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輪5G投票,華為會獲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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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領域有7大行業巨頭:華為、中興、高通、英特爾、諾基亞、愛立信、三星。
同時5G領域也存在三種不同的核心技術,這7大巨頭所掌握的核心技術也是各不相同。
行業的發展要求他們在技術上必須統一,所以才有了5G行業標準投票的事。
最近聯想5G投票門事件被廣泛關注,聯想由於投了高通而沒投華為被網友指責賣國。
那麼聯想到底有沒有賣國呢?如果了解了當時投票的一些細節,我們發現,聯想並沒有行賣國之實,但卻有賣國之心,因為當時的那場投票最終並沒有真正的確定5G的標準,只是一個行業內的討論,聯想左右不了什麼。
而按照3GPP的時間表,2018年6月將會在美國制定5G的獨立組網標準,也是第一個商用規範,這才是5G標準的重頭戲。
華為能不能突出重圍成為行業標準,就看這次的會議。
在此之前,我們有必要弄清楚什麼是5G,行業要統一的標準到底是什麼,以及上次5G投票事件的具體細節。
5G技術的三種編碼規範
5G的全稱是「5-Generation」,指第五代移動通信技術,是4G之後的延伸。
5G網絡的理論下行速度為10Gb/s(相當於下載速度1.25GB/s)。
移動通信5G就是用多個無線波頻頻段來替代網線光纖所使用的電磁波、光波來傳輸數據,5G技術普及後會全面取代網線、取代Wi-Fi,屆時,5G將會成為移動網際網路以及移動通訊領域的入口級基礎功能支撐,所以說,5G決定著未來通信及網際網路的發展趨勢。
目前各國都在研發5G技術,包括中國的華為、中興,美國的高通、英特爾,韓國的三星,歐洲的愛立信,以及日本的公司等。
但是各家公司所採用的核心技術有所差異。
在編碼方案上,不同公司所採用的標準不同,主要有三種編碼方式:LDPC碼、Polar碼和Turbo碼。
下面分別簡單介紹:
1、LDPC碼是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博士Robert Gallager於1962年在博士論文中提出的一種具有稀疏校驗矩陣的分組糾錯碼。
幾乎適用於所有的信道,因此成為主流編碼方式,LDPC碼是也已開發國家使用多年的技術,是一種已經相當成熟的編碼方式。
2、Polar碼則是編碼界新星,於2008年由土耳其畢爾肯大學Erdal Arikan教授首次提出,是學術界研究熱點之一。
華為和中興用的就是Polar碼(由於歐美、日韓起步早,在LDPC領域深有研究,所以華為中興要想突圍,必須選擇新興的Polar編碼技術)。
3、Turbo碼是由法國教授Claude.Berrou等人在1993年首次提出的一種級聯碼。
Turbo碼是歐洲使用較多的編碼方式。
2016年3GPP投票事件
最近鬧得火熱的聯想5G投票事件,當時的具體細節到底是怎麼樣的呢?
全球七大巨頭分別使用三種編碼方式,其中:
LDPC碼:高通,諾基亞,三星,英特爾
Polar碼:華為,中興
Turbo碼:愛立信
其實當年的會議與其說是投票,倒不如說是商討,因為當時會議提出了三個5G標準的方案,即上文所提到的三種編碼方式。
當時的會議規則是:採取任何一種方案都必須全票通過,也就是說,任何方案只要有一家公司反對,就不能通過。
所謂投票,只是一個磨合的過程,看哪種方案支持者多,以比較各種方案的優勢和劣勢,然後再經過整改、讓步,最終做出讓大家都認可的方案。
當年的3GPP討論經過了三次會議,第一次會議是初步提議,後兩次是正式的投票。
三次會議的地點也不同,具體如下:
1、2016年8月22日-26日在瑞典Gothenburg(哥德堡)(初步提案)
2、2016年10月10日-14日的葡萄牙里斯本會議#86(第一次投票)
3、2016年11月14日-18日的美國Reno #87(第二次投票)
在第一次會議中,提出了三個方案:
第一個提案:採用LDPC碼。
結果是這個方案有22家公司支持,除華為外,其他公司(包括所有參會的中國公司)基本都同意。
第二個提案:採用Polar 碼。
這個方案有9家公司支持,主要是以華為為代表的中國公司和一部分歐洲公司,沒有一家美國公司支持。
第三個提案:採用Turbo碼。
支持者有6家公司,主要是以愛立信為代表的歐洲公司。
第一次會議基本上沒有確定明確的陣營,LDPC成為大家普遍支持的方案。
而在隨後的第二次會議,也是爭論最激烈的一次,也是在這次會議中聯想被指責為賣國。
具體情形是這樣的:
第二次會議中,整合了第一次會議的提案,也弄出了三個方案。
第一個方案是採用LDPC+Turbo碼(愛立信用Turbo碼)。
