。

加拿大早在三年前就已經退出對伊朗的貿易制裁,所以欺詐指控的前提在加拿大就根本不存在,類似行為也就不會在加拿大被指控犯罪。


Heather Holmes認為,所謂的不法行為實質是在銀行客戶關係中故意製造虛假陳述,使滙豐銀行處於危險之中。

雖然美國制裁是推動整個事件發展的一部分,是解釋滙豐如何面臨風險的必要條件,但制裁本身並不是不法行為的內在組成部分。


鑒於該原因,Heather Holmes不同意孟晚舟辯護團隊的看法,即美國的制裁是形成滙豐銀行風險的前提。


她認為,欺詐是具有很大的潛在邊界並涵蓋範圍廣泛的行為,甄別欺詐罪的行為不應該完全套用某個固定標準。

如果認可孟晚舟辯護團隊對雙重犯罪進行分析的方法,將嚴重限制加拿大在引渡欺詐和其他經濟犯罪的背景下履行國際義務的能力。



在這份長達二十多頁的裁決書上,Heather Holmes強調,雖然加拿大並沒有對伊朗實施制裁,但這並不影響孟晚舟以同樣的罪名在加拿大被起訴。

即「雙重犯罪」。


所謂雙重犯罪,指的是孟晚舟被指控的行為在加拿大和引渡申請國美國,都可被認為是犯罪行為。

這是加拿大引渡案件被批准的必要條件——對犯罪嫌疑人的指控應該在在加拿大和尋求引渡的國家中都構成犯罪。


根據加拿大法律制度,只要被引渡人的行為在加拿大同樣被認定為犯罪,則確立雙重犯罪。

具體被指控何種罪行無關緊要,罪行的具體要素也不必與外國罪行相匹配;如果被引渡人面臨多項犯罪的指控,只要其中一項犯罪在加拿大應受到懲處,即可認為雙重犯罪成立。


孟晚舟引渡案在此之前已經經歷多次裁決,這些裁決均基於保釋申請、引渡聽證流程、證據提交和作證等程序上的事務,此次裁決是加拿大司法部門在充分收集信息,聽取雙方對於指控罪名的陳述和辯護,並查驗相關證據後作出的第一個核心裁決。



Heather Holmes法官裁決孟晚舟引渡案「雙重犯罪」成立,壓力轉移到孟晚舟團隊這邊。

這個裁決雖然重要,但遠不是最終裁決。


參考加拿大司法部官方網站提供的引渡流程圖可以發現,第一階段已經全部走完,現在是第二階段即法官裁決(Judicial)階段。


此時,孟晚舟可以上訴到加拿大最高法院申請終裁,並同步申請對司法程序的合規審核。


如果不上訴的話(這種可能性幾乎沒有),引渡案會進入第三階段,轉給加拿大司法部長審核批准,核准後才能啟動引渡的移交流程。


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亞洲項目傑出特聘研究員包道格(Douglas Paal)在裁決結果出來前一天對《財經》記者說,根據過去加拿大與友好邦交國家的法律合作經驗,結果很可能對她不利。



《財經》記者查閱加拿大司法部2008-2018年的引渡美國申請統計發現,798個引渡申請,拘捕626人,最終只有8人被解除指控或拒絕引渡。


不過,上述流程只是通常的引渡流程。

孟晚舟的情況還要更複雜一些。


在此之前,孟晚舟的辯護律師團隊已經提起民事訴訟,指控加拿大政府相關機構在拘捕孟晚舟時侵犯了她的憲法權利,例如幫助美國聯邦調查局扣押她的隨身電子設備,拷貝其中的信息等。

這些都是引渡執法中的瑕疵,有可能對結果產生影響。


另外,孟晚舟的辯護律師團隊指出引渡案已經變為「政治案件」,美國司法部門尋求引渡孟晚舟的最終目的是打擊華為公司,而美國總統川普也在公眾場合表示過自己對這個案件的影響力。

以上兩點都可以成為孟晚舟上訴到加拿大最高法院請求推翻引渡案的理由。

不論哪一個最終得到加拿大最高法院的支持,都可能改變引渡案的結果。


加拿大司法部長對於引渡的批准決定必須考慮到《引渡法》(Extradition Act)的相關條款,《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的要求以及引渡申請國及被引渡人的所有陳述。


加拿大《引渡法》列出了拒絕引渡的一系列強制和酌情處理的理由。

強制性理由可以包括任何情況下的不公正罪名指控,或者是基於歧視理由而作出的罪名指控。

《引渡法》第46條「拒絕引渡協議」(Refusal in extradition agreement)規定,政治迫害同樣可以作為拒絕引渡的強制性理由。


如果引渡的結果將導致違反《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所規定的基本正義原則,則加拿大司法部長必須選擇拒絕引渡。


