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手機因德國禁令而下架,那麼中國禁令呢?網友:需立即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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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德國慕尼黑地區法院做出裁定,蘋果產品侵犯了高通擁有的一項硬體專利,部分iPhone機型將被禁止在德國銷售。

就在不久之前,中國福州中級人民法院授予了高通針對蘋果公司四家中國子公司提出的兩個訴中臨時禁令,涉及從iPhone 6S至iPhone X的七款iPhone手機。

這也意味著,蘋果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連續被兩個國家禁售,蘋果與高通之間專利糾紛的影響範圍正在擴大。

高通官網公布的信息顯示,慕尼黑地區法院此次授予了高通所請求的永久禁令,要求蘋果公司停止在德國銷售、許諾銷售和進口銷售侵權的iPhone。

從禁令影響的範圍來看,覆蓋了iPhone所有具備侵權功能的型號,並適用於蘋果公司在歐盟的實體和美國蘋果公司。

對於此次法院裁定,蘋果方面稱正計劃上訴,而在上訴過程中,蘋果在德國的15家零售店將不再發售iPhone 7和iPhone 8。

蘋果與高通之間的訴訟戰由此已久,從2017年起,雙方就在美國、中國、德國等全球多個地區向對方發起訴訟。

例如在中國,公開信息顯示,高通已經對蘋果發起了24件專利侵權訴訟,涉及北京、廣州、南京、福州等多個城市。

其中在福州,當地法院於11月30日做出裁定,要求蘋果方面立即停止進口、銷售和許諾銷售侵害涉案專利的侵權產品,包括iPhone 6S、iPhone 6S Plus、iPhone 7、iPhone 7 Plus、iPhone 8、iPhone 8 Plus 和 iPhone X。

耐人尋味的是,目前上述被列入禁售名單的蘋果手機並沒有在中國下架,根據媒體的報導,蘋果方面甚至拒絕簽收法院送出的裁定書,與其在德國零售店下架兩款禁售手機的行為截然不同。

而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書》第一百一十一條第六款的規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還有一個需要關注的細節,福州法院裁定書顯示,高通發起的專利侵權訴訟,其立案時間是2017年11月15日。

而蘋果的三款新手機,即iPhone XS、iPhone XS Max和iPhone XR,是在今年9月發布的。

目前,高通已經在部分訴訟案件中將這三款新手機追加到訴訟中,北京、青島等地方的法院也正審理與這三款機型相關的其他訴訟。

這也意味著,不僅禁售的區域範圍在擴大,禁售的手機型號也可能會增加,這或許正是蘋果公開藐視法院而違背禁令的原因之所在。

法律尊嚴不容侵犯,無論是小公司還是跨國企業,只要在中國開展業務,就要尊重、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期待福州法院的禁令也能得到嚴格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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