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第三次增修 - 中華民國總統府
文章推薦指數: 80 %
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以法律定之。
總統發布依憲法經國民大會或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不適用憲法第三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網站導覽加入好友FacebookFlickrYouTube寫信給總統RSS
:::
首頁中華民國簡介中華民國憲法憲法簡介憲法第三次增修
憲法簡介
Facebook分享line分享twitter分享
延伸文章資訊
- 1憲法第三次增修 - 中華民國總統府
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以法律定之。 總統發布依憲法經國民大會或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不適用憲法第三 ...
- 2中華民國憲法-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華民國憲法》是中華民國的根本法,現今與《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共同擁有最高位階的法律權力。民國35年(1946年)12月25日由制憲國民大會於南京議決通過,民國36 ...
- 3附錄一:中華民國憲法
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 為鞏固國. 權, 保障民權, 奠定社會安寧, 增進人民福. 利, 制定本憲法, 頒行全國永矢咸遵。 第一章總綱.
- 4憲法本文 - 中華民國總統府
憲法本文. 中華民國35年12月25日國民大會通過. 中華民國36年1月1日國民政府公布 ... 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頒行全國,永矢咸遵。
- 5博客來-110年高普考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 ...
電子書:110年高普考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高普考/地方特考] (電子書),語言:繁體中文,ISBN:9789865201586,出版社:千華數位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