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償電費430萬創新高台電南投區處籲毋湯違法| 勁報| LI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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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南投區營業處處長李宣昌表示,依據電業法第56條及違規用電處理規則第3條所稱之違規用電,指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一、在線路上私接電線 ... 勁報 更新於2020年06月02日15:59•發布於2020年06月02日15:59 【勁報記者何秀菁/南投報導】夏季電價開跑,節省電費支出,落實節能為首要,切勿走旁門左道。

台電南投區營業處統計截至今(109)年5月底止違規用電追償電費累計933萬487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9%,共減少2,327萬度電的損失,其中惡性與非惡性違規用電佔比為58%及42%。

另外5月份追償金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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