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化通知服務專區 - 台灣人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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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子化通知服務專區 註1.本公司新增之電子單據項目將陸續公告,除要保人申請終止本電子單據服務外,視為要保人已書面同意,不另行通知,其送達效力比照紙本效力。

註2.日後若依法令、條款或主管機關規定,前述電子化通知服務須以書面方式通知者,本公司逕改以書面方式進行通知,不再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

註3.Vlife系統:投保或申辦約定功能時由本公司V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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