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部Google進階搜尋 -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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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今日(5/22)依據「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之規定,前往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調取「革命實踐研究院中興山莊(下稱革實院)」土地及相關財務檔案資料, ... 搜尋 送出搜尋 熱門搜尋:Hot 黨產資料庫 聽證 黨部 婦聯會 關於本會 執掌與組織 本會委員 聯絡資訊 新聞與公告 最新消息 新聞稿 公告資訊 會議紀錄 即時新聞澄清專區 本會業務 調查進度 聽證程序 行政處分 相關訴訟 申報事項 獎勵舉發與回復權利 已取得財產清單 法令函釋 組織規程 本會主管法規 本會解釋 公開資訊 影音專區 出版與活動 施政計畫 預算書及決算書 政策宣導之廣告預算執行情形 利益衝突迴避法身分關係揭露 採購契約 07年歷史資料網站 史料徵集 史料徵集說明 史料故事 便民服務 常見問題 檔案下載 相關連結 黨產資料庫 ::: 首頁 搜尋結果 搜尋:黨部 Google進階搜尋 有關中國國民黨公開標售花蓮縣吉安鄉黨部相關報導,本會澄清說明。

部分媒體報導中國國民黨花蓮縣吉安鄉黨部遭黨產會要求法拍乙節,與事實不符,茲說明如次: 自本會105年8月成立以來,中國國民黨名下多處不動產陸續拍定,其原因主要可分為三類: 一、本會移送行政執行後拍賣者,目前計有臺北市南京東路、嘉興街等2處宿舍。

二、中國國民黨因積欠大量解僱黨工資遣費,遭黨工聲請查封後拍賣者,例如:前臺南市黨部、前屏東縣黨部及兩處宿舍等。

黨產累積方程式(2):厚生大樓國民黨產業黨部違規購地「問題端在大院」特准出售後重建大樓陸續賣出(1970.3.28~1970.11.10) 本件史料故事揭露的是台北市厚生大樓出賣予中國國民黨(下稱國民黨)過程的若干史料。

本案相關片段史料,曾於本史料故事之「臺灣電力公司董事長請示經濟部可否違反「國營事業土地買賣交換辦法」議價出售房地予中國國民黨產業黨部(1970.6.16)」一篇中予以揭露。

因後續發現更多相關史料,因此重新將相關始末重要史 109年6月23日第92次委員會議紀錄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第92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09年6月23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 貳、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1樓第1會議室 參、主席:林主任委員峯正 肆、出席人員:施副主任委員錦芳、孫委員斌、許委員有為、吳委員雨學、林委員詩梅、李委員福鐘、張委員世興、鄭委員雅方、饒委員月琴、沈委員伯洋 伍、列席單位(人員):張主 本會前往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調閱「革實院案」相關檔案資料 本會今日(5/22)依據「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之規定,前往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調取「革命實踐研究院中興山莊(下稱革實院)」土地及相關財務檔案資料,就中國國民黨行政管理委員會邱大展主任委員所作聲明回應如下: 一、本會於109年(下同)4月8日舉行革命實踐研究院(又名國發院)第3次聽證程序,中國 黨政要員於國民黨中央黨部商討救總成立及運作之有關問題(1950.03.28、1950.04.07、1950.04.10、1950.05.10、1953.04.04) 1950年4月4日,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即現今之中華救助總會,以下簡稱救總)於當時台灣省諮議會召開發起人大會(即後來之台灣省臨時省議會、台灣省議會)。

表面上看來,這是當時在國共對立下,為響應蔣中正總統號召救濟中國(大陸)災胞,由各黨各派兼容民間人士而成立之人道救濟組織。

在救總成立三年後(1953年4月4日)首度發行的該總會機關刊物《救濟年報(三週年)》中,由長年擔任救總理事長的谷正綱所撰〈我們當前的任務 國民黨總裁蔣中正禁十八歲以下青年學生參加政黨由國民黨盡力輔助救國團再策動各校青年學生加入救國團(1953.02.19、1953.02.26、1953.05) 在台灣受威權統治時期,人民的集會結社自由普遍受到拘束。