如果司法部長最終批准引渡申請,那麼在45天內加拿大將和美國完成引渡移交手續,除非該引渡流程因上訴或司法審閱而中斷。


考慮到控辯雙方均可申請上訴並充分利用上訴程序,孟晚舟引渡案恐怕還需要2-3年時間才能真正畫上句號。


資料來源:根據公開信息整理,製圖:黎立


危機蔓延,產業動盪


這是一場系統性風險,涉及多個科技產業的全球供應鏈,受影響的遠不止華為一家


蒂莫西·奧圖爾認為,美國政府直指華為的新出口管制和實體名單限制,比針對孟晚舟的引渡案對華為的殺傷力更大。


半個月前,美國商務部發布的一個新規攪亂了全球晶片行業。


5月15日,美國商務部首先宣布對華為及其在「實體清單」上的關聯公司的臨時通用許可證延長90天,最新截止日為2020年8月13日;然後又發布出口禁令,要求使用美國晶片製造設備的外國企業,供貨之前必須先取得出口許可證。


去年的禁令只是針對美國企業,修改後的新規,即便不是美國半導體公司,如果採用了被列為美國商務管制清單(CCL)的設備與技術,在為華為生產晶片之前,也需獲得美國政府許可。

美國此前對華為實施禁運,但留了一個口子,只要使用美國技術不超過25%就無需獲得美國行政許可。


從新規發布的節奏和力度來看,美國政府對於華為乃至中國科技產業的遏制不僅沒有鬆動跡象,升級態勢還很明顯。


包道格對《財經》記者評價,孟晚舟案是美國讓華為倒下的戰略中的一個戰術,川普政府的某些勢力想終結華為,他們似乎認為對孟晚舟施壓會有所收穫,但華為並未屈服於壓力。


華為公司供應鏈遍及全球,包括美國。

行業內外對美國發起的新一輪制裁解讀相對悲觀。

按照美國商務部的新要求,台積電、中芯國際、華虹宏力等中外各類大量採用美國設備的晶圓代工廠和封測廠,以後無法在未獲得美國許可的前提下為華為代工晶片產品,這相當於封堵了華為自研晶片的路。


華為旗下晶片公司海思是華為的底氣來源。

今年5月,國際市場研究機構IC Insights公布了2020年第一季度全球十大半導體製造商銷售排名。

華為海思排名第十,成為第一家躋身全球十大半導體供應商的中國大陸企業。


這份報告中,排名前10的半導體製造商分別是英特爾、三星、台積電、海力士、美光、博通、高通、德州儀器、英偉達、海思。

6家是美國公司,2家是韓國公司,台灣和中國大陸各1家。


具體到對華為各條線業務的影響,信達電子提供的結論中有兩點值得參考: 一,華為通信業務已經在去年完全實現了去美國化,今年會隨著5G建設加快繼續高速增長。

二,短期在高端手機側受到不利影響,長期影響主要體現在高端晶片的代工上,華為可以拿出的應對策略,應該是全力扶持中芯國際、長電科技等大陸龍頭製造封裝公司。


不過,因為美國科技公司在全球晶片產業鏈上占據絕對話語權,中芯國際的相關技術進展雖然會加速(今年14納米大規模量產),但和華為目前的定位及戰略,還有不少差距。

中國晶片產業鏈追趕美國,需要的不是一點點時間。


華為決策層十分重視這條新規。

5月18日,在華為第17屆全球分析師大會上,華為輪值董事長郭平公開回應說,華為強烈反對美國商務部僅針對華為的直接產品規則修改,也預計其業務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影響,會盡最大努力尋找解決方案,也希望客戶和供應商與華為一起盡力消除此歧視性規則帶來的不利影響。


郭平的這條回應,重點在於如何「盡最大努力尋找解決方案」,「和客戶供應商一起盡力消除此歧視性規則帶來的不利影響」。


美國政府加大限制華為的力度並不突然,至晚在今年1月,行業里已經風聲鶴唳。

不同的公司,考量不同,解決方案不同,但最終的目標是相同的——他們不願意失去華為這樣的大客戶。


華為的一家台灣供應鏈廠商人士向《財經》記者表示,這件事情公司內部評估了將近半年,結論是,出貨給模組廠,基本無風險。

他說,法務可以修訂新的出貨協議模板,不直接出貨給華為,盡最大程度規避風險。


他甚至表示,如果需要的話,模組廠也可以像他們一樣把風險甩給華為自己解決。

「我們希望從華為賺錢,這是生意。

」他說。


台灣半導體製造公司台積電是全球最大的晶片製造商,擁有世界上最先進的晶片生產技術,幾乎包攬了全球90%以上的5G晶片訂單,這是一家華為很難在短期內尋找到替代廠商的公司。