支持者僅有6家,主要是歐洲的公司。
第二個方案是只採用LDPC碼(高通就是採用這個編碼)。
支持者有30家公司,其中主要是美日韓台的公司。
但是在這些支持者中有兩家公司特別顯眼,就是聯想和摩托羅拉移動。
而摩托羅拉是聯想收購的子公司。
這個方案是有利於美國的方案,不利於中國的方案,所以聯想在這次投票中被指責為賣國是有道理的(聯想這麼做只是因為摩托羅拉也是採用LDPC編碼方式,摩托的所有專利全部屬於聯想)。
第三個方案是只採用Polar碼(華為和中興就是採用這個編碼)。
支持者有28家,其中主要是中國和歐洲的公司也包括部分台灣的公司。
在這次投票中,中國的小米、信威、中興微電子、大唐、努比亞,Nuel、OPPO、VIVO、 Putevio(普天)、展訊、鼎橋等公司在很多領域都是華為和中興的競爭對手,卻能夠站在國家利益的層面毫無保留的投票給華為的方案,而聯想和摩托羅拉卻因為自身的利益選擇投票給了高通的方案。
因為聯想和摩托羅拉的倒戈讓華為、中興落敗給高通、諾基亞、三星、英特爾。
所以說聯想賣國一點都不冤。
但是上文說過,這次投票不能作為最終結果,只是參考而已,只有所有公司都認同的方案才能被最終採用。
所以聯想並沒有行賣國之實,或者說,它沒有賣國的能力。
第二次會議的三個方案爭議很大,所以又開了第三次會議,還是一樣的也弄出了三個方案。
第三次會議與前兩次不同的是,把數據信道分為長短碼,長碼採用LDPC碼,短碼採用Polar碼或Turbo碼。
依據這個思路,也出了三個方案,這次投反對票:
第一個方案是全部採用LDPC碼。
結果24票反對,其中主要是中國和歐洲的公司。
第二個方案是長碼採用LDPC碼,短碼採用Polar碼。
結果是27票反對,主要是美日韓的公司,其中仍然包括聯想和摩托羅拉(聯想是鐵了心反對華為和中興)。
第三個方案是長碼採用LDPC碼,短碼採用Turbo碼。
結果是33票反對,主要是中美日韓台的公司。
通過這次投票,我們看到,美國的高通、諾基亞、英特爾以及韓國的三星所採用的LDPC碼成為5G採用的長碼編碼標準基本上是板上釘釘的事。
有爭議的只是是否採用Polar碼和Turbo碼。
2018新一輪5G投票
2016年的那次投票,可以說只是一場彩排,大家在一起討論的只是可行性,並未真正確定5G領域的行業標準。
按照3GPP的時間表,2018年6月將會制定5G的獨立組網標準,也是第一個商用規範,這才是5G標準的重頭戲。
5月21日消息,據TheInvestor報導,三星電子宣布,將於5月21日至25日在韓國釜山召開3GPP工作組完成5G第一階段標準制定的最後一場會議。
大會將召集1500名專家,共同討論決定哪些技術將在5G標準中實現商業化,並且在下個月美國的3GPP上正式獲得批准。
這次3GPP會議將完成對移動5G設備獨立標準的討論,將無線運營商、手機晶片、智慧型手機和設備供應商集中到一起。
一旦確定了固定和移動5G標準之後,3GPP將在6月美國舉行的會議上批准5G第一階段的實施標準。
為什麼我們這麼重視行業標準呢?
我們都知道一流的公司制定標準、二流的公司打造品牌、三流的公司製造產品。
在任何一個領域,誰的技術成為行業標準,那麼其他公司都得使用這種技術,而且還得支付專利費用。
過去我國經濟處於粗放式發展階段,缺乏高端製造業,更缺乏能夠制定行業標準的公司,所以國內的公司只能支付國外高科技公司高額的專利費用才能存活下,而這種苟延殘喘的存活方式,很累,永遠被已開發國家薅羊毛。
就拿通訊行業來說,在4G時代,中國幾乎所有的通訊公司包括以移動、聯想、電信為代表的電信運營商和以華為、中興為代表的通訊設備製造商以及以華為、小米、OV為代表的手機生產商,幾乎沒有一家公司能夠擺脫美國公司的魔掌,全部都要向他們支付專利費。
在中國產業升級的節骨眼上,恰臨5G時代到來,這是一個全新的時代,全新的領域。
在這個領域我們也有可能成為行業的標準,也有機會薅外國人羊毛,改變中國40年被已開發國家收割的命運。
所以上至政府、中至行業從業者、下至全體吃瓜群眾,都希望華為能夠贏得這次投票。
如果華為這次能夠成功,給我們的最大利好就是:在5G領域下,所有中國的通訊領域的企業都不必給高通、因特爾等公司支付專利費。
那麼我們打電話、我們買手機的成本都會降低。
當然,長遠來看,這對中國的產業升級也是重大利好,對整個經濟乃至股市都是利好。
但是如果華為失敗,那麼華為之前投資在研發Polar碼上的心血將白費,必須採用LDPC的技術並為高通支付專利費。
所以我們不希望再有聯想這樣的公司,為了一己私利投票給外國的企業,危害國家利益。
聯想也不想想:就憑一家組裝公司加上一家技術並不領先全球的摩托移動,還想跟7大巨頭競爭?既然如此為何不支持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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