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全球資訊網-業務綜覽-家事-家庭暴力防治及民事保護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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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的住居所地、相對人(即實施暴力的人)的住居所地或發生家庭暴力地點的地方(少年及家事)法院,都有管轄權,您可以向其中任何一個法院提出聲請。

如果您有報案的話,警察或社工會協助您注意這件事。

下列文件,請依具體個案情況提出,如果是透過警察局報案,警察會提供協助,請配合辦理:如果被害人有安全考量,希望出庭時社工陪同或法院有其他人身安全措施,應提早告知法院,以便提供安全出庭之環境與措施。

您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後,法院會隨同開庭通知書寄送「涉及家庭暴力詢問通知書」,填寫後寄回即可。

1.被害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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