反過來,台積電也很難離開華為,這家公司超過15%的營收來自華為。


有媒體報導稱,兩家公司正在積極利用3個月的時間窗口自救,台積電正積極聯繫NVIDIA、AMD、聯發科和高通等晶片客戶,希望協調這些大客戶的訂單,以便挪出產能供給華為。

台積電爭取在120天的緩衝期內,先幫華為生產足夠的晶片。

台積電產能有限,如果不協調,很難在120天內生產足夠的晶片給華為,讓華為在今年不致斷供。


5月26日下午,針對這個傳聞,台積電官方回應稱,「公司不透露客戶訂單信息,無法回應市場傳聞。


由於制裁升級的消息數月前即已流出,兩家公司提前做出預案的可能性極大。


台積電的另一個看似反常的舉動是,5月15日,和美國商務部新規發布同一天,該公司證實,將在亞利桑那州建立一家價值120億美元的晶片工廠,並於2024年投入運營,這家工廠主要生產目前最先進的5nm製程。

是否要赴美設新廠,台積電決策層此前長期沒有明確說法。

董事長劉德音在今年第一季度財報說明會上曾表態,赴美投資必須符合規模經濟,成本划算,以及人員組織和供應鏈完備三大要件。


多位接受《財經》記者採訪的行業資深人士表示理解。

有人分析,台積電的生產離不開美國的技術支撐,台積電如果成為下一個華為,抗壓能力可能還不如華為。

但相對有利的條件是,晶片製造並非密集加工業,低端人力需要少,到美國開設工廠,雖然成本將遠高於台灣,但對於台積電來說,也並非高到難以承受。


參考形勢發展,晶片行業擔心美國針對華為的禁令會繼續升級。

韓國的三星電子、SK海力士的核心業務是存儲晶片,華為是三星和SK海力士的五大客戶之一,每年花費約10萬億韓元(約合81億美元)從韓國供應商購買內存和快閃記憶體晶片。


兩家韓國公司的產品這次並未被納入美方針對華為的新禁令,但韓國晶片行業的晶片製程,從設計、製造到封裝,都依賴美國技術。

無論是存儲或非存儲晶片,美國技術約占韓國晶片生產的30%,整套製程中不可能捨棄美國技術。

如果美國針對華為的限制動作進一步升級,韓國巨頭也難免遭受損失。


《財經》記者發現,美國限制華為已經帶來行業格局改變,對於一些公司來說,這影響巨大。

去年,華為啟動了Plan B備胎計劃,重點是多元化供應商,關注供應鏈安全和本土化。


華為公司是台灣光學元器件公司大立光的核心客戶。

該公司一位不願具名人士向《財經》記者透露,華為的供應商多元化策略,讓大立光丟掉了不少市場份額,比如,2000萬像素以下的手機攝像頭鏡頭,完全被舜宇和中國大陸的其他二線鏡頭廠分食。

「一部手機,4顆攝像頭,大立光現在只做4800萬像素主攝像頭。

其他都是舜宇的。


今年華為新發的旗艦機P40,攝像頭供應鏈上的最大變化有兩個:國內光學產品製造商舜宇光學進入了高端鏡頭供應商,之前,這類產品由大立光獨家供應;前置攝像頭模組主供貨商由中國攝像頭模組和指紋識別模組製造商丘鈦科技取代另一家公司歐菲光。


上述人士認為,丘鈦科技第一次打入華為攝像頭模組供應鏈,這說明華為在豐富、加固它的供應鏈。

但對於大立光這樣的公司來說,不會是好消息。

對於那些體量更小和在產業鏈中重要程度更低的公司來說,這樣的變化可能危及生存。


一位華為產業鏈公司人士說,「得到華為的訂單,能夠造就很多公司,但反過來理解,失去華為,也會讓一些公司難受甚至死掉。


能有解決方案嗎


美國政府要將生產鏈等從中國轉移走,困難重重、代價高昂,但避免雙輸並非完全沒有機會


Miller & Chevalier律師事務所的蒂莫西·奧圖爾是美國專攻出口管制方面法律問題的專業律師,從對華為出口管制法律角度分析可能的解決方案,他提出一個疑慮:從納入清單到設置緩衝期,到升級制裁範圍,美國政府多次表示,這旨在「改變華為的行為 」。

