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我國現行立法委員之任期規定為:(A)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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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現行立法委員之任期規定為: (A)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B)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 (C)任期三年,不得連任二次以上 (D)任期四年,不得連任二次以上. 編輯私有 ... × 載入中..請稍候.. 關閉 週三"阿摩用功日",VIP免費領取 前往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國語文+專業國文(修辭法整理)法學緒論重點各國教育制度整理政治學筆記分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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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北伐的硝煙才剛落下,國民政府隨後在南京成立立法院。因當時沒有憲法明定立法院的組織與權責,因此行憲前的立法委員是49位,任期為兩年,和現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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