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國與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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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兩國論的提出,是中華民國政府終結「國共內戰」,並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國共內戰的架構主張繼承中華民國政府及領有臺灣。

因強調臺海兩岸是對等的政治實體,中華民國是 ... 特殊國與國關係李登輝總統主政時期對於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定位關係的描述。

通稱「兩國論」。

1947年中華民國政府下令動員戡亂、1949年退守臺灣以來,一直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偽政權」、叛亂團體。

1999年7月9日,李登輝接受「德國之聲」(DeutscheWelle)專訪,針對記者提問「北京視臺灣為叛離的一省」時表示:「1991年修憲以來,已將兩岸關係定位在國家與國家,至少是特殊的國與國的關係,而非一合法政府、一叛亂團體,或一中央政府、一地方政府的『一個中國』的內部關係。

」此即「特殊的國與國關係」。

兩國論的基本主張是:50年來,臺海兩岸隔海分治、互不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統治過臺灣,沒有理由主張臺灣是其領土;而中華民國透過1991年的修憲,已將憲法的效力限縮在臺澎金馬,並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中國大陸統治權的合法性。

加上1991-1992年國會全面改選與1996年總統直選,其所建構的國家機關僅代表臺灣人民,國家權力統治的正當性也僅來自臺灣人民的授權,與中國大陸人民完全無關。

就中華民國政府而言,1991年終止動員戡亂時期,是結束長期以來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視為叛亂組織的關鍵一步。

而制定憲法增修條文,一方面持續宣示中華民國為主權獨立的國家,也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統治中國大陸的現實。

就現實而言,1971年聯合國決議由中華人民國共和國繼承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次後,國際上「一個中國」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民國不再被視為中國的代表,在國際上屢有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的現象,使中華民國的存立問題面臨嚴苛的考驗。

而兩國論的提出,是中華民國政府終結「國共內戰」,並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國共內戰的架構主張繼承中華民國政府及領有臺灣。

因強調臺海兩岸是對等的政治實體,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而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是主權獨立國家,是從原本的中華民國統治之下分離、成立,兩國的關係就是特殊國與國關係。

李登輝雖提出兩國論,但在2000年5月卸任前並未進一步修憲規定兩岸特殊國與國關係。

歷經2000年、2008年兩次政黨輪替,馬英九於2008年就任總統後,則提出地區對地區的一國兩區定位臺灣與中國大陸的關係。

撰稿者:薛化元最後修訂日期:98年09月24日參考資料:1陳儀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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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國家定位的歷史與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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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玉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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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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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薛化元。

2004。

〈中華民國與臺灣國家定位的再檢討:以「兩國論」為中心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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