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再審新法– 一起讀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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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刑事訴訟法第434條規定,法院認為再審無理由,應該以裁定駁回,之後不能以同一原因聲請再審。

抗告期間,依照刑事訴訟法第406條的一般 ... 直接觀看文章 11十二月2019一起讀判決刑事 刑事再審新法 108年12月1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兩個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包括被害人保護、訴訟參與,以及再審,這篇來介紹再審這部分。

所謂再審,是指在判決確定後,因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法定情形,向法院聲請重啟訴訟程序。

如果再審被開啟,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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