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第三次增修 - 中華民國總統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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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以法律定之。

總統發布依憲法經國民大會或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不適用憲法第三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網站導覽加入好友FacebookFlickrYouTube寫信給總統RSS ::: 首頁中華民國簡介中華民國憲法憲法簡介憲法第三次增修 憲法簡介 Facebook分享line分享twitter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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