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 建管法規 - 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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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圍牆及欄杆:高度一.八公尺以下,其以磚、木、鐵、混凝土等造之牆基五十公分以下,透空率應達百分 ...  法規檢視 回上一頁 法規類型 【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 文號 08831052300 發文日期 1999/5/6 主旨 修正「臺北市免辦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自發佈日起實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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