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交換學生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研究發展處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出國交換學生 · 登入「北教大交換學生管理系統」進行線上申請。

· 繳交報名費500元(一律至本校行政大樓2樓出納組前機台投幣繳交)。

· (一)至(七)紙本(正本)至研發處國際 ... Openlogin close 登入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研究發展處 Username Password 登入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研究發展處 home GoogleSearch Language 繁體中文 English ::: 登入 Language 繁體中文 English ::: ::: 首頁|學校首頁|網站導覽|聯絡我們 ::: MENU 關於本處 組織架構 組織執掌 最新消息 研究計畫及學術倫理 科技部研究計畫 研究獎助生 學術倫理 獎勵補助 教師學術與出國相關補助 學生相關補助 各項獎勵與補助名單 國際交流 姊妹校 姊妹校資料檢索 國際短期課程 姊妹校課程一覽 姊妹校研習團 寒暑期活動 海外實地學習 海外實地學習資料庫 因公出國報告專區 訪問學者 外賓來訪 國際事務組電子報 海外人才經驗分享及國際連結計畫 學生專區 國際學位生 招生資訊(新生說明會,註冊,宿舍,華語課程,選課) 居留簽證、外僑居留證申請與展延 工作許可證申請 獎學金申請 學雜費資訊 保險 相關表單下載 國際交換學生 招生資訊 住宿資訊 學籍與課程(課程、雜費、延長或縮短交換期程、離校) 校園生活(註冊、簽證、保險與健康檢查、銀行資訊、華語課程、迎新、接機) 學習/生活學伴 相關表單下載 碩士雙聯學位計畫 出國交換學生 各國語言能力程度對照表 姊妹校資源及住宿資訊 學分抵免 心得分享 常見問題 校園活動 外籍師生心得分享 國際學生文化交流社 外籍生活動 外籍生相關連結 常見問題 教育部學海計畫 學海飛颺 學海惜珠 學海築夢 新南向學海築夢 常見問題 產學合作及專利 產學合作 產學合作資料庫 專利 專利公告 No.90創夢空間 多元實務升等 多元升等資源平台 職涯發展 系所職涯就業資訊 教育學院 人文藝術學院 理學院 職涯導師與諮詢專區 畢業生離校問卷 UCAN大專校院就業職能平台 就業調查報告 教學實踐研究 教學實踐與創新期刊 本校獲教育部補助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資料庫 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區域基地學校計畫 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網站 教學實踐研究參考資源 活動及紀錄 活動照片 影片專區 會議紀錄 研發處統計資料 校外專業實習專區 各學期開課表 專業實習法規 表單下載 2022NTUE校園創業競賽 法規及申請表 綜合企劃組 國際事務組 產學合作與職涯發展組 常見問題 防疫專區 相關日程公告 防疫注意事項 ::: 首頁 學生專區 出國交換學生 ::: 出國交換學生 各國語言能力程度對照表 心得分享 常見問題 姊妹校資源及住宿資訊 學分抵免 瀏覽人次: 11729 出國交換學生 交換生申請流程 111學年度赴海外姊妹校大學交換申請說明會:110年12月7日(二)15:30-17:00地點:至善樓國際會議廳 111學年度赴海外姊妹校大學交換申請_繳交報名費及申請資料:110年12月13日(一)至110年12月28日(二)17:00止 請至「交換學生管理系統」進行資料填寫與下載申請文件:連結 筆試:111年1月10日(一)上午10:00-11:00 面試:111年1月11日(二)上午(法文組、越文組);下午(中文組、德文組)至1月12日上午(日文組、英文組、韓文組) 公告錄取名單:111年2月14日(一)於交換學生線上系統放榜 更換交換期程、提交交換資格放棄聲明書截止日:111年2月22日(二)17:00止 (下載頁面>學生專區) 繳交姊妹校申請審核文件:111-1學期出國:111年3-5月繳交;111-2學期出國:111年9-11月繳交(實際情況依各姊妹校收件時間為主)。

  出國交換甄選事項 111學年度姊妹校大學交換甄選簡章於110年12月1日(三)於本處最新消息公告,欲申請者可參考「國際學生專區」>「出國交換學生」>「111學年度姊妹校大學交換甄選簡章」。

交換學生徵選時間為一年一次,就讀期間一學期(年),各項要求文件、語言能力等請提早著手準備。

實際交換學校、學院、交換學生名額與相關規定,均視當年度交換徵選簡章為主,請同學們把握時間準備相關資料。

最新交換學生協議學校列表請見本處網站「國際交流」>「姊妹校」>「姊妹校資料檢索」頁面,實際交換學校、交換名額和應繳報名文件依公告簡章為準。

請同學務必確認該校有適合自身學習背景之領域科系。

  交換生申請資格 本校在學學生(公費生可申請),進修碩士班及在職專班生除外。

僑生及外籍生不得申請交換至其原居住國;臺灣獎學金者,不具申請資格。

歷年在校成績總平均分數75分(含)以上,轉學生尚未有本校成績者不得參加甄選,研一生尚未有前一學年成績單者,須繳交大學歷年成績單。

具相關語言能力(1.修課證明或成績單2.語言檢定成績證明3.若無上述兩項者,請另檢附欲報考語組之外文自傳)。

應屆畢業生須經系所主管同意並符合本校延畢之規定。

  申請方式 本校欲申請赴外交換甄選之在學生,須繳交報名費新臺幣500元,並備齊下列(一)至(十四)申請文件,即日起至110年12月28日(二)17:00前向研發處國際事務組(行政大樓7樓709室)提出申請。