數十年間,全台灣實際存在且在國會中佔有席次的政黨,只有中國國民黨(以下簡稱國民黨)、中國青年黨(以下簡稱青年黨)以及中國民主社會黨(以下簡稱民社黨)。

加上戒嚴時期社會上言論自由、表現自由受到相當嚴重的侵害,國會也不得改選,因此國民黨成為長期的執政黨。

這個時期的在野黨,無法發揮在野黨應有的監督力量,甚至於將執政黨取而代之的競爭地位也完全付之闕如。

《黨產研究》別冊–檔案選輯Ⅳ 《黨產研究》別冊–檔案選輯Ⅲ 慶祝第九屆青年節/革命先烈紀念日國民黨中央第二組發動海內外青年慶祝並以組織青年反共抗俄救國團為開端使青年運動邁入新階段慶祝經費可請各地黨部「商請」當地政府統籌中央第四組策動民間演出「碧血黃花」話劇以喚起一般民眾對該黨認識(1952.02.27、1952.03.10) 本篇史料故事所揭露的,是中國國民黨(以下簡稱國民黨)在中央改造委員會(以下簡稱中改會)為該黨,甚至全國實質最高決策機關時期,中改會的兩次會議記錄。

在這兩次會議中,中改會委員聽取了國民黨中改會第二組與第四組為慶祝第九屆青年節/革命先烈紀念日,這兩個一體兩面孿生節日的籌備慶祝活動報告。

青年節/革命先烈紀念日的由來,可遠溯自訓政時期黨國不分的年代,由國民黨三民主義青年團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定三月 黨產累積方程式:中國國民黨文化工作會舊址(續)從違規借地到借地不還從占有到訂定租約從不准售予到暫准出售(1957.9.27~1991.11.9) 本篇史料故事揭露之文件,為中國國民黨(以下簡稱國民黨)為取得其文化工作會(以下簡稱文工會)之舊址基地過程中,相關之公文函件。

此案標的位於台北市中正區林森北路5巷7號,近捷運善導寺站1號出口及內政部警政署東側。

然原地上木造房屋及文工會辦公廳舍已拆除,現址為住宅大樓。

先前之史料故事(中國國民黨文化工 進出口業外匯附勸勞軍捐款協調小組第十次會議:1964年度「捐款」兩千一百萬元以下之部分由婦聯會得2/3軍友社得1/31963年度超出兩千一百萬之部分另行開協調會議分配捐款代表請將決議提請捐款者省進出口公會之理事會支持(1964.1.30) 1964年1月30日,中國國民黨(以下簡稱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第五組(以下簡稱第五組)在「中國之友社」會議室召集第十次「進出口業外匯附勸勞軍捐款協調小組」協調會議(以下簡稱外匯勞軍捐協調會議)。

組成會議小組的機關團體,如國防部總政治部、中華婦女反共抗俄聯合會(現今之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以下簡稱婦聯會)、中華民國軍人之友社(以下簡稱軍友社)、國民黨台灣省黨部、警備總部、台灣省進出口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省進出口 進出口業外匯勞軍捐協調小組第九次會議紀錄:准省進出口公會為籌措經建會管經費預借捐款一百萬續撥之五十三萬元應予緩議(1963.9.4) 1963年9月4日,進出口業外匯附勸勞軍捐款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協調小組),在台北市林森南路婦女之家召開第九次協調會議。

這次會議依舊同前幾次會議,由中國國民黨(以下簡稱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第五組之代表主持,其餘協調小組成員如中國婦女反共抗俄聯合會(即今之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以下簡稱婦聯會)、軍人之友社、國防部總政治部、台灣省政府社會處、國民黨台灣省黨部等機關團體代表,皆出席本次會議。

會議紀錄依然同前幾次紀錄一 行政院委託革命實踐研究院辦理行政管理研究班由各級政府支出經費為革實院興建研究大樓一棟院長嚴家淦副院長蔣經國同意追加經費列行政院第二預備金項下以研考會人事行政業務科目支出(1970.7.22~1970.9.24) 1970年7月22日,中國國民黨(以下簡稱國民黨)革命實踐研究院(以下簡稱革實院)發出一則公文予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以下簡稱研考會),要求就增建研究大樓一案追加預算。

公文的第一段記載了此案的由來:由於行政院研考會委託國民黨革實院代辦「行政管理研究班」,革實院以辦理代訓需要,商定興建研究大樓一棟,預算議定為新台幣三百三十七萬餘元。

待工程進行至申請建築執照階段,經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審核,需要增建防空避難室 憲政時期的黨政不分訓政威權統治(三):國民黨中改會初期修訂、議決政府重大政策案包括造成萬年國會濫觴之立法委員延任案(1950.9.26~1951.3.21) 本系列史料故事揭露了中國國民黨(以下簡稱國民黨)在憲政時期依然使用訓政時期黨國不分、以黨領政的威權統治史實記載,如前所述。

本篇史料故事揭載的是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以下簡稱中改會)初期,從第一次會議到一〇一次會議中,對於政府重大政策案的修訂、議決等紀錄。

