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徵求計畫】「111年度第1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申請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科技部「111年度第1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申請公告. ä本校收件截止日期至111年1月9日(日)下午23:59止。

v計畫申請書送出前請確認:個人基本資料表(學歷、現職職稱、 ... 明新科大首頁 產學營運處首頁 Facebook Twitter YouTube 首頁Starthere 最新消息 單位介紹 單位簡介 業務職掌 單位地點 成員介紹 中心主任 工作夥伴 產學研究中心 創新機構設計研究中心 生醫光電產學研究中心 智慧生活產學研究中心 環境遙測與資源加值研究中心 智慧服務產學研究中心 在地產業發展研究中心 規章制度與下載專區 教師承接計畫 研究、產學計畫類任用兼任助理(含臨時工)專區 科技部相關計畫 專利及技術移轉 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 教師減授鐘點 政府研發補助資源 研習會講義 研習證書 參展證明 相關連結 校內連結 外部連結 聯絡資訊 English 最新消息   科技部「111年度第1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申請公告   ä本校收件截止日期至111年1月9日(日)下午23:59止。

  v計畫申請書送出前請確認:個人基本資料表(學歷、現職職稱、經歷)、申請書表及應檢附證明文件是否齊全正確。

  v各類書表請於至科技部網站(https://www.most.gov.tw)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

  v合作企業配合款之總和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5%之金額,且配合款不得低於25萬元。

計畫屬人文領域者,其合作企業之企業配合款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0%,且配合款不得低於20萬元。

  v合作企業提供設備供計畫使用作為出資比者,應提供設備相關等評價資料,供科技部審查(請計畫主持人提早二週辦理校內行政簽核流程,俾利資料上傳)。

   v研究計畫申請人體研究倫理審查者(IRB),應於申請時檢附證明文件(未檢附者應於計畫執行前補齊)。

  v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本部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3年內,完成至少6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

  v請計畫主持人(申請人)遵守利益迴避暨保密相關規定並簽署產學計畫主持人申請計畫利益迴避切結書(附件5)乙式2份,於111年1月7日前送本中心審核。

  ä申請科技部計畫可申請學術研究獎勵(每件配予0.3點至多配予0.9點)。

   轉【科技部書函】  主旨:本部111年度第1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自110年11月22日(星期一)至111年1月14日(星期五)止受理申請,申請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4點辦理。

  二、旨揭計畫執行日為111年6月1日起至112年5月31日,相關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申請程序   1、申請名冊及申請機構切結書各1式2份經有關人員核章後,應於111年1月14日(星期五)前函送本部,逾期不予受理。

  2、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核計畫申請人及合作企業資格,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計畫申請人資格,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

  (二)合作企業出資規定   1、合作企業配合款之總和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5%之金額,且配合款不得低於新臺幣(下同)25萬元。

計畫屬人文領域者,其合作企業之企業配合款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0%,且配合款不得低於20萬元。

   2、合作企業配合款得以提供設備供計畫使用之方式作為出資,其總和不得超過合作企業配合款總和之60%,且應於設備費額度內為之。

   3、合作企業提供設備供計畫執行使用並申請作為配合款出資比者:應將設備完成評價並附設備所有權移轉承諾書(設備所有權於簽約後3個月內移轉予計畫執行機構所有)等資料,由申請人檢齊相關資料,循計畫執行機構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提出申請。

  (三)申請機構執行本計畫辦理科研採購時,如屬計畫之合作企業專屬權利或獨家製造或供應,無其他合適之替代標的者,或有逕向計畫之合作企業採購之必要且能提供具體證明者,始得由計畫主持人敘明理由循申請機構行政程序專案核准,辦理採購。

  三、本計畫公告受理訊息,亦將同步於本部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專區」公告。

各類書表請至本部網站(https://www.most.gov.tw)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

  四、檢附計畫申請書格式及相關文件供參,其餘本部補助產學合作計畫相關文件,請自行於本部網站(網址同上)之「動態資訊」或「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下載利用。

  五、各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本部得依審議情形調減補助經費。

  六、本部依審查結果核給補助額度,計畫未獲通過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覆。

  七、受補助機構對補助款項之各項支用單據,應依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規定辦理。

  八、本案聯絡人   (一)電腦操作相關問題,請洽本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

(二)計畫規定如有疑義,請洽本部產學司電話:(02)2737-7280林先生、(02)2737-7241王小姐、(02)2737-7932何小姐。

Attachments: 附件1-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1090525[pdf]169kB 附件2-111年度科技部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徵求公告[pdf]118kB 附件3--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先期術移轉授權約議定原則1090601[pdf]91kB 附件4--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申請書[pdf]649kB 附件5-科技部產學計畫主持人申請計畫利益迴避切結書[doc]68kB Copyright©2017-2027明新學校財團法人明新科技大學 Minghsin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地址:30401新竹縣新豐鄉新興路1號鴻超樓7樓Address:No.1,XinxingRd.,XinfengHsinchu30401,Taiwan(R.O.C)電話:(03)5593142#2617、#2618TEL:+886-3-5593142#2617、#2618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

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Gototop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