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福利金動支範圍、項目及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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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職工福利金條例第七條第一項規定,訂定職工福利金動支範圍、項目及比率如下: 一、職工福利金動支範圍及項目: (一)福利補助項目:婚、喪、喜、 ... 目前線上:730人,瀏覽人次:678868617 會員登入|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職工福利金動支範圍、項目及比率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7月22日 所有條文 依職工福利金條例第七條第一項規定,訂定職工福利金動支範圍、項目及 比率如下: 一、職工福利金動支範圍及項目: (一)福利補助項目:婚、喪、喜、慶、生育、傷病、急難救助、急難貸 款、災害輔助等。

(二)教育獎助項目:勞工進修補助、子女教育獎助等。

(三)休閒育樂項目:文康活動、社團活動、休閒旅遊、育樂設施等。

(四)其他福利事項:年節慰問、團體保險、住宅貸款利息補助、職工儲 蓄保險、職工儲蓄購屋、托兒及眷屬照顧補助、退休職工慰問、其 他福利等。

二、職工福利金動支比率: 以上各款動支比率不予限制,惟各款動支比率合計不得超過當年度職 工福利金收入總額百分之百。

職工福利金以現金方式發給職工,應以 直接普遍為原則,並不得超過當年度職工福利金收入總額百分之四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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