登入「北教大交換學生管理系統」進行線上申請。

繳交報名費500元(一律至本校行政大樓2樓出納組前機台投幣繳交)。

繳交(一)至(七)紙本(正本)至研發處國際事務組(行政大樓7樓709室)。

繳交(一)至(十四)電子檔(pdf.)至[email protected],檔名:111_交換申請表_組別_姓名。

註1:申請資料依序排列繳交,至遲應於110年12月28日(二)17:00前完成,逾期不受理。

註2:請將(一)至(七)紙本(正本)裝入一個大信封袋繳交,並於封面寫上申請語組、姓名、學號、系級。

註3:非公費生則無需繳交(四)至(六)。

註4:報名費同行政手續費,無法因個人因素或全球疫情影響無法出國交換而要求退費。

建議報名前務必再三確認、評估自身修業情形及全球疫情狀況再行報名繳費。

  申請文件 申請表 切結書 學生家長同意備忘錄 公費生切結書(限公費生繳交) 公費生家長同意書(限公費生繳交) 公費生保證人同意備忘錄(限公費生繳交) 交換生報名表繳費收據 中文歷年學業成績單(需有班級排名) 在學證明(中文) 身分證正反面 外語能力證明(*註1、註2) 本校教師推薦函(中文) 自傳(含出國學習計畫),1000字以上,格式不限 其他相關資料,如:參賽獲獎證明 註1:提出校內申請及遞送姊妹校申請文件時均須於有效期內,如無法於申請期限內檢附有效語言能力測驗合格證書,但已報名語言能力測驗者,請檢附報名表或准考證影本,並於申請表「外語能力」一欄備註說明。

註2:若姊妹校另有規定語言能力標準,須從其規定,如於姊妹校審查階段無法達到該校規定,而未通過姊妹校入學審查者,其喪失交換生資格,本組不另做分發。

  其他重要注意事項 每人僅能擇一語組報名。

一經放榜,不得要求更換交換學校。

但可更換交換系所和交換期程,惟向姐妹校提交交換申請文件後不得再行更換系所。

除另有規定限定交換1學期外,交換學生以2學期為限,不得再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內限交換1次。

交換學生須維持在學身分,支付本校全額學雜費,免繳交換學校學費,但赴交換學校之來回機票費、生活費、簽證費、保險費、住宿費等費用,均由交換學生自行負擔。

(學海飛颺/學海惜珠獎學金申請請參考「相關獎學金」) 承上,所有錄取同學皆須自行辦理宿舍申請、簽證、選課、成績單申請、學分抵免、機票、機場接送及保險事宜。

交換期間不可辦理本校畢業或休學手續,若發生交換學生身分隨即取消。

除因不可抗力情事,且附具體證明,所有錄取人皆不得任意放棄交換資格或提前返國;無故放棄或提前返國者,不得參加往後交換學生甄選。

交換學生期滿結束後,需準時返國並回原校就讀系所繼續完成畢業手續,不得擅自延長交換期間或滯留國外。

違反者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並按校規處置。

大學部延畢生於交換期間須繳交本校全額學雜費及延長修業年限證明,研究生於交換期間須依規定繳交學分費。

具役男身分學生請於核定出境日前1個月內持護照正本及公函至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役政單位完成役男緩徵手續,公函申請由研發處國際組和學務處校安組協助寄送。

交換生責任義務 同學於交換學校完成註冊手續後,即被視為該校學生,應遵守該校一切規定,不得做出有損兩校校譽情事,違反者須同時接受兩校校規處置。

交換同學須於本校保持聯繫,如更換聯繫方式應隨時通知,並請留意自身安全。

所有同學在返國後,須立即至本校系所報到,並至研發處國際組A709室辦理返校手續,另於1個月內上傳/繳交海外研修留學心得報告(電子檔)乙份至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交換學生管理系統,字數不限,格式不拘。

檔名:111_交換心得_交換學校_姓名。

繳交之報告將會於研發處國際組網頁公開,並使用於各種相關活動文宣用品。

交換生返國後,於畢業前,應協助及輔導本校同學有關交換學生之申請,並提供應屆錄取之交換生相關諮詢與資訊;如遇交換學校貴賓來訪或舉辦國際學術交流活動,須協助接待。

  [NEW] 111學年度赴海外姊妹校大學交換甄選簡章 110學年度赴海外姊妹校大學交換甄選簡章 109學年度赴海外姊妹校大學交換甄選簡章 108學年度赴海外姊妹校大學交換甄選簡章   110學年度交換學生說明會_slide 110學年度交換學生行前說明會_slide 110學年度學海飛颺獎學金請領說明_slide 出國交換學生(獲錄取者)流程說明_slide 出國交換學生(獲錄取者)checklist懶人包_slide Tweet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研究發展處 10671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 電話:+886-2-2732-1104 傳真:+886-2-2732-1450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_研究發展處 版權所有  10671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 綜合企劃組 傳真:+886-2-2732-1450 學校電話+886-2-2732-1104 分機 82021、85059、82337 OfficeofResearchandDevelopment,NationalTaipeiUniversityofEducation.  DesignbyDAH PoweredbyRulingDigital 造訪人次:7375508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