從這些紀錄中,我們可以見到,國民黨中改會,實際上取代了憲政體制中所有憲政機關如總統、行政院,甚至是立法院和國民大會,對於憲政高度或法律高度的決策功能。

日產戲院的波紋:省電劇公會為省府接收日產移由省黨部接管並消租或重訂苛刻新約條件發表聲明希望改正後一日爆發二二八事件省電劇公會理事長林茂生博士隨後失蹤至今(1947.2.27) 1945年8月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投降後,日本遺留在台灣以及中國戰區之財產,由政府各單位接收。

依據當時訂定的相關訓令規章,由於接收的「敵偽財產」所有權屬於國家,因此接收保管者,多為中央或地方政府各機關。

其中,地方政府為舉辦文化、經濟、慈善等事業而有所需要,可請地方政府轉請行政院撥用。

在此我們可以注意到,所謂的「敵偽財產」,亦即日本撤退後遺留之財產,其接收者應為(中央或地方)政府,其所有權屬於國家,而可撥用者 國民黨第八屆第二二一次中常會:聽取救總等單位在內之心戰工作報告、中山獎學金選拔經過與錄取名單通過革實院、省政府人事案(1960.6.8) 1960年6月8日,中國國民黨(以下簡稱國民黨)第八屆中央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常會)召開第221次會議。

在該次會議中,中央常務委員(以下簡稱中常委)聽取、議決若干重要事項、議案,包括「對匪心戰」工作與台灣省政府(以下簡稱省政府)重要人事案、中山獎學金選拔事宜等。

本篇首要揭露的,是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第六組(以下簡稱第六組)報告一年來之「對匪心戰」工作。

根據第六組報告,這項工作是遵照國民黨總裁 國民黨中山獎學金應考資格刪除黨齡五年一項「因選擇條件所列各項均着重於從事黨務工作之實際成績徒具黨齡五年而對黨毫無貢獻者不應列爲選擇條件」(1963.6.15) 1963年6月15日,中國國民黨(以下簡稱國民黨)第八屆中央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常會)召開第452次會議。

該次會議聽取了國民黨中央工作會第一組(以下簡稱第一組)報告該年度中山獎學金選拔優秀國民黨員出國深造事宜。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以往報考資格中訂有黨齡五年以上之限制,亦即入黨不滿五年之青年學生,並無資格報名應考該項考試。

經該年度中山獎學金委員會討論後,決定予以刪除。

從中山獎學金委員會所陳理 憲政時期的黨政不分訓政威權統治:國民黨非常委員會審議、議決、追認政府人事、政策、總預算案(1949.12.15~1950.5.4) 依據孫中山的建國思想,帝制專制國家受到革命推翻到建立一個民主憲政國家,必須經過三個階段:軍政時期、訓政時期、憲政時期。

其中,在訓政時期,人民沒有決定政府組成的選舉權,因此也沒有政黨輪替的可能性,統治機構也不需要遵循權力分立原則,執政黨(依據孫中山的思想,在中國就是中國國民黨,以下簡稱國民黨)與政府合而為一,黨的預算經費編列於政府預算之中,黨的工作人員視同政府的公務員,領取國家發出之薪俸。

在 國民黨中央心戰指導會報在救國團總團部召開會議救國團向心戰會報呈報各項業務執行狀況並接受會報主席蔣經國指示(1965.6.15、1966.8.2、1966.9.21) 1960年代,中國國民黨(下稱國民黨)成立中央心理作戰指導會報(下稱心戰會報),負責研擬、制定、進行、考核各項心理作戰措施,其各種措施施行範圍不僅為中國共產黨和其成立之政府所統領地區,同時包括對國內。

心戰會報成員包括(國民)黨政軍以及其他各單位負責人,以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下稱中常委)蔣經國為心戰會報主席統籌指揮。

此一會報固定在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下稱救國團)總團部召開,本篇史料故事揭露之數場心戰會報召開 立法委員吳淑珍審查內政部預算書面質詢編列兩億三千多萬用作「中國大陸災胞救濟」占社會救助業務總預算四分之一何不救濟台灣重病兒童、補助台灣低收入戶?(1989.4.8) 1989年4月8日,立法院召開審查199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第一組第四次會議。

在這次會議中,內政部長許水德報告內政部社會福利政策業務(以下簡稱社政業務)與社會救助業務。

立法委員吳淑珍提出書面質詢,質疑內政部編列在「救濟中國大陸災胞」項下之預算,高達兩億三千多萬,占社會救助業務總預算四分之一。

既然有如此餘力救濟來台義胞和海外難胞,何不救濟台灣重病兒童,避免每年高達六千名重病兒童的死亡。

這筆預算,亦可用於全 «123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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