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規
文章推薦指數: 80 %
第三條第一類建築基地之綠化,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綠覆率應達法定空地四分之一以上,喬木以法定空地面積每五十平方公尺種一棵,不足一棵者以一棵計算。
相關法規
上一頁 列印 關閉
桃園縣建築基地綠化自治條例
第一條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推動城鄉綠化,提昇生活品質,特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二百三十一條、第二百六十七條、實施都市計劃地區綜合鼓勵辦
延伸文章資訊
- 1法臺北市建築物暨法定空地綠化實施要點 - 建管法規
(二)開放空間及應綠化之空地設置人行步道者,其面臨道路之步行專用道上應栽植喬木作為行道樹,依樹冠大小,行距定為四公尺至八公尺,樹幹距地面二公尺以上,不得有分枝, ...
- 2法規內容-宜蘭縣都市計畫地區建築基地法定空地綠化實施辦法
用詞定義: 一、綠化:指建築基地內之空地種植花草樹木之行為。 二、綠化面積:指植物枝葉於建築基地內 ...
- 3相關法規
第三條第一類建築基地之綠化,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綠覆率應達法定空地四分之一以上,喬木以法定空地面積每五十平方公尺種一棵,不足一棵者以一棵計算。
- 4臺北市建築物及法定空地綠化實施要點 -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名稱:, 臺北市建築物及法定空地綠化實施要點. 法規位階:,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規定之行政規則. 制(訂)定時間:, 中華民國75年1月9日.
- 5廢止「臺北市建築物及法定空地綠化實施要點」 - 臺北市建築師 ...
函轉本府105年6月28日府都建字第10564907000號令廢止「臺北市建築物及法定空地綠化實施要點」,請查照。 一、本案納入本府都市發展局105年臺北市建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