但「從律師的視角,我沒看到政府給出的具體要求是什麼,華為怎麼做才能改變這一切?」


奧圖爾認為,如果雙方能就華為應該怎麼配合才能被移出實體清單議題進行討論,這將非常有幫助。

在這些討論中,美國政府需要清楚地說明希望華為做到什麼,華為能夠直接做出回應,確定美國政府的要求是否有可執行性,以及華為是否同意執行。

「這些討論可能已經在進行,即使不是,也是我看到解決此問題的唯一方法。


這個解決方案有前車之鑑。

2018年初,中興通訊被美國出口管制,兩個多月後中興與美國商務部達成和解協議,作為代價,中興公司支付22.92億美元罰款、30天內更換其董事會和高管團隊、接受美國派駐監管人員,隨時聽候美國商務部工業和安全局(BIS)的問詢,並根據美國出口管制法接受實時監視。


但華為不是中興。


美國知名諮詢公司波士頓諮詢公司在今年早些時候從美國半導體公司的視角發布了一份報告(《How Restrictions to Trade with China Could End US Leadership in Semiconductor》),核心結論是,如果美國持續升級對中國的商用晶片出口管制力度,美國半導體公司的長期領先地位將被威脅,對美國半導體產業的負面影響深遠,甚至遠超「中國製造 2025」政策的預期影響。


在全球32條半導體產品線中,有18 條中至少有一家非美國公司的全球市場份額為10%或以上,這使其有可能成為替代美國公司的可行選擇。


短期看,美國公司的損失將是中國和全球競爭對手的收益。

波士頓諮詢預計,中國供應商將獲得美國公司所放棄收入的大約一半,從而使中國能夠將其全球市場份額提高到7%左右,並將半導體設計的自給自足性從14%提高到25%。


長期看,美國在晶片領域的全球領導地位建立在一個良性的創新周期上,創新研發投資巨大,需要全球市場來支撐。

美國半導體公司失去市場份額,將導致大幅消減研發和資本支出,並損失15000個至 40000 個高技能直接工作。


波士頓諮詢指出:由於韓國在內存、顯示器、圖像處理和移動處理器等關鍵產品方面的強大能力,以及它擴大生產能力的能力,韓國可能會取代美國,成為全球半導體行業的領導者。


美國一直是全球性的半導體領導者,占全球45%至50%的份額。

這樣的結果,恐怕不是美國政府願意看到的。


波士頓諮詢認為,美國政府的壓力在於,要避免這些負面結果,美國政策制定者必須設計解決方案,這些解決方案應同時解決美國國家安全問題並保護美國半導體公司的全球市場准入,這對於美國經濟競爭力和國家安全至關重要。


但這種兩全其美的方案很難找到。


包道格對《財經》記者說,他不認為華為是中美爭端的一顆棋子或是中美爭端的一張牌,儘管情況可能會發生變化。

華為的存在被視為是對美國技術主導地位的生存威脅。


包道格的觀點和波士頓諮詢的報告觀點類似。

對美國而言,目標是繼續保持主導地位,但與中國脫鉤,會使美國失去很多市場份額,成本高昂,而且未必能遏制中國的技術進步。


一位不願具名的美國知名大學教授對《財經》記者說,美國政府的一連串戰術背後,是要給川普的科技和產業政策調整爭取時間,配合美國產業轉移,遏制中國產業升級的勢頭。


美國前副國務卿、世界銀行前行長羅伯特·佐利克在2001年出任美國貿易談判代表,參與了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的談判。

在中美關係上,因為他的善意和富有建設性,現在他已成為美國少數派的代表。


佐利克在今年4月28日接受《財經》記者專訪,他指出,在1930年前後,美國曾嘗試過經濟民族主義,封閉主義,但助長了大蕭條,也間接刺激了二戰。


在佐利克看來,今天,全球化並沒有失敗,但它是脆弱的。

將生產鏈從中國轉移走困難重重、代價高昂,閉關自守不符合美國或美國民眾的利益。

走這條路只會加劇而非減輕當前的危機。


佐利克對《財經》記者說,他對中國的建議是,一些變化無論如何都會發生,很難說變化將如何呈現,它取決於全球經濟復甦的情況。

如果中國以透明和開放的方式做回應,並繼續努力合作,尋求解決方案,事情就會往好的方向演變。


美國國際戰略研究中心(CSIS)費和中國研究項目副主任甘思德(Scott Kennedy)認為,華為的出路是,要麼承認美國的指控,和美國達成某種預備性協議,要麼通過在國外上市來創造透明性。


本文由樹木計劃作者【財經雜誌】創作,獨家發布在今日頭條,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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